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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母女同享超高樓按 陳太無法否認以權謀私 [打印本頁]

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7-11-21 12:29     標題: 母女同享超高樓按 陳太無法否認以權謀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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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11-21 12:41

雄爺睇清楚,當時都未回歸,英國佬話事,殖民地高官想點玩就點玩,邊有人管。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1 12:57

以前都已經解過,  不過在這時段, 咁橋, 係唔係有組織想玩汚穢戰  ? ? ?
作者: albtkl2006    時間: 2007-11-21 13:08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1 12:57 發表
以前都已經解過,  不過在這時段, 咁橋, 係唔係有組織想玩汚穢戰  ? ? ?
距離選舉只有兩星期左右,依家唔出依招等幾時?!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1 13:54

引用:
原帖由 albtkl2006 於 2007-11-21 13:08 發表

距離選舉只有兩星期左右,依家唔出依招等幾時?!
我記得開始時有人講過想係一場講吓質素嘅 "君子/淑女" 之爭...  
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7-11-2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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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走出安逸    時間: 2007-11-21 14:33

哈哈!文革式的批鬥正式開始了。
陳老太,看妳點死!
有福妳唔享!要強出頭做"民主女神"。
無眼睇!!!

作者: keve0223    時間: 2007-11-21 14:51

陳婆衰左就係衰左, 殖民地時代殺左人97後係咪唔使坐監? 陳婆有冇良心大家都清楚哂, 叫佢唔好再扮清廉!!!!
作者: 長不大的烏蠅    時間: 2007-11-21 15:17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1 12:57 發表
以前都已經解過,  不過在這時段, 咁橋, 係唔係有組織想玩v穢戰  ? ? ?
以前都已經解過
有咩
作者: 私鐘    時間: 2007-11-21 15:27

引用:
原帖由 長不大的烏蠅 於 2007-11-21 15:17 發表

以前都已經解過
有咩
  

陳太母女同享超高樓按
(星島) 11月 21日 星期三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競逐港區島立法會    補選候選人、前政務司    司長陳方安生    ,連日被徐家傑質疑擔任布政司時置業獲十成按揭,不符金管局    七成指引後;昨日又被自稱「一個銀行小職員」以電郵揭露,陳太    女兒陳慧玲也同樣在九三年置業獲高達九成一按揭,質疑有人以權謀私。本報記者翻查土地註冊處    記錄,確實找到其女兒及女兒丈夫,獲銀行貸款四百五十萬元,購買四百九十三萬元的港島區豪宅及車位。陳太競選辦發言人發言人說,不評論有關的指控。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當年身為高官的陳太,應持有最高要求的道德和操守,事件反映陳太未達要求(見另文)。

傳媒昨日下午接獲自稱「銀行小職員」寄來的電郵,指陳太在九三年透過一家公司購買玫瑰新h一個三十年樓齡的單位,向琤芼行貸款七百八十萬元,是樓價的十成;但當年政府向銀行訂立的守則,是銀行只能做七成按揭,陳太獲十成按揭疑是她作為高官的身分而得。

廿六年舊樓按450萬
該電郵又披露過往從未曝光的資料,指陳太女兒陳慧玲在同一年購買天后廟道翠巒閣一個豪宅單位,成交價為四百九十三萬元,卻向銀行借了四百五十萬元,按揭成數高達九成一。電郵質疑:「在那個七成按揭的年代,若非是借媽媽的身分,以一間二十六年樓齡的舊樓單位,又哪堨i以拿到九成一的超高按揭?」電郵查到當年的交易資料,按揭合約是由陳太兄長方曼生的律師行負責。

有熟悉銀行規管人士指出,金管局在九三年初已訂下《物業貸款指引》,規定銀行只能向客戶提供七成物業按揭貸款,以遏止炒風。銀行必須遵守此項規定,雖然違反規定並無明文處分,但金管局有權視銀行負責人處事不當,直接影響金管局批准銀行負責人的任命。

拒評女兒超按一事

本報昨晚向金管局查詢當時有否調查事件,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

本報記者昨日下午四時許則致電及發出電郵,並在電郵內附加該匿名人士的電郵,向陳太競選辦發言人查詢有關指控,並於晚上向發言人表明,本報翻查過土地註冊處和田土廳的文件,均確實顯示陳太女兒以九成一按揭構入該單位和車位,不過,發言人不評論事件。

陳太獲十成按揭的報道,在九五年被廣泛報道,本報記者翻查資料,陳太輾轉以公司名義,間接購入玫瑰新h的單位,當時已有報道指,以這種形式購買物業,令她毋須繳付近二十萬元的物業印花稅。

當年僅發聲明交代

事件在九五年被傳媒廣泛報道,各界炮轟陳太有特權,甚至有報章標題形容買賣是「不道德的交易」。

陳太初期並無回應,事件擾攘一輪後,她僅透過新聞處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她與丈夫以合理的市場價七百八十萬元購入該物業,他們將該物業連同另一項物業作抵押,才得到十成按揭,但從無進一步解釋為何兩個物業要一同按揭,同時亦無公布另一個物業的詳情。


陳方安生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回應,只引述九五《經濟日報》的報道,指琤芫螢珗窸砟荂u確實把兩個物業按揭給銀行作抵押」。當年負責貸款給陳太單位的琤芼行發言人高玉桂昨晚表示,需要翻查資料,暫時未能回應。

港島區補選候選人還有葉劉淑儀    、柳玉成、蕭思江、蔣志偉、凌尉雲、李永健和何來。

本報記者
作者: 長不大的烏蠅    時間: 2007-11-21 15:31

咁樣唔係叫解....或者大家有不同標準.
作者: 私鐘    時間: 2007-11-21 15:31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1 12:57 發表
以前都已經解過,  不過在這時段, 咁橋, 係唔係有組織想玩v穢戰  ? ? ?
呢的係民主選舉的贈品,日本、台灣、美國及西歐都有,習慣黻  
作者: 私鐘    時間: 2007-11-21 15:34

引用:
原帖由 長不大的烏蠅 於 2007-11-21 15:31 發表
咁樣唔係叫解....或者大家有不同標準.
解過唔表示解決,也不表示已經解開各位心中疑問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1 16:12

引用:
原帖由 私鐘 於 2007-11-21 15:34 發表


解過唔表示解決,也不表示已經解開各位心中疑問
咁唔算解, 咁閣下應該更高調去跟進一下港府增持港交所囉..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1 16:14

