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acky. 於 2007-4-29 17:54 發表
請舉例
對佛教教義認識不足的,不限於基督徒,佛教本身的派別,又或佛教徒自身都對佛教存有許多誤解。
先攪清楚佛教本身的問題,才去理會基督教吧
基督徒如何向佛教徒 "洗腦"
近日本港,台灣的佛教新聞組及佛法交談室中,有不少的基督徒貼出含有攻擊性 的文章。對佛教的教義加以曲解及誤導,不管這種曲解是有心或是無意的。作為 佛教徒實在有需要使其他宗教信仰者,因為未能正確理解佛教的大眾等。把受到 他們所誤解佛教,加以正確解釋的必要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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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龔天民先生的《佛基、基佛比較與天主教》一書。看後發覺此書中有不少是歪 曲,斷章取義之處。因此嘗試從佛教的觀點、立場談談此書中的謬誤之處。
評第一章 芸芸眾生 不能成佛
龔先生在其書中開章明義地,以上列芸芸眾生 不能成佛為題,破斥佛教。那我也開章明義 依此回應。
龔先生說:「.....大家都聽了佛教所講的「芸芸眾生,皆能成佛」的謬論而妳像買了「愛國 獎卷」似地,天天渴望著有一天自己也能中頭獎-----成佛! 但,事實卻活生生地証明,在佛教中只有釋迦牟尼一個人被稱為「佛」以外,其他在「世上」 做過「人」的任何佛教徒全都不能成佛,.............。他們為佛教辛苦了一輩子,死後卻 不能成「佛」。如他們泉下有知,真是要死「氣死我了」呢!
我相信有不少佛教的僧尼及信徒,都是真的追求真理,希望有一天自己死後能到某一處去 安息和享福樂。.......永遠達不到成佛的目標。」等云云。
總觀龔氏此文,身為一個佛教徒,我真的為那些相信書中說法的基督教徒,感到可悲及可笑。 首先讓我們看看什麼是佛!
依佛光山佛學辭典:「梵語 buddha 之音譯,巴利語同。全稱佛陀、佛馱、休屠、浮陀、浮屠 、浮圖........步他。意譯覺者、知者、覺。覺悟真理者之意。亦即具足自覺、覺他、覺行圓 滿,如實知見一切法之性相,成就等正覺之大聖者。乃佛教修行之最高果位。自覺、覺他、覺 行圓滿三者,,聲聞、緣覺二乘僅具自覺,菩薩具自覺、覺他,由此更顯示佛之 尊貴。 稱讚佛之功德有種種異名,即如來十號,或一切知者、一切見者、知道者、開道者、說道者 ,或世尊、世雄(斷世間一切煩惱之雄猛、雄健者)、世眼(世間之引導者)、世英(世間優 秀者)、天尊(五天中之最勝第一義天),或大覺世尊(簡稱大覺尊)、覺王(覺皇)、法王 、大導師、大聖人、大沙門、大仙(大僊,仙人中之最尊者)、大醫王(如應病與藥之名醫, 應心病而說法者)、佛天(五天中之最勝第一義天)、佛日(比喻佛為太陽之語)、兩足尊、 二足尊、兩足仙、二足仙(以上四名為二足生類中之最尊者之意。又二足即具足願與行,或福 與慧者之意)、天中天(諸天中之最勝者)、人中牛王(比喻佛為牛王之語)、人雄師子(人 中之雄者,恰如獸類中之獅子)等種種異名。」
那什麼才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覺首要條件是這人必需生在,沒有佛、法、僧三寶的 年代。修行者依仗自己的智慧。修行中明白到「諸法緣起」這個理則而覺悟。同時,能把自己所覺悟的,為人 演說令人覺悟。今天不管佛教是演變成怎樣,佛、法、僧仍然在世。真正的佛法也依 然在世上流傳著。既然沒有「成佛」的條件,那有誰可以說自己成佛?也可以說所有自稱成 佛的人,都是胡言亂語的邪魔矣!
就以龔氏的「愛國獎卷」為例,還未開獎時、自然人人也 希望中獎:但若有人拿著「獎卷」要領取頭獎的獎金,只怕要被人送進精神病院了。
而且, 眾生可以成佛,就如同買「獎卷」有可能中頭獎一樣,這可是說或然性,而不是說必然性。 這樣淺的道理也不能明白嗎?
