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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作為讀者真係迷失方向 [打印本頁]

作者: 飛仔明    時間: 2007-7-8 22:34     標題: 作為讀者真係迷失方向

一份銷路最廣的報紙﹐連續三天﹐三天﹗都放係頭條的新聞﹐一定對廣大市民有重大意義。

自由﹐不等於有素質﹐

看人民日報﹐起碼語文有進步。

會不會有第四天 ﹖

[ 本帖最後由 飛仔明 於 2007-7-8 22:38 編輯 ]
作者: 糧地官    時間: 2007-7-9 01: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eisha    時間: 2007-7-9 01:32

商業社會, 唔可以只係話報紙佬無質素, 試下第一日登完呢單新聞後, 香港人見到就唔買呢份報子, 或者當連續第二日報導時, 香港人會主動罷買呢份報紙, 咁就自然唔會出到第三日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7-9 07:12

買 Cheap 報 等于 燒銀紙...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7-9 09:31

事件發展到今天,已經知道艷女叫Co Co,同時出現兩個版本,第一個版本是有人在事前給Co Co$4000,朱生才帶Co Co出街。第二個版本是朱生給Co Co$5000帶Co Co出街。第二個版本當然沒問題啦!如果是第一個版本,廉署就應該調查是否有公務員收受他人利益。

請各位大佬給少少時間狗仔隊追查!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7-9 09:35

話 你 知 : 公 務 員 收 受 利 益 最 高 囚 10 年
本 港 現 有 多 條 法 例 及 行 政 命 令 規 管 公 職 人 員 接 受 利 益 和 款 待 的 問 題 。 《 防 止 賄 賂 條 例 》 規 定 , 公 務 員 若 未 經 許 可 下 接 受 利 益 , 濫 用 職 權 索 取 或 接 受 利 益 , 或 維 持 高 於 收 入 的 生 活 水 平 , 即 屬 犯 罪 。 一 經 被 法 庭 定 罪 , 最 高 可 被 判 入 獄 10 年 及 罰 款 100 萬 元 。 雖 然 款 待 不 屬 《 防 止 賄 賂 條 例 》 所 指 的 利 益 , 但 公 務 員 須 避 免 接 受 任 何 過 份 奢 華 、 慷 慨 或 頻 密 款 待 , 以 免 履 行 職 務 時 造 成 尷 尬 , 或 令 政 府 聲 譽 受 損 。

源於「蘋果日報」
作者: mingfai    時間: 2007-7-9 16:24

引用:
原帖由 八皇爺 於 2007-7-9 09:35 發表
話 你 知 : 公 務 員 收 受 利 益 最 高 囚 10 年
本 港 現 有 多 條 法 例 及 行 政 命 令 規 管 公 職 人 員 接 受 利 益 和 款 待 的 問 題 。 《 防 止 賄 賂 條 例 》 規 定 , 公 務 員 若 未 經 許 可 下 ...
先已經比人認定係帶女出街....後被人插佢懷疑收受利益..!.
呢次傑啦佢.....如果佢去平d消息既地方...同大方d就冇事..!

作者: ali    時間: 2007-7-9 16:46

引用:
原帖由 mingfai 於 2007-7-9 16:24 發表



先已經比人認定係帶女出街....後被人插佢懷疑收受利益..!.
呢次傑啦佢.....如果佢去平d消息既地方...同大方d就冇事..!
有「如果」就不如話:「如果o吾淫就乜事都冇!」
十個男人九個淫 ,處長剛o岩排第9!
作者: 飛仔明    時間: 2007-7-9 16:46

收受利益﹖....要落‘台’啦﹗

明年退休﹐真係衰收尾果年﹗

不過﹐方向報頭幾日都唔係關心呢點。
作者: 將臣    時間: 2007-7-9 17:41     標題: 回應:飛仔明

引用:
原帖由 飛仔明 於 2007-7-8 22:34 發表
一份銷路最廣的報紙﹐連續三天﹐三天﹗都放係頭條的新聞﹐一定對廣大市民有重大意義。

自由﹐不等於有素質﹐

看人民日報﹐起碼語文有進步。

會不會有第四天 ﹖
我覺得今次東方日報故意小題大做,意在打擊港台。讀過其社論,便知道其仇視港台的立場。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7-9 18:08