引用: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7-11-21 14:19 發表


君子?? 陳太係女人來的.
都加咗個 " / " 号,   預咗你地無野講玩捉字蚤...  
作者: 私鐘    時間: 2007-11-21 16:21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1 16:12 發表


咁唔算解, 咁閣下應該更高調去跟進一下港府增持港交所囉..
題目名係『 母女同享超高樓按 陳太無法否認以權謀私 』,【港府增持港交所】又關乜野事
作者: 長不大的烏蠅    時間: 2007-11-21 16:23

引用:
原帖由 私鐘 於 2007-11-21 16:21 發表


題目名係『 母女同享超高樓按 陳太無法否認以權謀私 』,【港府增持港交所】又關乜野事
你話呢........
作者: 私鐘    時間: 2007-11-21 17:00

引用:
原帖由 長不大的烏蠅 於 2007-11-21 16:23 發表

你話呢........
從現在之資料來看,沒有發現一些實則證據可以證明兩件事有關連
作者: deepblue2002    時間: 2007-11-2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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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杏仁豆腐    時間: 2007-11-21 17:29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1 16:12 發表


咁唔算解, 咁閣下應該更高調去跟進一下港府增持港交所囉..
真係唔明白,點解每次講到d唔o岩聽既野,又或者心知肚明衰左,梗係搬其他衰野出黎撐!唔係話人地衰,你地就可以衰,人地去打劫、殺人,唔通你又有樣學樣呀!陳太衰左就要認,至於港府增持港交所,你覺得唔o岩,咪開多條thread炳佢囉!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7-11-21 17:42     標題: 回復 #1 雄叔2007 的帖子

一眾 老中青成日掛鄐f邊  " 官商勾結   " 真實版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1 17:44

引用:
原帖由 杏仁豆腐 於 2007-11-21 17:29 發表

真係唔明白,點解每次講到d唔o岩聽既野,又或者心知肚明衰左,梗係搬其他衰野出黎撐!唔係話人地衰,你地就可以衰,人地去打劫、殺人,唔通你又有樣學樣呀!陳太衰左就要認,至於港府增持港交所,你覺得唔o岩, ...
陳太真係衰咗乜野呢 ? 係唔係唔使還 ?  特低利息 ?
銀行七成指引, 佢話用二個物業, 一個package, 恆生都認咗 ( 其實關乎客户私隱, 我都唔知恆生點解會出聲).. 重係 1995 年嘅事, 有事嘈金管局囉.. 問佢去跟進呀嗎. 銀行同客户有幾多安排, 可以公開講 ??
當年都有好多 公務員 ( 信用咭) 優惠 添啦.  後尾社會多咗意見先取消.

我見佢追得咁正義, 咁高透明度, 問下佢 公帑增持 上市公司要唔要跟進..
作者: keve0223    時間: 2007-11-21 17:54

引用:
原帖由 私鐘 於 2007-11-21 16:21 發表


題目名係『 母女同享超高樓按 陳太無法否認以權謀私 』,【港府增持港交所】又關乜野事
通常呢種人自己都發現有問便會想方法轉移視線, 俗稱"帶人遊花園"!!! 那位人兄陳老太放篤屁都係香!!!
作者: 杏仁豆腐    時間: 2007-11-21 18:01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1 17:44 發表


陳太真係衰咗乜野呢 ? 係唔係唔使還 ?  特低利息 ?
o岩o岩話完你死撐,你就應該檢討下喇!仲撐!你知唔知香港有幾多人因為俾唔起三成首期買唔到樓呀!有得還就可以有優待做十成按揭,你話呀!就係有你呢種人是非不分,盲目死撐,攪到某d人成日自以為是,有錯都唔會認!
作者: kcpw0n    時間: 2007-11-21 18:08

臭.....臭味相投...先會跟飯民攬埋一齊0麻~~~~~~喜歡死撐
作者: keve0223    時間: 2007-11-21 18:14

引用:
原帖由 杏仁豆腐 於 2007-11-21 18:01 發表

o岩o岩話完你死撐,你就應該檢討下喇!仲撐!你知唔知香港有幾多人因為俾唔起三成首期買唔到樓呀!有得還就可以有優待做十成按揭,你話呀!就係有你呢種人是非不分,盲目死撐,攪到某d人成日自以為是,有錯都唔 ...
佢呢種人同時下班靚好盲目祟拜偶像冇分別, 學咩人講政治為港人幸福, 不如去買D陳老既相同海報又或同陳老整個BLOG咪日日可以親近偶像囉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1 18:20

引用:
原帖由 杏仁豆腐 於 2007-11-21 18:01 發表

o岩o岩話完你死撐,你就應該檢討下喇!仲撐!你知唔知香港有幾多人因為俾唔起三成首期買唔到樓呀!有得還就可以有優待做十成按揭,你話呀!就係有你呢種人是非不分,盲目死撐,攪到某d人成日自以為是,有錯都唔 ...
1995 年俾唔起 3 成, 買唔到樓都係救咗佢地唔使負資產..
哪,  我一開始 祇係指出咗 投訴時間 同選舉.
當你地再講時, 我再指出 無乜人會知成個 package, 如果有問題 自然係銀行同金融管理局解話, 私隱話講就講 ?
真係未審先罪, 文革本色...   
咁你地咁鍾意瞎子摸象, 大吹大擂 我淨係覺得可笑之吗

漏咗 :  陳太話個 package 有二個物業, 有無人證明到二個物業共借咗過七成先 ??

