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逐 ...
放•逐 ...
本港發生多宗滅絕人性的長者被遺棄事件。
其中一宗遺棄母親事件,發生於去年底。
一名患有輕度癡呆症的老婦,在兒媳哄騙下,
參加一個歐洲長線旅行團,周遊多國後,
三人離隊延期逗留。期間,兒媳取去老婦的
身份證明文件及金錢後,便把老婦遺棄在
法國,幸有警員發現老婦在街上遊蕩,轉介
往中國領使館協助,才能順利返港,但她
回港後卻發現兒媳已執拾細軟搬到不知何處。
國際家庭更新協會基層恩愛夫婦事工部主任
羅國雄表示,海外華人團體近年在海外遇上
多宗同類事件,受害人大部分目不識丁,
有部分更是患病長者,能夠被證明身份回港
已經是不幸中之大幸。
去年八月一個周末,一名外表癡呆的八十多歲
老婦,被親人送上飛機,從美國「空運」
抵港,該名老婦獨自抵港後,一直滯留機場,
機場人員發現她在遊蕩,警員只在該名婦人
身上找到身份證明文件,但卻身無分文。
由於老婦一直說不出詳細地址,警方只好把
她轉交社會福利署跟進,由社工協助安排宿位
暫住。據悉,老婦至今一直無法聯絡到親人。
華員會社會工作助理分會主席黎永盛透露,
社工界經常接獲無奇不有的虐老個案,
上述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反映本港虐老問題
已發展到白熱化階段。他無奈地說:
「虐待動物都會被判入獄三年、罰款二十萬!
唔通老人連畜生都不如?」他認為當局對
這些「遺棄」事件有道義上責任,故應盡快
立例防止虐老事件再發生。
法律界人士鄧達明律師說:
於海外遺棄無能力照顧自己的父母,最多只
構成疏忽照顧罪名,若子女有計劃並報稱與
父母失散,即使父母不幸在外地因缺乏照顧
而死亡,法律亦難以把其子女入罪。他認為
當局應正視問題,並呼籲透過公民教育或
提供更多老人宿位,以減少遺棄長者情況
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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