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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批評警員按摩院放蛇無必要.官判為客 「解決」 不算賣淫 [打印本頁]

作者: gwaimuilover    時間: 2007-9-12 05:17     標題: 批評警員按摩院放蛇無必要.官判為客 「解決」 不算賣淫

星報通訊社電
加拿大安大略省紐馬克(Newmarket)法庭內的人稱它為「萊溫斯基判例」(Monica Lewinsky ruling),他們把最近的一宗判決與前美國總統克林頓執政期白宮見習生萊溫斯基為總統提供的性服務相提並論。

華盛頓政壇的醜聞涉及的是口交服務,但多倫多以北的法庭所處理的案件涉及「替人解決」(manual release),究竟在旺市(Vaughan)一所按摩院內替客人手淫是否涉及娼妓活動。

安省法院法官朱斯榮(Justice Howard Chisvin)在最近的裁決中,認為該按摩院內的活動不是賣淫,撤消按摩院Studio 176經理龐諾馬里夫(Valeri Ponomarev)被控兩項經營色情場所罪名。法官宣讀長達10頁的判詞中說:「(客人)所付的金錢是全身按摩的費用,手淫是附加服務,不需額外付款。我懷疑社會是否認為所有情況下的手淫都是性愛。」法官然後提及前美國總統克林頓與白宮見習生的曖昧關係。他說:「我們只要看看美國某位總統的行為和他涉及的活動,便可判斷手淫行為究竟是否在所有情況屬於性動作。」

法庭的判決引起法律界爭論是否意味著那些暗營醜業者以後不需害怕執法人員突然掩到。律師高特(Alan Gold)不以為然,表示現階段不能下結論,但他相信紐馬克法庭的判決沒有先例,法律界人士將繼續議論。法官同時批評穿著牛仔褲進入按摩院的約克區警隊臥底探員。
法庭證供形容該名探員進入後脫光衣服,首先在床上臂部朝天,然後翻身對著女服務員,當她準備用塗滿油的手接觸陽具時,探員便制止。後來該探員再往同一按摩院,另一名服務員也提供相同服務。

法官說:「他的行動不但是不需要的,而且超出這類活動調查技巧的範疇,介乎尋求滿足的邊緣。」
作者: 單屌一西    時間: 2007-9-12 13:26

可惜這裡係香港唔係加拿大,如果唔係一定好正。
作者: mmr.ren    時間: 2007-9-12 13:48

呢 D 案例絕對係不可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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