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而不論
存而不論
存而不論:是指一直存在之事,只需要知,不必討論。
是"胡塞爾"的現象學中的基本概念,
這概念是為了減少不必要的<爭議和思考>。
有兩個不同字源;
1,古希臘懷疑論:意即對一切可疑之事予以擱置,存而不論,不作判斷。
2,莊子-齊物論:
“六 合之外,存而不論;六 合之內,論而不議"。
六 合是指前左右上下,
意指:不見之物,不應討論,
可見之物,可討論,但不談好壞對錯。
胡塞爾認為,所以<現象>是指平常不存在,而突然存在的事,例如;
你看見地上有<跌碎的玻璃>,當中玻璃碎片是現象,是研究及觀察目標。
但<地面>是一直存在,而且繼續存在,沒有研究及觀察的需要,<地>就是<存而不論>。
這就能清楚知道研究方向和範圍。
胡塞爾認為現象學必需效法笛卡爾以普遍懷疑為方法,但意識上要釐清什麼應擱置一旁,也將自然設定的經驗世界與心理自我排除於純粹我思之外。(是指經驗所知的自然定律)
存而不論的四個步驟
1.擱置自然態度,把自我意識放入括弧裡:
是指不要習慣主觀感覺對事,應把自我抽離這空間,用客觀態度觀察。例如;
(我看見) 地上有跌碎的玻璃。
首先把"我"括著,與事件分開。
2.中止判斷 不變物:對一切一直存在的事,不作理會不加意見。例如;
(我看見) (地上) 有跌碎的玻璃中,
地面不作研究。
3.排除自然之知;既然中止對自然世界的判斷,也就不再接受任何自然科學之知,只能將這些知識放入括弧。例如;
(我看見) (地上) 有(跌碎) 的玻璃中
跌碎是自然現象,同樣擱置。
4.轉回採取現"象學態度":
當澄清自我意識和排除不判之部分,就可以直觀事物本質。例如;
(我看見地上有跌碎) 的"玻璃"中
我們只需直觀<玻璃>
(剩下來不可再排除的純粹意識或意識在其自身,即所謂現象學的殘留。如;例子中對玻璃碎的意識。)
✦自然態度指:是指意識對待自然現象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