[ 本帖最後由 Rubber 於 2007-11-21 18:25 編輯 ]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1-21 18:35

引用: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7-11-21 12:29 發表
  競逐港區島立法會補選候選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連日被徐家傑質疑擔任布政司時置業獲十成按揭,不符金管局七成指引後;昨日又被自稱「一個銀行小職員」以電郵揭露,陳太女兒陳慧玲也同樣在九三年置業獲高 ...
呢個條目要去返兩個觀點

第一... 成個過程有冇以權謀私
第二... 有冇(需要)公開申補利益
第三... 過程有冇違反公務員守則

而家香港漸漸變成好多人睇唔起既台灣
一到選舉抺黑統戰就走曬出來...真恐怖
作者: 私鐘    時間: 2007-11-21 20:12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1 18:20 發表

1995 年俾唔起 3 成, 買唔到樓都係救咗佢地唔使負資產..  
哪,  我一開始 祇係指出咗 投訴時間 同選舉.
當你地再講時, 我再指出 無乜人會知成個 package, 如果有問題 自然係銀行同金融管理局解話, 私隱話講就講 ?
真係未審先罪, 文革本色...   
咁你地咁鍾意瞎子摸象, 大吹大擂 我淨係覺得可笑之吗

漏咗 :  陳太話個 package 有二個物業, 有無人證明到二個物業共借咗過七成先 ??
唔好成日話人文革本色 只係討論吓啫,如果二個物業借七成合共係 780 萬,第二個物業應該最小市值 334 萬,陳太只要交代清楚就乜事都冇,點解唔講清楚,是否第二個物業市值小於 300 萬,而對自己女兒以九成一按揭構入單位和車位亦不作任何解釋,作為一個普通市民可以用私隱做借口,但當時陳太係香港政府第二號人物,係呢件事有冇以權謀私,絕對有必要向市民交代清楚,但係佢講的唔講的,呢的係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高官所應該做的嗎?

至於投訴時間同選舉時間上的吻合,我早就說過這是民主選舉的贈品,出得來選就要面對,葉劉都俾人質疑參選資格啦。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1 21:36

引用:
原帖由 私鐘 於 2007-11-21 20:12 發表


唔好成日話人文革本色 只係討論吓啫,如果二個物業借七成合共係 780 萬,第二個物業應該最小市值 334 萬,陳太只要交代清楚就乜事都冇,點解唔講清楚,是否第二個物業市值小於 300 萬,而 ...
早就有人投訴咗喇, 陳太都因此解釋咗, 如果有人有意見咁就要問點解當年無人好似追擊亞松咁廹佢囉...
又唔廹立法局 / 金管局開聆訊, 係咪當奴做緊財爺呢 ?  
但而家就將當年解過嘅野拿出來當新大陸, 在場外指指點點... 唔係玩抹黑就奇怪..
而且要解畫似係銀行多過陳太..  
作者: 中年地盤佬    時間: 2007-11-21 22:43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1 21:36 發表
早就有人投訴咗喇, 陳太都因此解釋咗, 如果有人有意見咁就要問點解當年無人好似追擊亞松咁廹佢囉...
又唔廹立法局 / 金管局開聆訊, 係咪當奴做緊財爺呢 ?  
但而家就將當年解過嘅野拿出來當新大陸, 在場外指指點點... 唔係玩抹黑就奇怪..
而且要解畫似係銀行多過陳太..  
如果當初講清左就冇事啦,自己做得唔 好就話人抹黑

咁歐文龍都唔使解釋啦,等的建築商去解釋就得

P.S. 私鐘 = 中年地盤佬(唔記得轉番個牌頭)

[ 本帖最後由 中年地盤佬 於 2007-11-21 22:46 編輯 ]
作者: szetokm    時間: 2007-11-21 22:54

解釋即係掩飾......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2 00:00

引用:
原帖由 中年地盤佬 於 2007-11-21 22:43 發表


如果當初講清左就冇事啦,自己做得唔 好就話人抹黑

咁歐文龍都唔使解釋啦,等的建築商去解釋就得

P.S. 私鐘 = 中年地盤佬(唔記得轉番個牌頭)
車, 係你唔理陳太澄清o者. 人地講咗你唔啱聽之嗎.

無實際證據話 [ 以權謀私 ] 唔算抹黑 ?  

你又玩含沙射影? 歐文龍係俾人告貪汚噃..陳太做按揭有單據,手續,有申報點混為一談.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2 00:01

引用:
原帖由 szetokm 於 2007-11-21 22:54 發表
解釋即係掩飾......
大陸法庭對被告唔知係唔係咁講嘅呢 ?  
作者: 長不大的烏蠅    時間: 2007-11-22 00:13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2 00:01 發表


大陸法庭對被告唔知係唔係咁講鴭O ?  
又關大陸法庭事?
作者: 中年地盤佬    時間: 2007-11-22 00:21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2 00:00 發表



車, 係你唔理陳太澄清o者. 人地講咗你唔啱聽之嗎.

無實際證據話  唔算抹黑 ?  

你又玩含沙射影? 歐文龍係俾人告貪汚噃..陳太做按揭有單據,手續,有申報點混為一談. ...
陳太初期並無回應,事件擾攘一輪後,她僅透過新聞處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她與丈夫以合理的市場價七百八十萬元購入該物業,他們將該物業連同另一項物業作抵押,才得到十成按揭,但從無進一步解釋為何兩個物業要一同按揭,同時亦無公布另一個物業的詳情。

咁都叫做澄清

我從來以事論事,冇話過陳太貪汚,你唔好屈我 只係話一個負責任的高官應該解釋清楚整件事情,唔好再遊花園喇
作者: 長不大的烏蠅    時間: 2007-11-22 00:27

遊花園? 你同佢講佢d專長?
作者: 中年地盤佬    時間: 2007-11-22 00:34

引用:
原帖由 長不大的烏蠅 於 2007-11-22 00:27 發表
遊花園? 你同佢講佢d專長?
原來如此

都係去睇電視好過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2 11:28

引用:
原帖由 中年地盤佬 於 2007-11-22 00:21 發表


陳太初期並無回應,事件擾攘一輪後,她僅透過新聞處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她與丈夫以合理的市場價七百八十萬元購入該物業,他們將該物業連同另一項物業作抵押,才得到十成按揭,但從無進一步解釋為何兩個物業要一 ...
係你無端白事拉歐文龍案落水先..
咁有人問, 佢解釋過, 有無人再正式問佢要佢澄清先..
哪, 係你唔滿意佢澄清程度 ( 可能有人要佢澄清點解用恆生唔用中銀, 要上/下午去做唔下/上午去, 要澄清到幾多先滿足 ???  有無人再正式要求澄清, 要求澄清嘅范圍合唔合理 都係回應因素), 你唔俾有人滿意, 覺得無需跟進..

唱雙簧點都好玩過睇電視嘅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2 11:36

引用:
原帖由 長不大的烏蠅 於 2007-11-22 00:13 發表

又關大陸法庭事?
佢都唔係想討論..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2 17:04

(STANDARD) 11月 22日 星期四 05:30AM

This was Chan's first public answer to former graftbuster Alex Tsui Ka-kit's allegation on Monday that she obtained a 100 percent mortgage for the flat.

"I had never used my senior post in the public service for my personal benefit," Chan said at an electioneering rally at Statue Square.

