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規條(節錄):
018, 5x1
圖片附件: aaaaaaaa.GIF (2007-8-10 12:56, 41.34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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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馬: {星期二 7} 布拉格斯拉維亞勝
018, 2x1 * $100
星期六 9 和 3.30
星期六 10 拜仁慕尼黑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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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馬: {星期二 7} 布拉格斯拉維亞勝
原帖由 star 於 2007-11-9 03:15 PM 發表
橙樓主 又休息 !?
747
星期六 2 大阪臭腳 主勝
星期六 12浩黑04 主勝
星期六 48 你乜浦 主勝
星期六 47 心多你阿 ...
原帖由 唔易做 於 2007-11-9 12:55 發表
比賽規條(節錄):
參考:
本比賽只限n串1 ( 即2串1、5串1等, 3串4等並不允許 )
(00)未報名者可以先參賽, 另請提交一個你喜歡的3位數字, 如沒有人使用即可, 如該號碼已有他人使用, 主持人會pm參賽者再 ...
原帖由 紅豆沙 於 2007-11-9 15:34 發表
咦~~你今日打多好多隻字BOR,再唔係主主主![]()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9 08:59 PM 發表
**** 本內容被作者隱藏 *****
原帖由 紅豆沙 於 2007-11-9 21:06 發表
**** 本內容被作者隱藏 *****
原帖由 紅豆沙 於 2007-11-9 13:45 發表
028 靚豆仔
原帖由 billchan 於 2007-11-10 01:42 發表
你揀果隻 冷馬 好似係 等於 3.3倍,不是 超過 3.3倍,是否符合橙輝所訂下的規例?
我衹是想把規例弄清楚一點,並不是 捉捉~~
![]()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0 08:45 發表
呢個問題我早幾期已經諗到, 不過我諗未必有咁橋所以無提, 估唔到你咁小心眼
呢度講明, 係超過或者等於3.30倍 (好似人大釋法咁.)
原帖由 billchan 於 2007-11-11 01:02 發表
阿標係細心,唔係小心眼,嘻嘻!
你不如下次貼規則時執執,加返「或者等於」字眼,便十分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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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llchan 於 2007-11-11 02:04 發表
888 billchan
今日掛住去玩,剛剛才回來,胡亂剪貼一輪
,而家卒之可以貼『 和味串燒比賽 第22場 』,為燈輝主持終於在今日完成計分壯舉慶祝一下!
今次 ...
原帖由 Sax 於 2007-11-11 02:12 發表
我估輝記唔太清楚小心眼係帶貶意![]()
原帖由 Sax 於 2007-11-11 02:13 發表
呢個燈輝係咪姓李???![]()
原帖由 唔易做 於 2007-11-9 18:37 發表
118
冷馬
利物浦 對 富咸 和 @5.1
原帖由 唔易做 於 2007-11-11 09:47 發表
星期六 20 葉士域治 對 布里斯托城 10/11/2007 2 : 0 6 : 0
星期六 22 普利茅夫 對 諾域治 10/11/2007 1 : 0 3 : 0
星期六 26 登地聯 對 基爾馬諾克 10/11/2007 1 : 0 2 : 0
:verygo ...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0 12:26 發表
018, 今次串左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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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1 06:54 發表
第一注搞卵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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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x 於 2007-11-11 02:12 發表
我估輝記唔太清楚小心眼係帶貶意![]()
原帖由 billchan 於 2007-11-11 12:47 發表
我估 李主持 都係你講咁樣!
所以阿標
下!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1 12:57 發表
其實我並唔係姓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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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1 12:57 發表
其實我並唔係姓李![]()
![]()
原帖由 billchan 於 2007-11-11 12:59 發表
姓「柯」?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1 12:57 發表
其實我並唔係姓李![]()
![]()
原帖由 唔易做 於 2007-11-11 20:38 發表
根據資料顯示, 你係姓 ' 鍾' , 係香港七百萬人當中, 你只係其中一個 '中產'
而你有七兄弟姐妹
順序為
鍾鍾鍾鍾鍾鍾鍾
紅橙黃綠青藍紫
而你父母經過多年努力, 係生左'鍾紫'後, 亦決定中止懷孕 ...
原帖由 靚豆仔 於 2007-11-11 20:43 發表
咁橙同學咪排第二囉![]()
原帖由 唔易做 於 2007-11-11 21:11 發表
118 加注![]()
原帖由 靚豆仔 於 2007-11-11 21:18 發表
我都中左冷馬,但斷左一關
和味串燒比賽(第22場, 11月10 - 11月13) , 有「冷馬」玩
(01) 改例: 基本上係所有參賽者能選擇所有馬會開設的賽事. 若果某類球賽不能作投注則主持人盡可能會列明.
→但日期必須為主持人定下之日期, 如今次必須為2007-10-20 to 21 即被馬會列為星期六日之賽事, 即星期五深夜 / 星期一的賽事將不會計算.
原帖由 靚豆仔 於 2007-11-11 21:18 發表
我都中左冷馬,但斷左一關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1 21:26 發表
成日都踩界, 搞到我好難做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1 21:26 發表
成日都踩界, 搞到我好難做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1 09:26 PM 發表
成日都踩界, 搞到我好難做
原帖由 唔易做 於 2007-11-11 21:31 發表
但雷丁對阿仙奴係周一喎![]()
原帖由 紅豆沙 於 2007-11-11 22:02 發表
無睇到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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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1 10:05 PM 發表
今次算數, 放你一馬![]()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1 22:05 發表你講阿bill ?引用:
原帖由 唔易做 於 2007-11-11 21:31 發表
但雷丁對阿仙奴係周一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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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llchan 於 2007-11-12 02:22 發表
你講阿bill ?![]()
不知道你是否說 雷丁對阿仙奴 果場不是今回合 (第22場) 的選揀範圍?
我祇是直覺地以為題目 「 第22場 11月10 - 11月13 」是包括 11月13日(星期一)的賽事,如 ...
原帖由 Orange+Fai 於 2007-11-12 17:34 發表
我係問保長係唔係講緊你姐, 無話過你犯規
不過下次記得唔好買星期五/星期一的賽事, 因為今次係保長寫錯左. 如果俾我寫我會寫「11月10 - 11月11」![]()
原帖由 star 於 2007-11-12 02:58 發表
747
星期日 48 西維爾 win
星期日 49 里昂 win
2*1@100
冷馬
星期日 53 波圖 dr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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