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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檔案] 有片睇,劉德華成都演唱會保護歌迷怒打保安 [打印本頁]

作者: bobonsk    時間: 2007-11-12 23:39     標題: 有片睇,劉德華成都演唱會保護歌迷怒打保安

有片睇,劉德華成都演唱會保護歌迷怒打保安


你覺得,劉德華保護歌迷怒打保安是否正確呢?

http://www.56.com/u24/v_MjI3MTM4Njk.html
作者: SNK    時間: 2007-11-13 12:02

Thanks!


作者: DKXO    時間: 2007-11-13 12:41

華弟黑社會, 江湖事江湖了, 以暴易暴?
作者: 冰河    時間: 2007-11-13 21:17

保護歌迷怒打保安正確 !
作者: 大優勢    時間: 2007-11-13 21:54

吾算係打人.......


救人啫
作者: sheepstreet    時間: 2007-11-14 10:08

抵佢紅咁耐................
作者: ehmg    時間: 2007-11-14 14:48

華仔好洁K…………!!!
作者: DKXO    時間: 2007-11-14 15:34

保安都係打工, 按指示做野, 因乜要被華弟打?

咪由得佢既番屎全部衝晒上台囉.
作者: icac    時間: 2007-11-14 21:19

不過大陸d保安好同香港d保安

好暴力架
作者: kinwai    時間: 2007-11-15 02:14

not la he wont do that ,he is a clever man
作者: 翠兒    時間: 2007-11-15 15:44

引用:
原帖由 DKXO 於 2007-11-14 15:34 發表
保安都係打工, 按指示做野, 因乜要被華弟打?

咪由得佢既番屎全部衝晒上台囉.
指示就係打人? 保護人和打人是兩回事.
作者: DKXO    時間: 2007-11-15 17:06

引用:
原帖由 翠兒 於 2007-11-15 15:44 發表


指示就係打人? 保護人和打人是兩回事.
說得對, 保護人和打人是兩回事, 那華弟要保護歌迷為什麼要打人?

華弟打人就0岩? 係英雄, 大偶像?

[ 本帖最後由 DKXO 於 2007-11-15 17:09 編輯 ]
作者: galliano169    時間: 2007-11-20 08:51     標題: 劉德華演唱會捨身救人

案發地點:四川省成都市體育中心體育場,劉德華中國巡回成都演唱會

工作人員憶述:當晚演出尾聲,到了倒數第四首歌時,一個男歌迷手拿鮮花沖了出來,舞台 前有二道鐵閘柵,閘柵前有幾十個保安,他們都不干事,站在那裡光顧著看演出。那個男歌 迷居然一口氣跳過二個閘柵,沖到台前,然後站在音箱上給華仔獻花。幾個保安眼見自己明 顯失職了,惱羞成怒趕往抓住那歌迷按在地下又打又揍,之後其他地區的保安也趕來加入。 華仔台上目擊歌迷被十多名保安公安圍打已即時出聲制示。但保安打得性起沒有理會。劉德 華見事態緊急,即時從 2.2米高的舞台跳下推開部份保安力斥,但另一邊抓著歌迷的保安還是沒有停手。劉德華 更即時出手打保安的手要他們鬆開。此時其他工作人員才趕到。當時場面已很混亂。可以看 出劉德華當時的確已十分之惡。工作人員馬上攔住圍上來的公安,一邊勸阻劉德華,壓住他 的怒火,不讓事態進一步惡化(說到底還是在人家的地方,他們反面不認你這個老闆也可以 )。劉德華自己拉走了那位歌迷入後台以保護他的人身安全。
作者: DKXO    時間: 2007-11-20 12:14

劉德華 更即時出手打保安的手要他們鬆開

好一個"出手打保安的手", 如果在香港, 如果警察公事公辦, 可以告佢毆鬥. 因出手打已脫離自圍的行逕, 遑論保護他人.


華弟自己都認自己有錯, 難為重有人係度死撐.
作者: lamcat    時間: 2007-11-21 03:20

i admire what he did!
作者: PalChan    時間: 2007-11-21 08:37

引用:
原帖由 DKXO 於 2007-11-20 12:14 PM 發表
劉德華 更即時出手打保安的手要他們鬆開

好一個"出手打保安的手", 如果在香港, 如果警察公事公辦, 可以告佢毆鬥. 因出手打已脫離自圍的行逕, 遑論保護他人.