She added: "The first duty of any civil servant is to avoid a conflict of interest. I had strictly complied with rules and procedures and had never claimed any personal gain, no matter how trivial and petty it is."

Tsui, who was dismissed from his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post in 1993, had asked the secretary for justice for a full investigation into Chan's 100 percent mortgage loan of HK$7.8 million from Hang Seng Bank to buy a Villa Monte Rosa flat.

Chan said:"As an individual, I am entitled to enjoy a loan for my property transaction. I found it unnecessary to declare my purchase to the government under the declaration of interests system. This is all old stuff ... years ago. I believe that Hong Kong people are smart enough to detect [whether it is] the truth or a smear."

Chan added that as attested by Hang Seng Bank in 1995, "I had mortgaged two properties worth HK$14.6 million to raise a loan of HK$7.8 million to purchase the Villa Monte Rosa flat."
作者: 中年地盤佬    時間: 2007-11-22 21:33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2 11:28 發表
係你無端白事拉歐文龍案落水先..
咁有人問, 佢解釋過, 有無人再正式問佢要佢澄清先..
哪, 係你唔滿意佢澄清程度 ( 可能有人要佢澄清點解用恆生唔用中銀, 要上/下午去做唔下/上午去, 要澄清到幾多先滿足 ???  有無人再正式要求澄清, 要求澄清嘅范圍合唔合理 都係回應因素), 你唔俾有人滿意, 覺得無需跟進..  

唱雙簧點都好玩過睇電視嘅   
講來講去都係解釋唔到,又想遊花園,請自便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2 21:43

引用:
原帖由 中年地盤佬 於 2007-11-22 21:33 發表


講來講去都係解釋唔到,又想遊花園,請自便
$7,800,000/$14,600,000 = 53.4%

咁都睇唔明/到 就幫你唔到..  
作者: ngtungsee    時間: 2007-11-22 21:47

民主派不但唔會追殺自己友,仲會死撐自己友冇錯.錯就錯在有人亂扣帽子.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1-22 22:03

實事求事的三個原則又無人講

唔好剩係得反左或反右,唔係真係會分化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2 22:05

引用:
原帖由 ngtungsee 於 2007-11-22 21:47 發表
民主派不但唔會追殺自己友,仲會死撐自己友冇錯.錯就錯在有人亂扣帽子.
终於 講出係 " 亂扣帽子 "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2 22:12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11-22 22:03 發表
實事求事的三個原則又無人講

唔好剩係得反左或反右,唔係真係會分化
佢地覺得自已就係法官,
陳太講乜佢地都唔會聽入耳,
公務員申報嘅范圍同程序唔需要理,
好似佢地要知乜就要講俾佢地知,
唔使講私隱同法律依據.
作者: 杏仁豆腐    時間: 2007-11-23 11:18

六四事件,中國官方早已表態,點解我地年年都要求平反
南京大屠殺,日方每次歪曲真相,點解我地總要站出來臭罵
原因大家都知道,真相擺在眼前,唔係隨便講下就能胡混過去
陳太事件,論新舊,比得上六四及南京大屠殺嗎?
點解我地想知道十成按揭背後既真相,佢何以採取不回應態度
反而我地既追問就變成係抹黑
不知所謂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11-23 11:29

引用:
原帖由 杏仁豆腐 於 2007-11-23 03:18 發表
六四事件,中國官方早已表態,點解我地年年都要求平反
南京大屠殺,日方每次歪曲真相,點解我地總要站出來臭罵
原因大家都知道,真相擺在眼前,唔係隨便講下就能胡混過去
陳太事件,論新舊,比得上六四及南京大 ...
現在問等於抹黑,請大家等泛民將選票騙到手,開香檳慶祝時;
你再去責問老太就冇問題了!

作者: 長不大的烏蠅    時間: 2007-11-23 11:39

引用:
原帖由 杏仁豆腐 於 2007-11-23 11:18 發表
六四事件,中國官方早已表態,點解我地年年都要求平反
南京大屠殺,日方每次歪曲真相,點解我地總要站出來臭罵
原因大家都知道,真相擺在眼前,唔係隨便講下就能胡混過去
陳太事件,論新舊,比得上六四及南京大 ...
唔黑咪唔會怕人抹黑囉.
作者: 杏仁豆腐    時間: 2007-11-23 11:46

引用:
原帖由 長不大的烏蠅 於 2007-11-23 11:39 發表

唔黑咪唔會怕人抹黑囉.
咦!我最近好黑你都知?
但老太黑唔黑就佢自己先知

[ 本帖最後由 杏仁豆腐 於 2007-11-23 11:51 編輯 ]
作者: 私鐘    時間: 2007-11-23 12:20

引用:
原帖由 杏仁豆腐 於 2007-11-23 11:18 發表
六四事件,中國官方早已表態,點解我地年年都要求平反
南京大屠殺,日方每次歪曲真相,點解我地總要站出來臭罵
原因大家都知道,真相擺在眼前,唔係隨便講下就能胡混過去
陳太事件,論新舊,比得上六四及南京大屠殺嗎?
點解我地想知道十成按揭背後既真相,佢何以採取不回應態度
反而我地既追問就變成係抹黑
不知所謂
所以我都費事理佢

如果出事個位係葉太又唔知佢會唔會咁講

正如以前民主黨對梁錦松及涂謹申事件上的做法一樣
作者: 私鐘    時間: 2007-11-23 12:26

陳太家族獲貸款或涉利益
(星島) 11月 23日 星期五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前政務司    司長陳方安生    家族,在九三年接連在購入物業時,涉嫌獲得高於七成的按揭金額。有資深銀行界人士向本報作出表示,指九三年實施的七成按揭,屬於認可指引性質,銀行不遵守即屬違規,若有人獲得銀行提供違規貸款,可能已涉及收受利益。陳太    不能單靠引述昔日的聲明便證明清白,她應為有關交易提供具體詳情,包括用作抵押的第二個物業資料。

本報記者

九五年陳太被揭以七百八十萬元購入玫瑰新h一個單位後,向琤芼行借貸七百八十萬元,惹起十成按揭的質疑,其後她澄清有關按揭是加上另一個名下物業取得,但一直未有披露詳情。今個星期,陳太女兒陳慧玲,再被揭在九三年又以一個二十六年樓齡的物業,向永隆銀行    取得九成一按揭。
七成指引銀行不能酌情

