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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一人一信 要求公審朱培慶 [打印本頁]

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7-7-14 15:19     標題: 一人一信 要求公審朱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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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飛仔明    時間: 2007-7-14 15:50

要唔要立法會議員申報利益之餘﹐加一條﹕有無叫過雞﹖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7-14 16:05

引用: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7-7-14 15:19 發表
做男人應該大方及坦承o的,認自己叫雞,但就話經今次之後,知道做左錯事,以後都唔會再叫雞。

依家佢唔承認叫雞,即係唔認做錯左,仲可以提早退休拿長俸,正 PK.
朱培慶係道德問題, 未至於刑事噃..
除非你証明有其他成份..

既然香港中國一家, 由頭算起, 點解唔一人一信去要求公審毛澤東先 ?
作者: ali    時間: 2007-7-14 16:23

引用: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7-7-14 15:19 發表
做男人應該大方及坦承o的,認自己叫雞,但就話經今次之後,知道做左錯事,以後都唔會再叫雞。

依家佢唔承認叫雞,即係唔認做錯左,仲可以提早退休拿長俸,正 PK.
朱培慶話唔會再叫雞,冇話o吾ya雞!
d朋友可以點雞請佢ya!
塞雞胸入佢口,鳳爪夾小朱,朱咀啜雞雞,好過癮!
作者: 港奸剋星    時間: 2007-7-14 19:50

公審?!
莫須有罪?
係都董、曾、胡、溫、江都未審
幾時到小朱
作者: ming5377    時間: 2007-7-14 21:15

他雖風流;但非下流,不過相片中的他,又實在.......
作者: 糧地官    時間: 2007-7-14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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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7-14 22:12

反民主派反到上腦...  ...   快o的揾人抬棺, 抗議無要朱培慶跪玻璃 :  :
作者: 網絡大貴賓    時間: 2007-7-14 23:29

公審?
文革咩?
簡直痴線
作者: 港奸剋星    時間: 2007-7-14 23:42

香港班土共早就想攪文革好耐
日日扣帽子
唔係反共亂港
就係千古罪人
再唔係就叫雞議員
名相多多
多到背唔哂
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7-7-15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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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7-7-15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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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糧地官    時間: 2007-7-15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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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7-7-15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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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糧地官    時間: 2007-7-15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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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uriga00    時間: 2007-7-15 02:32

公審?

咁不如去各夜場門口,截住所有出黎既人,問佢地認唔認叫過雞,否認者一律發傳票,按時出庭公審!

不過唔知要入邊條罪,有邊條香港法例可以用?
作者: FXO    時間: 2007-7-15 06:39

引用: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7-7-14 15:19 發表
做男人應該大方及坦承o的,認自己叫雞,但就話經今次之後,知道做左錯事,以後都唔會再叫雞。

依家佢唔承認叫雞,即係唔認做錯左,仲可以提早退休拿長俸,正 PK.
男人應該大方及坦承o的,認八萬五害左好多香港人,但就經果次之後,知道做左錯事,以後都唔會再亂0翕。

依家佢話幾年無提就當無左,即係唔認做錯左,仲可以腳痛唔做突首做正欠,正 PK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7-15 08:56

引用: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7-7-15 00:27 發表


老毛都死左, 仲審來把鬼咩
但係好多人當佢未死.
鐘意就 (包括鄧小平) 堅持毛澤東思想..
至於毛澤東思想點解, 點演譯就隨揸槍個話事,
所以唔審解決唔到....
作者: 一枝公    時間: 2007-7-15 10:48

審?梗係要審雄叔同蔡蔡子姦情先啦!
作者: FXO    時間: 2007-7-15 11:26

引用:
原帖由 一枝公 於 2007-7-15 10:48 發表
審?梗係要審雄叔同蔡蔡子姦情先啦!
雄叔同蔡蔡子姦情, 重使審, 判都係時候啦.

浸豬籠, 遊街, 跪玻璃.
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7-7-1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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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7-15 14:19

大家應該還沒有忘記,朱培慶委托港台發言人陳敏娟發放假消息,誤導香港市民!指當時出席私人活動,有男有女晚餐及卡拉OK,朱離開時人多混亂反應有少少失措,向大家致歉。

朱以處長身份指示陳敏娟發放假消息,明顯屬公器私用,公私不分屬於極嚴重的錯誤,為何沒有立法會議員責詢?

[ 本帖最後由 八皇爺 於 2007-7-15 08:19 編輯 ]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7-15 16:30

聽過咁多年的風煙節目,要捉朱培慶犯錯唔係難事!
為了個人利益,利用香港電台發言人發放假消息,蠱惑香港市民,意圖隱瞞真相,繼續當廣播處長!
這條罪夠大嗎?我睇表面証據已經足夠。
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7-7-15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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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7-15 18:30

引用: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7-7-15 09:53 發表



發放咩假消息 ??
朱培慶與大馬主朋友上Muat Kara卡拉OK,根據CoCo接受《東周刊》專訪時大爆驚天內情,由於當晚在會所狂歡的情節,與處長通過港台向外發表的聲明「一大班人吃飯」有很大的出入,曾代讀聲明的港台機構傳訊總監陳敏娟,昨則回應:「當日是代處長發表聲明,現時無補充,亦無作進一步查證。」

廣播處長的私事搵港台發言人發聲明,公私不分!一大班人吃飯,虛假陳述,欺騙香港市民!

[ 本帖最後由 八皇爺 於 2007-7-15 10:38 編輯 ]
作者: haying    時間: 2007-7-15 18:50     標題: 這個朱培慶版既裙下之臣好好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B0I7xljtsk
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7-7-15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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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7-15 21:11

引用: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7-7-15 12:57 發表


咩叫 "大馬主朋友" ?
報章報導朱培慶與一位男性朋友上去卡拉OK會所,這位朋友是位大馬主,朱培慶沒有公開朋友的名稱,所以傳媒只稱為"大馬主朋友"!
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7-7-15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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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港奸剋星    時間: 2007-7-16 08:58

上述的罪名都係莫須有
更沒有與香港法例扯上關係
共匪別有用心
小心被利用
作者: FXO    時間: 2007-7-16 11:35

引用:
原帖由 八皇爺 於 2007-7-15 18:30 發表

朱培慶與大馬主朋友上Muat Kara卡拉OK,根據CoCo接受《東周刊》專訪時大爆驚天內情,由於當晚在會所狂歡的情節,與處長通過港台向外發表的聲明「一大班人吃飯」有很大的出入,曾代讀聲明的港台機構傳訊總監陳敏 ...
在會所狂歡, 得大馬主同豬陪慶兩個人?

就算係, 加上CoCo, 加上大馬主果個, 都四個人啦, 咁重唔算一大班人?

[一大班人吃飯]同[在會所狂歡]亦無抵觸.

那裡有很大的出入??

重有, 《東周刊》搵CoCo接受專訪, 唔知使唔使俾錢呢?  涉及利益輸送既野同事實又有無分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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