華弟自己都認自己有錯, 難為重有人係 ...
懒正仪
作者: FRY    時間: 2007-11-21 18:54

轉貼一則文章 :

最近看到的兩則新聞真是讓人感慨,又發人深思。

  一則是《南方都市報》報道:11月6日晚,劉德華在成都舉行演唱會時,一歌迷意外的衝過了保安防線來給他獻花。現場的保安馬上蜂擁而上阻止並圍攻他。華仔在臺上大呼不要對歌迷動粗,卻毫不見效。情急之下,竟然從七尺高臺上跳下,奮力解救了這位歌迷……

  另一則是《華西都市報》11月9日報道:著名作家、陜西作協主席賈平凹受邀參加家鄉丹鳳縣一個文化節開幕式。風雨之中,因擔心坐在主席臺前的一群學生撐傘會擋住賈的視線,組織者居然讓學生收傘冒雨觀看。學生的衣服都濕透了。而穩坐在傘下的賈平凹對此卻無動於衷。事後,面對網民的指責,賈先生怒斥“這簡直是胡扯!”“主席臺上其他的人沒說什麼,我還說什麼?”還斷言“這與個人素質無關”。

  兩件事雖小,卻意味深長。平心而論,賈平凹作為一位受人景仰的作家,他的道德和人品是有口皆碑的。作為一位特邀嘉賓,客隨主便,他也似乎沒有做錯什麼。然而,網民卻不這麼看,任何頭腦正常的人也不會這麼看。問題到底出在哪呢?透視一下劉德華的言行,也許能幫我們解開這個謎團。

  據說,劉德華這一跳,把現場的人嚇壞了,畢竟,他已經是四十多歲的“老男人”。為什麼這麼不要命呢?事後,他說:“我看到歌迷被警衛又推又打,我在臺上急了,叫又沒人聽見,一急就往下跳。這個歌迷是很錯的,可是他也是支援我才這樣啊。我擔心警衛拉他到後臺不知再會如何懲罰他……”

  人們常說小處可以見大。華仔的這奮不顧身的一跳,決不是大明星們慣弄的作秀之舉,而是“急人之所急,想人之所想”的心懷的自然流露。按理說,身為明星,完全可以不理會台下的這等小事,國內不少明星們不都是表面熱情骨子堳o視“粉絲”為草芥嗎?然而,劉德華從來就沒有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他認定的事理是:歌迷應受到平等尊重,他們的人身權不容受到侵犯!自己要對他們負責。劉德華身上體現出來的正是人類現代文明的共同價值觀:平等意識,尊重弱小,尊重人權,以人為本……也只有具有了這一素養,我們才會真正擁有博愛的胸懷和熱情,才會自覺地甚至是本能地抵制任何不人道的現象。

  現在,我們不難明白,賈先生的話其實只說對了一半:他的確不缺乏道德品質方面的素養,他的人品和作品都給我們留下了近乎完美的印象;然而,他缺什麼?——缺現代文明素養!他沒有注意到前面的學生在雨淋之中,那不是“視盲”,而是“心盲”。他像這個時代的很多人一樣,根本沒有意識到那是對弱小者人權的不尊重,也沒有意識到維護人類的共同價值觀是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職責!因而也喪失了對賤視生命平等權的醜惡現象進行抵制的敏銳感和批判力。賈先生的“憤怒”只能說明他還沒有覺悟而已。身為“鐵肩擔道義”的作家,人們有理由希望他走在時代的前面。

  然而,我也能理解賈先生的“委屈”。是的,一切都是組織者安排的,大家也都沒說什麼。如果將賈先生換成我或者是別的許多人,我們的表現很可能也會沒什麼兩樣。大家不要忘了:那一年,在克拉瑪依市的那場大火中,有人喊的口號就是“讓領導先走!”結果燒死的是三百多位學生和老師!而當年泰坦尼克號上呼喊的卻是“讓婦女和兒童先走!”這幾年,讓學生在寒風或烈日中靜候“貴賓”或是聽長篇演講的新聞還少嗎?諸如此類現象,國人習以為常的還少嗎?這不是賈先生一人的失位,而是一個民族幾代人現代文明素質整體缺失的悲哀。

  曾幾何時,我們瘋狂地腰斬了對傳統優良文化的傳承,致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些美好情操從國人心靈中流失(至今還難以在國人心中重植、生根),而“平等博愛”“民主法治”等人類共同的先進理念,又被我們長期斥之於外。這樣的土壤上怎能不滋生冷漠和畸形呢?(作者:張慕元



劉先生從沒有為這件事說自己是英雄,他沒有居功,也沒說過要縱容歌迷,事後也向主辦單位及場地負責人解釋及致歉!


在這一欄目中發過言的,不服氣的是另有其人....

全篇只有他一個人置事實於不顧,故意唱反調!

將演員演的角色代入以為演員也是同樣的人,我相信這位人士的腦袋一定很有問題......

不是事實的,任他講一萬次都不會成為事實.......

可憐的是他自己以為自己真的可以誣蔑到別人,可憐的是他以為這樣做就很有成就!

"死撐"還不算最慘,更慘的是他還要在現實生活中繼續死撐!可憐!

可憐的是那些以為在網絡世界的一粒沙中的一界中說兩句明星壞話就以為自己是英雄的人!

真的很可憐!
作者: DKXO    時間: 2007-11-23 12:05

引用:
原帖由 PalChan 於 2007-11-21 08:37 發表



懒正仪
乜野叫做懶正儀呀?

