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佳有理:電子過馬路收費
蘋果日報 A20 論壇
社會對「止蝕」這個概念,永遠都是聽多過做,在財經界市場以外,聽與講都有如天方夜譚。舉例說,八十年代香港興起「行人天橋熱」;全港九新界都不停取消紅綠燈,希望市民用天橋過馬路;理論上減少燈位可以改善塞車,這絕對是環保德政!理論上是如此,可是現實卻是另一回事:行人為了逃避天橋,不但改路而行,甚至非法衝出馬路造成危險,引致的執法困難、交通意外及善後工作,比起塞車更煩;因此除必要地點外,政府開始重新建立紅綠燈行人過路線,即使當地已建天橋──甚麼?用「道德至上論」:減少塞車改善環境,本身是道德正確的事;為甚麼要奉公守法的市民,去遷就犯法的人?「道德至上」論者,經常用這樣的論點去支持「強制立法停車熄匙」。
行燈位的人要收費
衝出馬路是違法行為,用「道德至上」理論:亂過馬路是犯法的,行人天橋既可以減少塞車,這和「強制立法停車熄匙」一樣,都可以改善環境,為甚麼不全港推行,盡可能把行人過路線,全部改為天橋?最少也讓建了天橋的地方,不要丟空浪費呀!對,明明行人天橋「未用盡」,仍有「大量流量」可用,為甚麼政府要「另建通道」,而不是繼續堅持要行人「繞道而行」呢?政府大可以實行「電子過馬路收費」,在馬路口加強八達通閘口,凡不行天橋而行燈位的,就收一毫子的收費(多人行,就收多些);肯行樓梯上天橋的,就免費!這樣豈不是好似隧道路橋費一樣,可以憑 「市場調節分流」,以免浪費政府資源!林忌這建議是「絕世好橋」吧?不!林忌你這樣太不公義了!老弱傷殘怎麼辦?不用怕,八達通服務有老幼優惠的嘛,用「個人八達通」過馬路,老弱傷殘免費!這樣可以了吧?根據「用者自付」原則、「市場調節分流」原則,「物盡其用,以免浪費」的環保原則,既然政府已經建了行人天橋,有甚麼理由開多條新路?新路不但造成浪費,更造成塞車,塞車就造成環境污染,因此為了「環保」的「道德大原則」,「電子過馬路收費」只針對「私家人」,有甚麼問題?
丟空天橋止蝕離場
就是嘛,選擇「公共交通建築物」──走行人天橋就可以免費嘛,對民生根本沒有影響,對不?「私家人」和「私家車」同樣是自私的理念,為甚麼要「公共交通」去遷就「自私」的「個人」呢?林忌你未免明知故問了吧?用天橋分流,走多幾步有甚麼問題?正如「他們」都建議全港車輛,用西隧、東隧分流過海啦,即使多數車輛的出發地到目的地,全部集中在舊隧附近的幹線,「就唔就腳」、「方唔方便」、有沒有足夠接駁道路、有沒有潛在擠塞等問題,從來都不是議員、社評、甚至其他反對建第四條過海隧道的人所關心的問題。因此,「行人天橋唔方便」,又怎會是理由呢?浪費時間不是理由,「唔就腳」就更加不是理由了!「唔就腳」,就用收費去調節!想方便,畀錢啦!過馬路同過海應該用同一個原則,就係有錢大晒!所幸香港特衰政府雖然膠,但未膠到這田地,因此即使建了大量空置、浪費的行人天橋,他們都寧願「起多一條」行人過路線,而任由「浪費了」的天橋丟空,選擇了止蝕離場。全香港這麼多行人天橋丟空起來的價錢,比起一條過海隧道不會差太遠吧?有見及此,各位希望香港實行「電子過馬路收費」,還是興建第四條海隧呢?
相關搜索目錄: 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