至於說到「佛教徒希望死後可以享福和安息」等等。就更加可笑了,請問有那一位具有正知 、正見、正解的佛教徒,會相信死後有一個靈魂,要尋找那享福、安息的地方!佛教三法印 之一的可是「諸法無我」,既然是諸法無我,仍追求死後的享受福樂,相信「諸法有常」還 可以說是佛教徒嗎?
以龔氏的學識(畢業於日本兩所佛教大學---主修佛學),我完全不相信他會如此誤解,只怕是 為了照顧大多數的基督徒的主觀願望,不得不如此說罷了。但若有基督徒,真的利用龔氏的 說法,來向佛教徒傳教。 我只可以說一句:「祝你好運!」
2006-9-22 09:24 AM Devil_Bill_Gate
其實仲有下半部
認 識 佛 教
第 二 十 七 課
如 何 向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 ( 下 )
龔 天 民
前 文 提 要 , 對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 可 用 口 傳 或 筆 傳 。 上 一 課 說 到 口 傳 時 , 首 先 要 認 清 對 方 的 佛 學 程 度 。
• 與 對 方 建 立 起 感 情
真 信 佛 教 的 佛 教 徒 如 果 知 道 你 居 然 也 懂 佛 教 , 會 對 你 發 生 好 感 的 。 你 應 該 趁 此 良 機 和 他 建 立 起 友 誼 。 請 不 必 急 著 批 評 佛 教 , 可 暫 時 讓 對 方 信 他 的 佛 教 , 但 千 萬 不 要 說 佛 教 有 什 麼 好 的 地 方 , 而 與 佛 教 妥 協 。 這 會 害 人 害 己 的 。
• 開 始 向 對 方 實 際 傳 福 音
應 向 佛 教 徒 講 些 自 己 歸 主 的 見 證 。 如 有 你 自 己 由 佛 歸 耶 的 見 證 則 更 好 。 也 可 講 些 其 他 許 多 由 佛 歸 耶 的 基 督 徒 的 見 證 。
請 贈 送 對 方 閱 讀 《 僧 尼 歸 主 記 》 , 或 我 所 寫 的 不 少 書 籍 , 以 及 吳 恩 漙 牧 師 所 寫 的 有 關 佛 耶 之 間 的 書 籍 ( 寫 得 很 正 確 , 沒 有 佛 教 教 義 上 的 錯 誤 。 )
同 時 , 也 要 請 對 方 去 教 會 參 加 主 日 崇 拜 及 查 經 班 … … 等 聚 會 。
• 指 出 佛 教 的 謬 誤 之 處
去 參 加 聚 會 的 佛 教 徒 的 腦 中 仍 殘 留 著 不 少 佛 教 的 迷 信 、 習 俗 等 。 我 們 必 須 要 快 快 地 予 以 掃 除 清 理 , 而 使 對 方 今 後 能 成 為 一 個 純 正 基 督 教 信 仰 的 基 督 徒 , 而 非 「 基 佛 都 好 」 的 「 似 基 似 佛 」 型 的 「 基 督 徒 」 。
從 教 義 上 攻 破 佛 教 的 錯 謬 大 致 如 下 ﹕ 一 、 創 造 勝 緣 起 , 二 、 上 帝 勝 釋 迦 , 三 、 耶 穌 勝 釋 迦 , 四 、 耶 穌 勝 菩 薩 , 五 、 救 恩 勝 苦 行 , 六 、 復 活 勝 涅 槃 , 七 、 天 國 勝 淨 土 , 八 、 原 罪 勝 無 明 , 九 、 十 架 勝 輪 迴 , 十 、 一 神 勝 多 神 , 十 一 、 入 世 勝 出 世 … … 等 等 。 不 必 說 , 你 須 已 先 懂 基 督 教 的 救 義 及 佛 教 的 教 義 後 , 才 能 放 膽 有 效 地 完 成 這 些 破 佛 批 佛 。
• 佛 教 徒 思 想 變 遷 的 過 程
當 佛 教 徒 受 到 你 循 序 漸 進 、 深 刻 有 力 的 論 證 後 , 大 多 會 幡 然 醒 悟 而 真 正 棄 佛 歸 耶 的 。 佛 教 徒 信 主 大 致 有 三 個 思 想 變 遷 的 過 程 。
一 、 起 先 講 佛 教 很 好 很 好 。 這 是 極 正 常 的 現 象 , 也 能 證 明 對 方 確 是 真 信 佛 教 的 。 但 如 對 方 一 開 始 便 罵 佛 教 , 則 可 證 明 對 方 不 是 真 信 仰 的 佛 教 徒 。
二 、 接 著 講 基 佛 兩 教 都 好 。 這 證 明 了 這 位 佛 教 徒 的 佛 教 信 仰 已 經 起 了 變 化 , 不 再 堅 持 「 佛 教 最 好 」 了 。 這 也 是 正 常 的 思 想 與 信 仰 變 遷 現 象 。 你 千 萬 不 要 大 驚 小 怪 。 但 這 種 「 兩 教 都 好 」 的 看 法 不 應 該 維 持 得 太 久 , 以 免 成 了 「 似 基 似 佛 」 的 基 督 徒 。