你想講懶正義係唔係呀?

自己衰左無得拗就梗係話人懶正義啦.


作者: DKXO    時間: 2007-11-23 12:13

嘩, 七尺高臺真係好高呀!

四十多歲的“老男人”, 四十多歲咁老重跳跳蹦嘣的, 真係老而彌堅咯.

但推崇英雄/偶象的手段就更高更堅了.
作者: PalChan    時間: 2007-11-23 15:25

引用:
原帖由 DKXO 於 2007-11-23 12:05 PM 發表


乜野叫做懶正儀呀?

你想講懶正義係唔係呀?

自己衰左無得拗就梗係話人懶正義啦.

巴屎闭, 懶高贵,
作者: xp520530    時間: 2007-11-24 08:09

保安不會齣事,應該打,並痛打
作者: DKXO    時間: 2007-11-24 08:46

巴屎闭, 懶高贵, 呢兩句留番俾華弟就最0岩.
作者: PalChan    時間: 2007-11-28 17:40

引用:
原帖由 DKXO 於 2007-11-24 08:46 AM 發表
巴屎闭, 懶高贵, 呢兩句留番俾華弟就最0岩.
你就是華弟咯,
華弟的-----小弟弟
作者: FXO    時間: 2007-11-29 06:53

引用:
原帖由 PalChan 於 2007-11-28 17:40 發表


你就是華弟咯,
華弟的-----小弟弟
旺角卡門, 華弟惡晒

旺角卡門, 華弟惡晒

旺角卡門, 華弟惡晒
作者: PalChan    時間: 2007-11-29 11:01

引用:
原帖由 FXO 於 2007-11-29 06:53 AM 發表


旺角卡門, 華弟惡晒

旺角卡門, 華弟惡晒

旺角卡門, 華弟惡晒

心理有问题

可怜
作者: FRY    時間: 2007-11-29 12:43

引用:
原帖由 PalChan 於 2007-11-29 11:01 發表



心理有问题

可怜
對,他真的很可憐.........

由Wongsolo 到 FXO 到 DKXO, 睇住佢換一個account就睇住佢係咁癲落去.....唉.....

以前都仲識同人頂兩句,而家就越整越核突,變成細佬仔咁,唔夠人講就好似細路仔咁執人口水尾,兼講埋"反彈"呀,"你話你自己呀"等等......越整越低能.......

傻佬黃你真係越老越核突........

相識一場,都唔想見到你咁樣........

你個病真係越黎越嚴重......當初成班兄弟都勸你及早就醫,點知你唔領情仲反哂大面...........而家孤零零一個又真係幾可憐........

今日睇黎......你真係病入膏肓,時日無多.......

惟有寄望你在人生最後的一段路上,能夠活得有尊嚴,有意義吧.......

希望你去時不要太辛苦,太難看.........

安息...........

[ 本帖最後由 FRY 於 2007-11-29 13:13 編輯 ]
作者: PalChan    時間: 2007-11-29 18:00

引用:
原帖由 FRY 於 2007-11-29 12:43 PM 發表


對,他真的很可憐.........

由Wongsolo 到 FXO 到 DKXO, 睇住佢換一個account就睇住佢係咁癲落去.....唉.....

以前都仲識同人頂兩句,而家就越整越核突,變成細佬仔咁,唔夠人講就好似細路仔咁執人口水尾,兼 ...
一流
大力支持, 你讲到我心声
作者: DKXO    時間: 2007-11-30 06:50

引用:
原帖由 FRY 於 2007-11-29 12:43 發表


對,他真的很可憐.........

由Wongsolo 到 FXO 到 DKXO, 睇住佢換一個account就睇住佢係咁癲落去.....唉.....

以前都仲識同人頂兩句,而家就越整越核突,變成細佬仔咁,唔夠人講就好似細路仔咁執人口水尾,兼 ...
唔知閣下又轉左幾多個account 呢
作者: FXO    時間: 2007-11-30 06:52

引用:
原帖由 FRY 於 2007-11-29 12:43 發表


對,他真的很可憐.........

由Wongsolo 到 FXO 到 DKXO, 睇住佢換一個account就睇住佢係咁癲落去.....唉.....

以前都仲識同人頂兩句,而家就越整越核突,變成細佬仔咁,唔夠人講就好似細路仔咁執人口水尾,兼 ...

嘩, 七尺高臺真係好高呀!

四十多歲的“老男人”, 四十多歲咁老重跳跳蹦嘣的, 真係老而彌堅咯.

但推崇英雄/偶象的手段就更高更堅了.  
作者: ccoon    時間: 2007-12-1 00:52     標題: 保护是好,但不应该打人。


作者: ada1128    時間: 2007-12-14 22:21

無意見
作者: kixxme    時間: 2007-12-15 17:09

support........................support Andy Lau
作者: ada1128    時間: 2007-12-16 02:26

無意見......................
作者: agapeunited    時間: 2007-12-28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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