對於連串涉嫌獲得超高樓按待遇,有資深銀行界人士對本報指出,七成按揭在九三年已變成金管局    的認可指引,銀行不能擅自更改,否則便屬違規。任何人獲得違規貸款,即不屬商業決定,存在明顯利益,所以超按並非如一般理解可酌情處理,陳太及銀行亦不能只提供口頭澄清,而應有文件交代兩宗按揭的詳情。

就銀行界人士提供之資料,本報昨向金管局查詢指引性質,金管局發言人回覆時證實,九一年十一月銀行業界自行訂定的七成按揭上限措施,在當時已獲政府認可為指引,各銀行應遵從,至九三年四月一日金管局成立,指引的推行,交由金管局負責監管。

發言人重申,無論任何情況下,各銀行須遵守按揭不可高於七成的指引,局方一旦發現有銀行違規,將會要求修正,嚴守指引。發言人承認,過去曾發現銀行違規,但拒絕透露有否作出處罰,亦不肯評陳太母女的事件。

擢蛂G資產抵押難按十成

當年向陳太提供「十成按揭」的琤芼行,昨天以涉及客人資料為由,拒絕回應陳太個案,至於當年向陳慧玲提供九成一按揭的永隆銀行,亦以商業秘密及客戶私隱為由,不肯評論事件。

另外,昨日有報道引述琤芼行母公司擢袢o言人指,七成按揭是指導性指引,銀行必須遵從,至於可否以其他物業抵押換取十成按揭,擢蚴如果有人以其他物業作抵押,此舉屬「資產抵押借貸」,銀行在批出新按揭時,也不能偏離七成按揭太多,一般只會稍多於七成,不會給十成。

若根據「資產抵押借貸」的情況,陳太就算有另一個物業抵押,也不應獲得十成按揭,資深銀行界人士說,交易是否涉及提供利益,主要是看是否符合商業條款,如果條款是公眾人士同樣可以獲得,則不屬提供利益,故陳太宜公布物業詳情和交易條款。

陳太對查詢不作回應

另外,公務員事務局    就曾否就十成按揭對陳太進行調查作出回應,指公務員事務局的指引,一向有明確要求所有公務員必須確保其私人利益,不會與其公務產生利益衝突。有關指引清楚說明,公務員不應利用公職謀取私人利益。公務員若不依循有關指引,可導致紀律處分,但對陳太個案的提問,該局做法是不會評論個別人員的個案。

陳太對各項查詢均表示沒有新回應。


以上是星島日報之報導,如有人士認為係抹黑,請向該報投訴  

[ 本帖最後由 私鐘 於 2007-11-23 12:32 編輯 ]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1-23 12:30

引用:
原帖由 杏仁豆腐 於 2007-11-23 11:18 發表
六四事件,中國官方早已表態,點解我地年年都要求平反...
我想知道表左乜野態????
佢既表態係.....禁忌,大家無乜野唔好提
作者: 私鐘    時間: 2007-11-23 12:37

引用:
原帖由 杏仁豆腐 於 2007-11-23 11:18 發表
六四事件,中國官方早已表態,點解我地年年都要求平反
南京大屠殺,日方每次歪曲真相,點解我地總要站出來臭罵
原因大家都知道,真相擺在眼前,唔係隨便講下就能胡混過去
陳太事件,論新舊,比得上六四及南京大 ...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11-23 12:30 發表


我想知道表左乜野態????
佢既表態係.....禁忌,大家無乜野唔好提
佢只係比喻,中國官方雖然早已表態,但表態內容不能令人民滿意(歪曲真相),所以我地年年都要求平反

[ 本帖最後由 私鐘 於 2007-11-23 12:38 編輯 ]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11-23 12:38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11-23 04:30 發表


我想知道表左乜野態????
佢既表態係.....禁忌,大家無乜野唔好提
六四係一場政治風波,趙紫陽搵學生出面爭權,結果自已玩完。
你討論陳老太我就講六四,轉換話題!轉移目標!


[ 本帖最後由 八皇爺 於 2007-11-23 04:44 編輯 ]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1-23 13:09

你答到我果三個論點先算啦.......講陳太喎

趙紫陽係當年中共總書記,全共產黨第一號人物,而共產黨係中國既唯一執政黨,咁都要爭權???

(提提你,你要反駁呢個point,只會更自暴其短.)

[ 本帖最後由 kenny01 於 2007-11-23 13:13 編輯 ]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11-23 13:24

能理解什麼是『黨外無黨,黨內有派』嗎?
當年趙在見蘇共敗家仔時公開說,遇重大問題要過問鄧小平,他只是個代言人,當然不是什麼第一號人物。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11-23 13:30

版主喜歡討論六四、中共領導的事可以開個新的主題。
大家都在討論陳老太以權謀私,東拉西扯不太好吧。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1-23 14:06

有乜証據..............................以權謀私呢??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1-23 14:20

引用:
原帖由 八皇爺 於 2007-11-23 13:24 發表
能理解什麼是『黨外無黨,黨內有派』嗎?
當年趙在見蘇共敗家仔時公開說,遇重大問題要過問鄧小平,他只是個代言人,當然不是什麼第一號人物。
哈哈哈.....明文果d唔係????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3 17:22

陳太作為一個個人, 可以享受按揭.

好, 問題來了,
有一物業有十成按揭, 表面上違反 70% 按揭指引,
有人質疑.
陳太澄清整個按揭 package 有二物業, 是 53% 按揭, 附合70%指引.
*****
明顯陳太當年披露已足夠証據去抵消質疑 "超 70% 按揭" 指控.
即質疑本身並不存合理性, 基於一個不合理質疑而怎可再要求披露其他資料 ?
誰人有資格(即法理依據)要她基於不當質疑披露更多資料 ?

如有人質疑此安排的 "合法性", 即應質疑能否將二物業能同時在一按揭合约的安排,
譬如類似樓換樓,先買後賣安排, 這應咨詢法律專業人仕.

再說 "合法性" , 70% 按揭祇是给銀行指引, 有没有對客户有约束力 ? 甚至這對銀行有多太约束力都有懷疑.
違返指引即是 點名遣責 至 刑事罪行 ?  銀行有多大自主權 ?  有幾多過往例子來支援質疑的合理性 ?

