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奸之最
毛泽东时代是强奸犯的天堂。
异性强奸之最:一人强奸300多妇女
“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共发生380起强奸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 《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记载如下:
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
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10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引发了极大震动,“老流氓”的称呼也不胫而走。
由于“老流氓”总抓不住,老百姓给“老流氓”又起了一个外号,叫作“飞毛腿”。
同性强奸之最:一人强奸20多名男性。
不久前,一则新闻被广泛转发:北京保安强奸男同事被判入狱成为中国首例男男强奸案。实际上,男男强奸案在毛万岁年代就多次发生,《中国知青梦》记载如下:
第十团司令部参谋刀世美(正连级),有妇之夫,采用欺骗、引诱和胁迫等手段,鸡奸男知青二十余人……——摘自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会议简报。
最牛气强奸犯:齐殿发
据统计,吉林省九台县,1973年被揭露出迫害知识青年案件73起。其中,强奸、奸污下乡女知青案件63起,占86%。受害人83人。其中,自杀1人,自杀未遂3人,怀孕打胎5人,生孩子6人。其中最牛的强奸犯当属齐殿发。
齐殿发,九台县某生产队长,先后强奸、奸污、猥亵妇女23名,公开宣扬“好汉霸九妻”。1971年春,在其妻子的助力下,将女知青蔡某强奸,蔡右眼被齐犯击伤。蔡受伤后痛不欲生,忍辱投河,被人救回。齐对蔡软硬兼施,一方面哄骗说:“你放心,小队有我,大队有我哥哥,公社、县里我有人,将来招工一定叫你走。”另一方面又恐吓道:“这是我们齐家的天下,你要告发,我顶多半年不当队长,我叫你骨头渣子烂到这里,也别想走!”齐对蔡某多次奸污。蔡某忍无可忍向上告发,公社办案人员竟将此案当作“通奸”问题出理。党支部只给齐犯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蔡看投诉无门悲愤交集,1972年12月写下遗书,服毒自杀,经抢救脱险。但胃膜烧坏,精神失常。
遗书写的摧人泪下,书中说:我被齐殿发害得太苦,只想和他拼了。嘱咐母亲保重身体,把自己忘掉。劝告妹妹“不要读书了,不能再下乡走向姐姐的地步。”遗书最后绝望地写道:“现在公社这样处理问题,证明了齐殿发说的话,是他们的天下,没人给我们办事,这是他们逼的。”
被强奸女知青超过南京大屠杀
1968年至1973年初,湖北省天门县先后安置下乡知青1.3万余人,女知青约5000人,被揭发出来共发生奸污、迫害女知青案件203起,所占比例为4%。此外,《新中国风云录》第二卷文革篇第七部、《中国知青梦》都按4%的比例来估算被强奸女知青数字,也就是说,850万女知青,至少34万被强奸,实际数字可能远远超过4%。《新中国风云录》第二卷文革篇第七部、《中国知青梦》都提到说,究竟有多少女知青惨遭迫害?至今还是一个谜,没有人搞过此类调查。受过此类迫害的女知青大多是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在那时的社会环境下,谁愿意去大事张扬?她们今后如何做人,如何嫁人?如何抽调回城?如何面对家人和亲朋好友?所以,因奸情偶然败露而为人所知的,恐怕是极少数。
黑龙江建设兵团18团卫生队长孙涛,45岁,河北河间县人。1945年入伍,1970年3月调入18团任卫生队长。副营级。奸污女知青11人,三人堕胎。占卫生队女知青人数一半以上。按照一半女知青被强奸,就有超过400万女知青被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