明日各大報章頭條好大機會又係朱培慶。
作者: hamlo2006    時間: 2007-7-9 20:47

我覺得今次東方日報故意小題大做,意在打擊港台。讀過其社論,便知道其仇視港台的立場。

Why not ? So what ?  Did Apple daily not always attack those who have different political view ? Hit your enemy hard and knock them down till they could not stand up again, first golden rule when engage with your enemy ! The fight will go on until all those ass hole being wipe out from the field !
作者: 飛仔明    時間: 2007-7-10 08:45

有心打擊﹐一定不會放棄﹐繼續追擊。

艷女郎....一定比人搵到﹐出個價去爆料 ﹗﹗﹗﹗﹗﹗﹗﹗﹗

台長應該知道事件不會了了﹐所以索性宣佈提早退休。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7-10 15:20

去跳舞.....等於收受利益...哈哈哈

好懷疑呢度有幾多可以叫做男人....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7-11 10:45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7-10 07:20 發表
去跳舞.....等於收受利益...哈哈哈

好懷疑呢度有幾多可以叫做男人....
只要唔做政客、公務員就乜事都冇,有因必有果,有得必有失。
作者: ivan99    時間: 2007-7-11 11:03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7-10 15:20 發表
去跳舞.....等於收受利益...哈哈哈

好懷疑呢度有幾多可以叫做男人....
跳舞不=等於收受利益,跳免費舞=收受利益,用公餉跳舞=收受利益,ICAC要check係有冇跳免費舞,有冇跳公餉舞,有冇非因公事開應酬費跳舞,有冇人先俾錢mustkara請處長跳舞,在處長權力範圍內得到一些方便或jackso;如果不牽聯上述任何一項,則全屬私人問題,明唔明?

[ 本帖最後由 ivan99 於 2007-7-11 11:48 編輯 ]
作者: 港奸剋星    時間: 2007-7-11 12:46

見到朱處長成為港澳粵報章頭條
港台如此,真係第一次咁勁
各位必須小心
相信背後有人想整港台
作者: 飛仔明    時間: 2007-7-11 13:14

中央台伺機來港已久﹐這是良機﹗
作者: 網絡大貴賓    時間: 2007-7-11 13:43

賣白粉起家的報紙,只董嘩眾取寵
作者: 飛仔明    時間: 2007-7-14 15:57

家下﹐記者深入不毛﹐帶賣報紙去女事主鄉下﹐搞到外婆﹐通村人都知道佢原來走去做雞 ﹗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7-14 16:20

引用:
原帖由 飛仔明 於 2007-7-14 15:57 發表
家下﹐記者深入不毛﹐帶賣報紙去女事主鄉下﹐搞到外婆﹐通村人都知道佢原來走去做雞 ﹗
我反而想知邊個比人屈 50 萬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7-14 17:10

香港許多聾啞人士都是收看《一 週 新 聞 撮 要 》去了解過去一週發生的事情,是誰下令禁止《一 週 新 聞 撮 要 》報導朱培慶夜遊色情場所導致提早離職的新聞,是否就係朱培慶?事件嚴重剝奪聾啞人士的知情權,損害香港新聞自由,也將打擊香港電台的公信力。
作者: 港奸剋星    時間: 2007-7-14 19:52

引用:
原帖由 飛仔明 於 2007-7-14 07:57 發表
家下﹐記者深入不毛﹐帶賣報紙去女事主鄉下﹐搞到外婆﹐通村人都知道佢原來走去做雞 ﹗
依家笑窮不笑娼
可能佢係全村最光榮既一個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7-14 20:34

引用:
原帖由 港奸剋星 於 2007-7-14 11:52 發表


依家笑窮不笑娼
可能佢係全村最光榮既一個
唔係一人做雞全村光榮咩?
台長一人叫雞全港興奮!

[ 本帖最後由 八皇爺 於 2007-7-14 12:36 編輯 ]
作者: hamlo2006    時間: 2007-7-14 20:47

家下﹐記者深入不毛﹐帶賣報紙去女事主鄉下﹐搞到外婆﹐通村人都知道佢原來走去做雞 ﹗...

I also think the media is going a bit too far.I hope they would instead concentrate to dig out the story behind Mr.Chu and his frineds involved in the case! All the chicks almost have the same sad story and history ,so there's no need to place salt on their woun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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