未考慮清楚就搖旗吶喊不是智者所為..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3 17:31

引用:
原帖由 私鐘 於 2007-11-23 12:20 發表


所以我都費事理佢

如果出事個位係葉太又唔知佢會唔會咁講

正如以前民主黨對梁錦松及涂謹申事件上的做法一樣
梁錦松 上聽證會,
凃謹申 上過法庭... 都有答辯.
你應該追問金管局點解唔去罰琤..
咁琤竻凗G時就知個 package 係點..

********

出事係葉太, 各位有會唔會玩做法官呢 ??

[ 本帖最後由 Rubber 於 2007-11-23 17:32 編輯 ]
作者: BHM    時間: 2007-11-23 19:47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3 17:22 發表
陳太作為一個個人, 可以享受按揭.

好, 問題來了,
有一物業有十成按揭, 表面上違反 70% 按揭指引,
有人質疑.
陳太澄清整個按揭 package 有二物業, 是 53% 按揭, 附合70%指引.
*****
明顯陳太當年披露已足夠 ...
引用:
九五年陳太被揭以七百八十萬元購入玫瑰新鸷一個單位後,向琤芼行借貸七百八十萬元,陳太女兒陳慧玲,再被揭在九三年又以一個二十六年樓齡的物業,向永隆銀行    取得九成一按揭。"
引用:
再說 "合法性" , 70% 按揭祇是给銀行指引, 有没有對客户有约束力 ? 甚至這對銀行有多太约束力都有懷疑.
違返指引即是 點名遣責 至 刑事罪行 ?  銀行有多大自主權 ?  有幾多過往例子來支援質疑的合理性 ?"
相信琤矷B永隆及其它銀行的按揭業務,除陳太外亦有給很多其他客户有超過七成按揭再加裝修貸款,包括我在內。
當年向銀行按揭,只要個人信貸紀錄良好,有穩定收入,或資產豐厚,隨時可向銀行取得超過七成按揭,並可争取更優惠的利率。現在英國,很多銀行可提供105%按揭。

以陳太當年的條件借七百八十萬元好平常,並無超乎他的還款能力,不等同現今大陸一個小狗官亦可借幾億。搖旗吶喊只為抹黑陳太。
作者: keve0223    時間: 2007-11-25 15:28

總之班犯民衰左俾人插下就叫抺黑, 親中人士有D風吹草動就俾人窮追猛打, 呢D咪係漢奸提倡既人權民主囉!!!!
作者: BHM    時間: 2007-11-26 13:45

引用:
原帖由 keve0223 於 2007-11-25 15:28 發表
總之班犯民衰左俾人插下就叫抺黑, 親中人士有D風吹草動就俾人窮追猛打, 呢D咪係漢奸提倡既人權民主囉!!!!
"插下"都睇清楚有無Point,無得插,找十幾年前已了插完插唔入的案件抽出來,再插!低能!

[ 本帖最後由 BHM 於 2007-11-26 13:50 編輯 ]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7-11-26 17:28

引用:
原帖由 BHM 於 2007-11-26 13:45 發表


"插下"都睇清楚有無Point,無得插,找十幾年前已了插完插唔入的案件抽出來,再插!低能!
咁六四唔係十幾年前已了事, 插完又插年年插咩, 高能 ?
作者: kcpw0n    時間: 2007-11-26 18:37

母女同享超高樓按,泛民派一直避而不談,但社民連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昨天指陳太仍未有解釋為何獲批多於7成按揭的上限,促請陳太盡快澄清.連泛民內部都感不妥,提出質詢,所以,香港市民對陳太誠信的疑慮,要求詳細解釋是合情合理.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6 19:06

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7-11-26 17:28 發表


咁六四唔係十幾年前已了事, 插完又插年年插咩, 高能 ?
有 point 無 point 都唔使分 ?? 终極超能 ?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6 19:07

引用:
原帖由 kcpw0n 於 2007-11-26 18:37 發表
母女同享超高樓按,泛民派一直避而不談,但社民連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昨天指陳太仍未有解釋為何獲批多於7成按揭的上限,促請陳太盡快澄清.連泛民內部都感不妥,提出質詢,所以,香港市民對陳太誠信的疑慮,要求詳細解釋是 ...
勞永樂醫生真多朋友..
作者: keve0223    時間: 2007-11-26 20:00

其實阿牛肉成都有D智慧, 佢插陳涼心插得好應
作者: 私鐘    時間: 2007-11-27 13:02

陳太涉隱瞞「十成按揭」真相
(星島) 11月 27日 星期二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參加港島區立法會    補選的前政務司    司長陳方安生    ,一再聲稱在九三年中以「兩個物業」作抵押,購入玫瑰新h單位,否認有「十成按揭」存在。本報調查發現,陳太    所指的「第二物業」,是一個她與丈夫共同持有的躟R園單位,但該單位在玫瑰新h獲得十成按揭後,已迅即向琤芼行贖回。換言之,陳太的確獲得銀行「十成按揭」,並不存在「兩個物業」作抵押的情況;九五年她以布政司身分否認「十成按揭」,有刻意誤導並隱瞞公眾之嫌。陳太競選辦發言人表示對事件沒有新的補充。

陳太是在九五年,被指她在九三年購入玫瑰新h一個單位時,獲得琤芼行給予「十成按揭」的優惠。當時作為布政司的陳太曾發表聲明否認,聲明承認她是以七百八十萬購入玫瑰新h單位,但就表示,「在購買樓宇時,我們(陳太及丈夫)將該物業連同我們擁有的另一項物業作抵押,才獲得琤芼行的七百八十萬元貸款購買該單位。根據銀行估計,該兩項物業的總估值為一千四百六十萬元,故此銀行並沒有單憑玫瑰新h單位的價值而給予我們十成按揭。」(全文見右下角聲明)

賣樓報道揭出底牌

直至最近,專欄作家王岸然及前廉署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舊事重提,質疑陳太當年的「十成按揭」買樓事件疑點重重,陳太競選辦發表聲明,亦引用九五年八月的《經濟日報》報道,指當時琤穸禶~傳訊部傳媒及投資關係經理高玉桂代表銀行,證實布政司陳方安生確實把兩個物業,按揭給銀行作抵押(全文見右下角聲明)。

不過,陳太一再拒絕透露當時向琤竻@抵押的另一物業資料,而陳太持有的玫瑰新h按揭契,亦未見有其他物業的資料。本報向公務員事務局查詢陳太當年的利益申報資料,當局亦拒絕提供。

