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wood2046 at 9-23-07 10:32 AM
以上兩個都答錯
提示:從經濟學角度出發,佢13蚊果陣可以忍住唔賣直至17蚊先賣,依家佢o既做法肯定賺唔到6蚊!讀econ朋友一定知我講乜,答案聽日開估!
原帖由 wood2046 於 2007-9-23 10:32 發表
以上兩個都答錯
提示:從經濟學角度出發,佢13蚊果陣可以忍住唔賣直至17蚊先賣,依家佢o既做法肯定賺唔到6蚊!讀econ朋友一定知我講乜,答案聽日開估!
Originally posted by 無神論狂徒 at 9-24-07 08:22 PM
從工商管理角度睇,係六蚊,冇可能唔係六蚊。
其實分拆開某人的買賣交易,總共有兩次,兩次都可以獨立睇。
第一次,其實係先用十元向一個供應商買入一個橙,再用十三元賣出,先賺三元。
第二次再向另一個 ...
原帖由 無神論狂徒 於 2007-9-24 20:22 發表
從工商管理角度睇,係六蚊,冇可能唔係六蚊。
其實分拆開某人的買賣交易,總共有兩次,兩次都可以獨立睇。
第一次,其實係先用十元向一個供應商買入一個橙,再用十三元賣出,先賺三元。
第二次再向另一個供應商以十四元代價購入一個橙,再以十七元賣出,再賺三元。
兩次交易共賺六元。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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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將兩個交易一次過睇,某人以十七元賣出一個十元成本的橙,本應賺七元,但有一元是給了第一個賣手賺了,所以某人只鎌了六元正。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9-24 20:56 發表
I buy this one.
原帖由 無神論狂徒 於 2007-9-24 20:22 發表
從工商管理角度睇,係六蚊,冇可能唔係六蚊。
其實分拆開某人的買賣交易,總共有兩次,兩次都可以獨立睇。
第一次,其實係先用十元向一個供應商買入一個橙,再用十三元賣出,先賺三元。
第二次再向另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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