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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國專家:上合軍演無武力威脅 符合國際法 [打印本頁]

作者: 網絡大貴賓    時間: 2007-8-5 23:31     標題: 中國專家:上合軍演無武力威脅 符合國際法

中國軍事科學院研究員陳學惠日前表示,“和平使命-2007”聯合反恐演習是符合國際法的軍事行動,不存在以武力威脅別國,一定能夠得到國際輿論的理解與支援,促進演習的順利進展和預期目的的實現。

  新華社報道,這次演習是在2006年4月26日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國防部長會議上確定的,並在同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組織元首峰會上獲得批准。經過六國法律專家組三輪磋商,就《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舉行聯合軍事演習的協定》達成共識,並於今年6月27日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國防部長會議上簽署,為舉行聯合軍事演習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陳學惠認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舉行聯合軍事演習的協定》是具有多邊條約性質的規範性法律文件。條約是國際法的淵源,“條約必須遵守”的原則已為國際社會普遍接受。因此,六國在聯合軍事演習中的所有軍事行動必須限定在這個協定規定的範疇內,任何違反協定的行為,均可能造成對國際法準則的違背。

  《聯合國憲章》規定,任何國家不得對他國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如果國家間的聯合軍事演習是以武力威脅別國,則是違反國際法準則的行為。

  陳學惠說,“‘和平使命-2007’聯合反恐演習開始前,六國就一致宣佈,演習旨在表明成員國共同應對新威脅、新挑戰,維護地區安全與穩定、促進共同發展與繁榮的共同意志演習,不針對其他國家,不涉及成員國以外他國利益。”演習命名為“和平使命”,也體現了上合組織各成員國共同維護地區安全、促進世界和平的意願。

  中國軍隊在參加的多次聯合軍事演習中,都宣佈演習不針對其他國家。陳學惠說:“這種宣示是軍演性質合法性的昭示,是國際法對聯合軍演這一軍事行動的基本要求。也表明瞭中國政府和中國軍隊嚴格遵守國際法的意願。”

  陳學惠說:“聯合軍演的合法性還體現對演習時間和地域的法律宣示。”根據國際慣例,一國或多國採取軍事行動可能影響或危及地區或他國的安全利益時,應履行告知義務。

  “和平使命-2007”聯合反恐演習將在中國烏魯木齊和俄羅斯車裏雅賓斯克舉行,有關各方通過新聞媒體將這一消息向外界宣佈,表明瞭各成員國已嚴格按照國際法履行了告知義務。一方面是告知中俄公民某地某時有軍事行動,公民個人及組織均應保持相關注意義務;另一方面是向外界保證,演習不會危及其他國家利益,不影響別國國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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