本報記者根據過往的報章報道,追查得陳太在九三年一月的利益申報中,與丈夫擁有一層以月租三萬元租出的港島區住宅樓宇,及英國    一座別墅;另一份地產報道中則提及陳太在七五年曾以四十二萬購入渣甸山的老牌豪宅躟R園一個單位,並於○○年十二月以九百七十萬元賣出。

玫瑰做按揭 即贖躟R

根據這些資料,本報記者在土地註冊處    進行查契,發現陳太的確是在一九九三年七月,以躟R園一個單位及一個車位,向琤芼行取得七百八十萬的按揭額,但在九四年一月,她即同樣以七百八十萬元贖回該單位。

與此同時,土地註冊處的資料又顯示,陳太在九三年十二月,以玫瑰新h一個單位及車位,向銀行取得七百八十萬的按揭額。此一安排,令人懷疑陳太是先用躟R園單位按七百八十萬,向鄭裕彤女婿杜惠愷購買擁有玫瑰新h的「發財有限公司」;其間又成立「益超有限公司」,並將「發財」名下的物業玫瑰新h轉移到「益超」;然後再將玫瑰新h向銀行按得七百八十萬,以贖回躟R園。

柏麗園疑亦有超按

因此,在九三年十二月,當玫瑰新h取得七百八十萬按揭額時,她已茪熂鴗熗艣咻^躟R園,並於翌年一月完成贖契,故此玫瑰新h的按揭不可能是如陳太聲明所指,以「兩個單位」作抵押取得七百八十萬的貸款,亦即她當時確實取得「十成按揭」。

另外,根據躟R園的交易記錄,九二年十二月十日一個與陳太單位坐向相同但低一層的單位,成交價是六百五十五萬,因此她在九三年七月以躟R園取得的七百八十萬按揭額,甚至也有可能是「十成按揭」。

競選辦認是另一單位

本報昨天下午五時就此事向陳方安生競選辦公室查詢,提出四個書面問題,包括:

1. 陳太曾表示,她在九三年中購入玫瑰新h單位,是以兩項物業作抵押獲得780萬貸款,請問該兩項物業是否玫瑰新h及當時陳太持有的躟R園單位?

2.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陳太持有的躟R園及玫瑰新h單位分別在九三年七月及九三年十二月,各自做了780萬元的按揭契,請問當時是兩個單位分別按了780萬元,還是兩個單位合共按了780萬元?

3.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陳太在九四年一月,以780萬元向琤芶咻^躟R園單位,請問該筆款項,是否以玫瑰新h作按揭所借出的款項,用作贖回躟R園的安排?

4. 九四年一月贖回躟R園後,陳太(及她持有的公司)是否只剩下玫瑰新h一個物業同銀行做了780萬的按揭額?為甚麼銀行可以給她有別一般人的按揭安排?為何她會接受?

陳太競選辦發言人僅承認躟R園是陳太所指的另一單位,但對於其他問題,就表示沒有新的補充。而琤芼行發言人亦拒絕回應事件,表示不會評論客戶的個人資料。相關新聞刊A4版

本報記者
作者: BHM    時間: 2007-11-27 15:54

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7-11-26 17:28 發表


咁六四唔係十幾年前已了事, 插完又插年年插咩, 高能 ?
毛腿兄:
預咗你用六四來比,所以先聲明"插下"都睇清楚有無Point,共匪六四罪行滔天,殺害自己國民,受全世界人民指責,遺臭萬年。一日不認錯,一日都會比人"插",點止"插完又插年年插",世世代代都會比人"插"。
你試下明年再"插"陳太 "母女同享超高樓按 陳太無法否認以權謀私 "睇下有無人啋你?高能 ?
作者: 收買佬    時間: 2007-11-27 16:14

引用:
原帖由 BHM 於 2007-11-27 15:54 發表

毛腿兄:
預咗你用六四來比,所以先聲明"插下"都睇清楚有無Point,共匪六四罪行滔天,殺害自己國民,受全世界人民指責,遺臭萬年。一日不認錯,一日都會比人"插",點止"插完又插 ...
無人啋 == 無Point?  
作者: 熙官    時間: 2007-11-27 16: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cpw0n    時間: 2007-11-27 16:47

政治之炒作是有時間性價值,不管左中右,都奉行這陰謀行動.就是要給敵對方難堪.要怪麻,就怪之前之作孽吧.如有埋怨,只是扮清高吧.誰不是趁人病攞人命.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7-11-27 17:41

引用:
原帖由 收買佬 於 2007-11-27 16:14 發表



無人啋 == 無Point?  
咩叫 point 係由 老中青話事
佢地話有 point就有,話冇就係冇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7-11-27 17:49     標題: 回復 #73 BHM 的帖子

係呢, 當年國民黨處決共產黨黨員
又算唔算殺害自己國民 ?
下面幅圖個犯望落唔似蘇聯佬喎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7 18:51

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7-11-27 17:49 發表
係呢, 當年國民黨處決共產黨黨員
又算唔算殺害自己國民 ?
下面幅圖個犯望落唔似蘇聯佬喎  

難為係囉
你唔講 鎮反, 反右死得人多 ??

重有, 記住係交緊戰 同 秋後算帳 嘅分別.
作者: 全軍盡    時間: 2007-11-27 20: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7 21:10

引用:
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7-11-27 20:07 發表

若果良心佢真係幾年前已經“交待得一清2楚”,咁又怕乜花多十零分鐘向全港市民講多次丫.....

「全面普選」4個字佢都可以一講再講講左千百次,點解要對“清楚講多一次十成按揭”怕成咁唧.....

你日夜舉 ...
超 !乜你咁目光短淺.
佢有無+成按揭, 同我有乜關係?
我衹有興趣知佢會點在立法會內點行使識權.
所以佢花時間講無謂野做乜, 講一千句你都唔慌滿意.
你有證據佢犯法就去鋤佢, 成日鬼食泥咁老人院都唔收你
作者: kcpw0n    時間: 2007-11-27 22:15

引用:
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7-11-27 20:07 發表

若果良心佢真係幾年前已經“交待得一清2楚”,咁又怕乜花多十零分鐘向全港市民講多次丫.....

「全面普選」4個字佢都可以一講再講講左千百次,點解要對“清楚講多一次十成按揭”怕成咁唧.....

