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思維5
邏輯思維之五❬劃分❭
け) 為何要劃分:
我們思考一事物時,當不能整體推算時,就需拆解研究,這稱為<劃分>。
げ)劃分定義:
把事物分類或有系統地整體剖析。
こ) 用途;
1,對事物更深入了解認知、
2,簡化重點、
3,作出歸納分類。
ご)形式大概有兩種;
1,組合:是把事物本體作出先分類,再歸納、
2,分拆:是把事物整體作出先分類,再局部分析。
さ)劃分方法有四種;
1,二分法、
2,分類劃分法、
3,分層劃分法、
4,分元劃分法。
<從解剖學分析"劃分">
1,二分法;
分為A或非A。只要把屬A的取出,剩下就是非A,如:藥物管理中有分,精神科與非精神科藥物管理守則。
2,分類劃分法;
呼吸系統、消化系統、循環系統、神經系統等。
3,分層劃分法;
頭部、上腔、下腔等。
4,分元劃分法;
乾或濕、固定或流動、腦控制或自主等。
ざ) 劃分原則:
要正确地劃分,就應遵守四個原則;
1,各項分類之間不可以有共同部分。(共同擁有或不能相容部份)例如 把動物劃分成陸上和水中生物。這就不成立。因企鵝 , 部份昆蟲 , 海豹等都同時在兩這生活。
2,母體的只得一個作分類 ,( 不能多過一個母體 ) , 和子項不可納入其他母體。如不满足這兩條件就不能分類。
例如 : 切割心臟時 , 就算血管太短 , 都不能連把肺的一部份血管當心臟血管一起切。
3,每次劃分必須依照同一根據。
例如 : 量度骨骼長度。即使大腿骨和耳骨大小不一 , 但必須同一把間尺量度才成立。
4,每次劃分不能越级。例如,人身軀分為 , 頭 , 胸 , 腹 , 手 , 腳 , 眼耳口鼻就是不正確的劃分。
正确的劃分應把身軀首先劃分為頭部身軀及四肢 ,然後把頭部,再分為眼耳口鼻,四少部份。
*這四個條件看似簡單,但同時要符合也不容易。因此有劃分是必須客觀角度,由大項至小項及程序清楚劃分,約有不清,必須退回該項目,從新釐定,否則無法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