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根*
*四重根*
作者"亞瑟·叔本華 ",生於1788的德國哲學家。
被稱為極端悲觀主義者。
他認為人約意志支配生命 , 最終只會落得虛無和痛苦。因人的心靈受制於器官、慾望和情緒上。
因此他反對唯心論。
*四重根*
*四重根*是"叔本華"在25歲時發表。
他認為凡事都有理由 , 但點不一定是合理?
只有四個情況下充足理由才會表現出來。 包括是:
1,因果定律,
2,邏輯推論,
3,數學證明,
4,行為動機。
1,因果定律 : 就算事物與事物的自體之間沒有聯繫,但當中一切表象間都同時受到因果影響。
任何事物的變化都有其先前的一個原因 , 以並不是隨意出現及扭曲。
因此這個能以不存在的東西進入存在神絕對不可的存在。
"叔本華"是個無神論者。
2,邏輯推論 : 任何邏輯成立前 , 它必然已經存在(先驗的)、其後我們才得推論 ,
因此所得之經驗及結果都是有充足理由。
(真理是經歷 邏輯的,經驗的,先驗的,超驗的而得出。)
3,數學證明 : 1+2=3, ,數學是最能演繹因果定律和邏輯推論的證明。
如 1+2=3當中包含了
1+2,是因 。
=, 是過程。
3,是果。
邏輯推論中 :1 2 3是前驗。
+ = 是推論。
從1+2=3計算中得出經驗。
以最重要一環是這算式是不會有不知名的外因。
因此套用於今任何空間上都合理由。
4,行為動機 : 他認為 , 人的每一個行為都事必有因(動機) ,
因而可從動機推算出行動模式。這亦是行為學的基石。
其後他在另一部著作《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更詳細分析其因由。
我認為理由有兩種。
1,叔本華所說的 , 萬物階有因由。
2,人把自己的行為 , 合理化的工具。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