你日夜舉 ...
C Hing 唔好咁激動,人地母女按揭身有屎,水洗難清,咪詐傻扮懵,扮失聰,扮失憶,扮老人痴呆,蒙混過關 lor!!!!!真係要講,點樣講得清 wor!!!
C Hing 你真要求政掍講誠信,難呀,佢地喊(口號)....就叻,出風頭就醒,選前選後面口都唔同,有眼見架,你睇飯民嘅何瘦蘭上屆當選後咪最佳人版啦!!!!!
作者: 全軍盡    時間: 2007-11-27 23: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全軍盡    時間: 2007-11-27 23: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eve0223    時間: 2007-11-28 00:05

佢兩母女多多冇好人!良心? 我呸!

[ 本帖最後由 keve0223 於 2007-11-28 00:23 編輯 ]
作者: BHM    時間: 2007-11-28 05:41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7 21:10 發表


超 !乜你咁目光短淺.
佢有無+成按揭, 同我有乜關係?
我衹有興趣知佢會點在立法會內點行使識權.
所以佢花時間講無謂野做乜, 講一千句你都唔慌滿意.
你有證據佢犯法就去鋤佢, 成日鬼食泥咁老人院都唔收你 ...
C Hing 唔好咁sign 氣,銀行有無借+成按揭,視乎貸款人有無能力還,就算葉劉都有機會借+成按揭。如果係好客分行經理都有權批啦,如果自已Credit唔好,借六成都好難。有乜好同佢嘈?
作者: Geisha    時間: 2007-11-28 09:43

終於千辛萬苦,比佢哋搵到單十幾年前的事嚟抹黑,咁都好,証明呢十幾年來陳太無其他事可以俾佢哋囉出嚟唱!
作者: 毛球    時間: 2007-11-28 11:35

引用:
原帖由 BHM 於 2007-11-28 05:41 AM 發表


C Hing 唔好咁sign 氣,銀行有無借+成按揭,視乎貸款人有無能力還,就算葉劉都有機會借+成按揭。如果係好客分行經理都有權批啦,如果自已Credit唔好,借六成都好難。有乜好同佢嘈?
你又搞錯啦, 樓按利息低好多架喎, 有能力還就可以考慮, 真係商界同地產界既佳音嘞.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8 11:38

引用:
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7-11-27 23:05 發表













超 !乜你咁前言不對後語架.

你若果衹有興趣知佢會點在立法會內點行使識權就唔使晌度咁多口水喇.

咁你花咁多時間同老娘辯護做乜, 講一千句都及唔上老蟹蓋自已一清2楚咁講多次喇. ...
你睇唔出咩, 我係一直笑緊你地, 同指出緊你地睇野嘅謬誤.

佢鐘唔鐘意講同我鐘意講乜係二回事. 唔使统一口徑嘅, 切記 切記 !!!

乜你唔對佢政綱有興趣, 反而對佢日常生活, 信用情况咁有興趣 ?

你慢慢再鬼食泥啦.. 我唔阻你, 不過你都無乜能力阻我恥笑你嘅
作者: 毛球    時間: 2007-11-28 11:43

引用:
原帖由 Geisha 於 2007-11-28 09:43 AM 發表
終於千辛萬苦,比佢哋搵到單十幾年前的事嚟抹黑,咁都好,証明呢十幾年來陳太無其他事可以俾佢哋囉出嚟唱!
有幾辛苦? 聽講呢單野人地好早就問, 有人唔清唔楚要蒙混過去, 你地都俾人呃晒, 仲幫佢兜.

搵唔到野唔代表冇野做過, 最緊要係良心.
作者: 熙官    時間: 2007-11-28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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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球    時間: 2007-11-28 12:09

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7-11-28 11:38 AM 發表



你睇唔出咩, 我係一直笑緊你地, 同指出緊你地睇野嘅謬誤.

佢鐘唔鐘意講同我鐘意講乜係二回事. 唔使统一口徑嘅, 切記 切記 !!!

乜你唔對佢政綱有興趣, 反而對佢日常生活, 信用情 ...


好, 夠賴貓.
作者: 全軍盡    時間: 2007-11-28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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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cpw0n    時間: 2007-11-28 14:07

政治是要講誠信,如果這一點都唔講,高談什麼核心價值.這不是塵慌之廢話嗎.
作者: 全軍盡    時間: 2007-11-2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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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丁點    時間: 2007-11-28 23:01

引用:
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7-11-28 22:39 發表


泛民成員促陳太公開交代「十成按揭」
(星島) 11月 28日 星期三 05:30AM
(綜合報道)

記者:但好明確是按揭文件中顯示,是兩個不同的物業?

  陳太:沒有回應。

  記者:陳太,妳被支持者問及有關報道時,指這些報道是「抹黑」。為何你不向公眾詳細交代有關交易的詳情,消除公眾的疑慮,就不會「抹黑」啦?

  陳太:(沒有回應)。



(星島日報     ...
其實我覺得最唔好就係講事實, 你講是非, 人地都可以反駁吓, 你講事實, 人地只好啞口無言. !!
作者: kcpw0n    時間: 2007-11-28 23:45

麈慌好陰公 臨老出來衝
飯民撐參選 出選做先鋒
醜事說從前 一盅又一盅
傳謀追採佢 麈慌扮失聰
良心是謊言 只懂假大空
核心價何在 盡在不言中

[ 本帖最後由 kcpw0n 於 2007-11-28 23:46 編輯 ]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1-29 13:35

引用:
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7-11-28 22:39 發表

死喇呀膠....

又有泛民被洗腦呀!!

你快D出黎幫呀娘RE佢地喇.....


泛民成員促陳太公開交代「十成按揭」
(星島) 11月 28日 星期三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
你同我定, 你死我都未死

大敵當前,最重要是搞好補選..  

乜你認為澄清咗再澄清係乜意思 ? 點解又唔登阿公民黨 黨魁余若薇認為,事件是有組織抹黑,事件已解釋多次,也已是十多年的事。她說:「我睇得好清楚個報道,當年已經有報道銀行都出來澄清。銀行的澄清是最簡單,如果陳太澄清都無銀行澄清那麼直接,係咪?......相信這些事件一定係有調查,好明顯係選舉用來做炒作. ]
作者: 熙官    時間: 2007-11-2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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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van99    時間: 2007-11-29 13:46

引用:
原帖由 熙官 於 2007-11-29 13:38 發表
選舉就梗係有炒作啦! 睇下有幾多野比人炒和處理得好唔好囉.
有d友連選舉係乜都未知就話爭取普選,真係得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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