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
博弈
け) 本意:
博→较量,
奕→下棋,
博弈→兩人在棋盤上較量。
引申至→有策略和行動,所獲得"成果/收益"的過程。
(遵守規則,公平競爭下)
げ) 博弈論:(對策論)
是應用數學的一個新流派。
主要是研究具有鬥爭或競爭性質現象的數學理論和方法。
こ) 《博弈論與經濟行為》
第一本以博弈方式引入的經濟學書籍。
除即引發,20世紀的經濟活動變化。
主要研究公式化的互對策活動,
理論亦伸政治學、國際關係、軍事戰略等不同領域的應用上。
(在1944年由"馮·諾伊曼"與"奧斯卡·摩根斯特恩"2人合著)
ご) 博弈原素:
完整的博弈中有包含;
1,參與者:
參與博弈的相關人士,包括;
A局中人,每一個決策權的參與者。(兩人或多人博弈)
B團隊(協助競爭者取勝的人士)
C裁判(未必有)。
2,規則/潛規則:
具體規格和流程的集合,
來釐定;
A誰何時行動?
B他行動限制?
C取勝條件等等?
(有明文或非明文兩種)
3信息:
掌握博弈中所相關的情報資料,可選擇的取勝和策略資訊。
4,交替過程:
各競爭者在作出策略選擇的先後次序,且因應不同博弈規則釐定不同次序組合。
5,得失:
是指每局結束的結果,
其決策,非單看每局的得失,
而是整體博弈希望獲得結果部署的函數。
さ) 均衡論:
在經濟學中,均衡意指→相關量處於穩定值,包括;付出與收獲、競爭與合作和供求指數。
如計算某商品某一價格下,的市場反應,包括;銷售力、產生觀感、其他競爭者回應等,能否達到了均衡及良性發展。
ざ) "約翰·福布斯·納什":
美國數學家,
1928---2015年,
前麻省理工學院摩爾榮譽講師,主要研究;
博弈論、
微分幾何學、
偏微分方程。
1950年,他憑《納什均衡》博士論文,獲得博士學位,
1994年,他以這論文和其他兩位博弈論學家約翰·海薩尼和萊因哈德·澤爾騰共同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
し) 納什均衡:
是指『使局勢均衡的策略』
某參與者會利用一組策略組合,產生『互利效應』
使其他參與者效法他的組合,形成雙贏。
如任何參與者獨自改變策略,都帶來惡性競爭。
★只適用於賽局中,沒有一個參與者有"絕對優勢,亦有雙贏可能。
例子:大家可參考以下,黑紅遊戲。
https://alucard526.wordpress.com/2008/06/21/%E7%B4%85%E9%BB%91%E9%81%8A%E6%88%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