三 、 最 後 講 基 督 教 確 實 超 過 佛 教 、 優 於 佛 教 。 我 們 所 要 帶 領 由 佛 歸 耶 的 佛 教 徒 , 必 須 到 最 後 能 夠 從 內 心 發 出 聲 音 說 ﹕ 「 基 督 教 真 好 , 佛 教 不 好 ! 我 要 棄 佛 歸 耶 ! 」
• 用 筆 向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用 筆 寫 文 章 或 出 版 書 籍 、 小 冊 子 及 福 音 單 張 等 批 判 佛 教 並 帶 領 佛 教 徒 歸 主 。 這 工 作 「 知 易 行 難 」 。 這 樣 的 人 必 須 要 已 深 知 基 佛 兩 教 教 義 及 相 關 事 情 , 而 且 要 能 握 筆 寫 文 章 , 其 國 文 修 養 至 少 到 達 能 在 基 督 教 各 報 章 雜 誌 被 登 出 來 的 程 度 。 ( 編 輯 們 自 有 鑑 定 的 標 準 ) 至 於 出 版 書 籍 … … 等 , 當 然 需 要 大 筆 的 金 錢 , 否 則 便 無 從 談 起 。
因 此 , 我 鼓 勵 凡 有 文 傳 恩 賜 的 人 , 也 請 加 入 對 佛 教 徒 文 傳 的 行 列 ! 凡 在 「 文 傳 」 上 對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有 興 趣 的 人 請 不 妨 一 試 , 主 耶 穌 自 會 助 你 成 功 的 !
• 向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的 原 則 與 建 議
對 佛 教 徒 傳 道 至 少 應 注 意 的 八 點 : 一 、 要 忍 耐 , 二 、 勿 專 對 一 人 下 功 夫 , 以 免 若 此 人 不 信 , 而 浪 費 太 多 時 間 , 三 、 態 度 要 溫 和 , 但 勿 太 過 份 重 視 高 捧 對 方 , 以 免 對 方 心 驕 傲 而 變 成 「 明 星 」 一 般 而 生 發 許 多 後 遺 症 , 四 、 求 主 動 工 救 他 , 五 、 避 免 為 教 義 爭 論 , 六 、 應 多 傳 生 命 之 道 , 七 、 應 請 對 方 公 開 作 「 由 佛 歸 耶 」 的 見 證 , 先 有 口 說 , 後 有 文 章 ( 如 他 能 撰 文 ) , 八 、 勿 遷 就 對 方 的 信 仰 而 講 「 佛 教 也 不 錯 、 也 有 好 的 地 方 」 等 的 妥 協 言 語 。
若 干 建 議 ﹕ 在 華 人 神 學 院 開 設 「 佛 學 研 究 」 及 「 如 何 帶 領 佛 教 徒 歸 主 」 等 課 程 , 由 有 基 督 教 信 仰 之 專 家 主 講 ; 在 各 地 區 主 辨 「 佛 學 研 究 」 密 集 課 程 ; 在 各 教 會 主 辨 「 如 何 向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 及 「 認 識 佛 教 」 等 的 講 習 會 。 並 可 由 有 負 擔 對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的 教 會 及 個 人 , 聯 合 設 立 基 金 出 版 專 對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的 書 籍 、 小 冊 子 及 福 音 單 張 等 。 ★
( 文 責 自 負 。 全 課 程 完 )
編 者 按 ﹕ 謝 謝 龔 天 民 牧 師 在 著 述 、 教 學 的 百 忙 之 中 , 為 本 報 撰 寫 「 認 識 佛 教 」 系 列 講 座 ( 已 出 書 。 書 名 《 認 識 佛 教 講 座 》 ) , 特 此 致 最 深 的 謝 意 。 龔 牧 師 所 著 各 書 , 本 報 已 多 次 介 紹 , 請 向 全 球 各 地 華 人 基 督 教 書 店 購 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