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夏正民法官看不到有人仿效民間電台非法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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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飛鳥
時間:
2008-1-21 12:24
標題:
夏正民法官看不到有人仿效民間電台非法廣播
延長民間電台禁令申請駁回
(明報) 01月 21日 星期一 12:10AM
高等法院駁回律政司 申請延長對民間電台的禁制令。
法官夏正民在庭上指出,以民事方式協助刑事法執行,屬於例外情況,而且決定是否延長禁制令,重點在於法例本身是否合憲仍存在疑問,不在於辯方有否遵守法例。
他指,民間電台自2005年開始廣播,至今看不到有投訴針對該電台,亦看不到有人仿效。
作者:
kcpw0n
時間:
2008-1-21 14:29
香港是法治之城市,大家都守法紀,不像一些流氓組織,但司法單位以看不到有人仿效為替其解脫之借口,日後其它單位爭相仿效,有序之電氣頻道將無法有序,非法頻道擾亂合法頻道,甚至影響公眾安全,如未能將非法使用者繩之以法將是一錯再錯之舉.
作者:
雄叔2007
時間:
2008-1-2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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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XO
時間:
2008-1-21 16:03
引用: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8-1-21 14:45 發表
提請人大釋法啦 !!
係啦, 搞到亞餿肉姐就唔係咁好啦.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8-1-21 17:53
標題:
回復 #1 飛鳥 的帖子
又係呢件鬼
佢遲早會判所有香港法例都違反人權法, 基本法
特區政府就話尊重法庭判決
到時班蠱惑仔, 江湖大佬就真係話晒事, 接管香港
作者:
資深大漢奸
時間:
2008-1-21 18:11
快啲請豬身屎去做民奸電台做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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