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火戰鬥機-Spitfire
超級馬林公司的工程師雷金納爾·米契爾於1931年提出224式設計與其他七家英國公司競爭英國皇家空軍提出的F.7/30戰鬥機需求案,競標的結果是空軍選擇了雙翼式設計的鬥牛士戰鬥機作為新的戰鬥機。設計小組接著回頭重起爐灶,米契爾體會到成功的設計必須具備氣動力外型乾淨,採用伸縮式起落架以及出力更大的發動機(224是使用出力600匹馬力的蒼鷹發動機)。1934年勞斯萊斯公司推出新的P.V.12液冷式發動機,也就是後來著名的梅林發動機,出力預計達到1000匹馬力以上。1934年11月,超級馬林的母公司維克斯公司向軍方提出編號300的設計案,軍方對這個設計產生高度興趣,12月1日立刻撥款一萬英鎊以支付原型機的建造,並且賦予F.37/34的設計編號。
超級馬林 噴火(Supermarine Spitfire)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英國皇家空軍及部分同盟國使用的單座位戰鬥機。整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共生產了20,300架噴火戰鬥機。它是由維克斯(Vickers)擁有的超級馬林(Supermarine)公司設計。首部噴火戰鬥機(原型機)在1936年3月5日於英國南部的南安普敦試飛。英國政府即時下訂製造310架,以準備應付緊張的歐洲時局。噴火在不列顛空戰內名聲大噪,與皇家空軍另一主力戰鬥機霍克颶風捍衛英國本土。當中噴火戰鬥機雖然數量較少,但因為它的性能較佳,是與德軍的護航戰鬥機Bf 109作戰的主力,也成為此後(直至二戰結束)英國皇家空軍的主力戰鬥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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