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德械師
德國軍售與我國對日抗戰
一九三○年代,我國開始出現頭帶德制鋼盔、身著德式軍服、使用德式軍械的部隊,這就是經由德國軍事顧問指導、訓練出來的新式中國陸軍,這些部隊在八年抗戰中多次參加重大戰役;而由德國顧問協助中國建立的軍兵工廠,在抗戰時的後勤補給上也發揮了關鍵性貢獻。筆者在此將中德十年間(一九二八年-一九三八年)的軍事關係作一簡要介紹,以當時德國對我國的軍事指導援助為本文中心,而不詳述中日戰史之評析,期能使讀者瞭解這段未被彰顯的歷史。
中國亟需現代化的軍事體系
自清末自強運動至民國建立前的五十年間,滿清政府曾創建多所西式兵工廠試圖建立軍火工業,但其成效並不理想,主要原因是當時我國科技水準落後,缺少重工業基礎,導致國防工業所需的原料、技術、設備均需依賴外國,不但無法應付大規模戰爭的需要,並且只能模仿到外國落伍的武器,完全不能切合國防需求,所以從列強大量進口軍火成為必要,但這也是中國軍閥橫行,大小內戰不斷的原因之一。
一九一九年美國為推動和平解決中國內戰,並抵制日本獨佔中國軍火市場,故倡議對中國武器與軍火禁運,自一九一九年開始直至一九二九年長達十年之久。而實際上,因歐戰結束,歐洲戰場使用過的各式軍火大量低價外銷,我國南北方政府、各省軍閥還是以走私、偷運等種種方式,進口了相當數量的外國軍火。據統計自一九一一至一九二八年共一八年間、中國輸入的各國軍火以步槍、手槍、彈藥為主,火炮、軍艦、飛機等重武器則甚少,因為進口的各國械彈口徑性能不一,其中朽劣軍品又多,嚴重影響到部隊戰力;而供應國是以德國(三六%)、日本(三二%)為前兩名,其餘三二%為俄、英、法、美、挪威等國所分。
一九二八年我國民政府完成北伐,在名義上統一了全國,在長江以南的區域大力從事國家建設,但日本自「濟南事件」開始,對我國步步進逼,又於一九三一年發動九一八事變,暴露併吞全中國的野心,我國民政府深知中日間終必將爆發大戰,必須要加快國防建設,於是加強軍火生產,儲備彈藥器材,並成立兵工署,整建漢陽、金陵、鞏縣、華陰等一七個兵工廠。
但從當時國內軍隊總人數方面來考量,以上各兵工廠的產能對支應如此龐大的軍火需求還是遠遠不夠的。北伐完成後,國民政府於一九二九年/一九三三/年/一九三四 年/一九三六年次舉行陸軍編遣會議,對全國龐大的各方部隊進行核實與調整,截止一九三六年全國陸軍已整建與未整建部隊,共計步兵一八二個師,四六個獨立旅、九個騎兵師、四個炮兵旅及二○個獨立團,總兵力共計一七○萬人。當時各部隊武器各色各樣,零件彈藥互異,致使全國整體性的補充與儲備計畫難以建立;如果依計畫,一個調整師一日戰鬥需步機槍彈八○萬發,全國六○個師於五年內要建立足夠兩年的械彈補充量,那中國各兵工廠的產量是大大不足的。再據戰前的一項估計,如果對日開戰,每月步機槍彈的消耗量即高達七億發,這樣驚人的用量勢必要靠國外大量進口。但為避免以前軍火大雜燴的現象重演,必先要從統一全國武器型式與彈藥口徑入手,但我國並無現代化的兵工產能與技術,除了與外國合作否則別無他法,可是哪一個國家是對中國沒有利益衝突,並且願意協助中國軍事力量成長強大的呢?最後德國伸出援助之手,幫助我國建立起現代國防工業,並將現代軍事思想大規模引進中國,有效地提升了中國軍隊的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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