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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 論韓非的用人思想

論韓非的用人思想

輝煌燦爛的中華古代文明蘊育了豐富的育人用人智慧。戰國時期著名的思想家韓非(約西元前280~西元前233年),作為法家學派的集大成者,在那個群雄爭霸的時代,從獨特的視角就如何選拔人才、使用人才、考核人才等用人問題闡述了自己獨到而深刻的見解,形成了與儒、墨等家有別的法家用人思想。

    韓非用人思想的第一個特色是強調德才兼備,但更突出因任授官,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在選官用人方面,儒家重門第,講等級,而韓非則主張打破儒家的門第觀念和等級制度,提出“因任而授官”,“程能而授事”,提倡不拘一格選拔人才。韓非認為,“授官”或“授事”,應與一個人的才能、賢德相適應,強調任用“賢能之士”。所以,他說:“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不羞其卑賤也,以其能為可以明法,便國利民,從而舉之。”(《韓非子·說疑》)在衡量德與才方面,儒家通常把“德”置於“才”之前,但韓非子似乎更強調一個人的行政才能,把一個人的“能”放在“賢”之前。他說:“故無術以用人,任智,則君欺;任修,則君事亂,此無術之患也。”(《韓非子·八說》)韓非認為,若單憑才智去提拔人,一旦他用才智為自己謀利,君主就要被欺騙;而若只以品德去提拔人,萬一這人不機智甚至很愚蠢,政事就一定會被搞得混亂不堪。所以,他提出選拔官員必須兼顧德與才,多用智、修兼備之士。從任能選賢出發,韓非還反對“私門之請”,即反對走後門、拉關係,這與儒家也是不同的。韓非說:“明主者,推功而爵祿,稱能而官事,所舉者必有賢,所用者必有能,賢能之士進,則私門之請止矣。”(《韓非子·人主》)當然,不拘一格地選拔人才也不是韓非的獨創,儒家、墨家以及作為法家先驅的管仲也有類似的觀點。

如墨子說:“上舉不避貧賤,不避疏遠……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祿,任予以事,斷予之令……以德就列,以官服事,舉公義,辟私怨。”(《墨子·尚賢上》)但韓非與他們的不同主要表現在“德”與“才”的孰先孰後。在韓非看來,道德本身是無形的,對它的評價更多地來自眾人之口,因而對眾人的“毀譽”一向持不信任的態度,所以,他提醒手中握有用人大權的統治者對“才”要特別重視。主張“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賞”(《韓非子·八姦》)。

韓非用人思想的第二個特點是主張以法擇人,量功授官。在群雄爭霸的戰國時期,大大小小的諸侯們雖然求才心切,但對何謂“才”卻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因此常常僅憑某些說客的虛言浮辭就賜予其高官厚祿。韓非對這一用人方式明確表示反對,認為在用人問題上不能搞“以譽進能”、“以黨舉官”,而是要以法擇人,量功授官。他說:“今若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若以黨舉官,則民務交而不求用於法。……故明主使法擇人,不自舉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當然,不聽“毀譽”並不是堵絕言路、不讓臣子推薦人,而只不過是不以臣下所說的那一套為用人的唯一依據罷了。推薦人可以,但推薦了以後是否授予官職,還得以實際的才能和所取得的功勞而定,也就是在“臣相進”以後,還要“論之於任,試之於事,課之於功”。可見,韓非是不全信“伯樂”的,一定要騎著“伯樂”推薦的“千里馬”遛遛才放心。這樣,“伯樂”不敢講假話,“劣馬”也不敢濫竽充數了。韓非還認為,君主左右的近臣地位特殊,對官員的任命往往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所以很多想做官的人總想千方百計地去賄賂買通他們。如果君主聽信左右近臣之言,就難免會使群臣無心於本職工作,而只顧搜刮民財去賄賂他們以求獲得升遷。這實際上是一種“賣官”、“買官”的腐敗現象。他認為這種風氣一旦形成,就會招來亡國之禍。所以,韓非雖然也贊同群臣向君主推薦人才,但他同時又指出,對君主左右的近臣要另眼看待,而君主們對左右近臣的推薦尤其要審慎處之,且不可偏聽偏信。“以法擇人,量功授官”雖是韓非用人思想的一個顯著特點,但賞功罰過在墨家看來也是無疑義的,如《墨子·尚賢上》就主張“以勞殿賞,量功而分祿,故官無常貴,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那麼,兩者有沒有差別呢?若有,兩者的差別又表現在哪呢?筆者以為兩者之間是有不同的,舉賢應以能力為依據,這是墨子的主張,但墨子對這一命題的說法過於籠統,欠缺細化,對於如何檢驗、評判和考核所謂的賢能之士,並且使檢驗、考核和評判的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墨子沒有提出任何具體的主張;而恰恰在這一方面韓非言之甚詳。韓非認為,選官用人,應以為國家建功立業為出發點,以法律為準繩,以功過論賞罰,在此基礎上還要建立一套具體的考核辦法,即所謂“循名責實”。“人主使人,必以度量準之,以刑名參之,以事遇于法則行,不遇于法則止。功當其言則賞,不當則誅。”(《韓非子·難二》)

    韓非用人思想的第三個特點是主張專職專任,定位管理。韓非認為,每個官員各有自己的崗位、各有自己的職責,因此他強調“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韓非子·難一》)。這從政治上來看,既可避免群臣發生搶權爭功、互相傾軋之事,又能使他們做好本職工作而不互相推諉;從業務上來看,一個人的精力有限,管的事太多,容易造成不勝任的缺陷,現在既不兼官,又不兼事,可使官員集中精力去鑽研一門業務,做好本職工作,那樣工作績效就會明顯提高,整個官僚機構也就能發揮出最大的效率。韓非說:“人臣皆宜其能,勝其官,輕其任,而莫懷餘力於心,莫負兼官之責于君。故內無伏怨之亂,外無馬服之患。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訟;使士不兼官,故技長;使人不同功,故莫爭。“(《韓非子·用人》)由於官吏各居其位,各負其責,這樣在管理上就會形成“莫爭”、“莫訟”的和諧局面,達到“治之至”的理想境界。韓非的這種定位管理思想,實踐證明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治國用人之道。如果推行“一職多官”的運行機制,不僅容易造成機構臃腫,滋生官僚作風,而且在同一管理層次上,官越多,辦事效率也就越低,官場扯皮的事也就越多。有名有利的事,大家爭著幹;無利可圖、既難辦又有風險的事,就互相推諉,誰也不願沾邊。因此,韓非提倡“一職一官”,反對“一人兼官”、“一官兼事”的用人思想,在今天仍有它的現實意義。

    韓非用人思想的第四個特點是他主張“襲節而進”,逐級提升。韓非主張從經過基層鍛鍊的人中選拔賢能之士,這與孔、孟等儒家的用人思想也是各異其趣的。《韓非子·八經》說:“官襲節而進,以至大任,智也。”《韓非子·顯學》又說:“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韓非的這一用人思想實際上是對當時貴族世襲制的一種挑戰,同時又反映出諸侯爭霸、群雄並起的時代特點。注重從基層選拔官吏,提醒統治者在擢陞官員時講究襲節而進、逐級晉陞,這就給非貴族出身的社會中下層的智慧之士敞開了一展身手的舞臺。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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