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爛賭母坐監准攜嬰餵奶 [打印本頁]

作者: KidHung    時間: 2008-1-23 23:08     標題: 爛賭母坐監准攜嬰餵奶

爛賭母坐監准攜嬰餵奶
23/01/2008



嗜 賭 中 年 單 親 母 親 獨 留 出 生 僅 八 日 的 女 嬰 及 九 歲 長 子 在 家 , 被 男 性 密 友 嚴 厲 勸 誡 後 依 然 故 我 , 連 番 夜 深 外 出 到 友 人 家 中 作 樂 及 打 麻 雀 。 男 性 密 友 不 齒 其 行 為 , 終 報 警 揭 發 事 件 。 單 親 母 昨 於 粉 嶺 法 院 承 認 四 項 虐 兒 罪 , 裁 判 官 直 指 , 被 告 兩 個 月 內 四 次 獨 留 子 女 在 家 的 行 為 極 不 負 責 任 , 故 將 她 還 柙 至 下 月 五 日 索 取 感 化 報 告 始 判 刑 。 被 告 聞 言 即 以 女 嬰 要 飲 人 奶 為 由 , 成 功 獲 法 庭 批 准 她 帶 同 六 個 月 大 的 女 嬰 入 獄 。

四 十 一 歲 無 業 女 被 告 徐 万 蘭 , 承 認 於 去 年 七 月 十 九 日 獨 留 其 九 歲 長 子 及 出 生 僅 八 日 的 孻 女 於 家 中 。 徐 又 承 認 於 八 月 廿 五 日 至 九 月 廿 二 日 , 三 度 獨 留 初 生 孻 女 於 家 中 。 案 情 指 , 徐 ○ 二 年 從 內 地 來 港 後 , 旋 即 與 港 人 丈 夫 離 婚 , 其 後 於 一 髮 型 屋 工 作 並 認 識 戴 遠 平 , 兩 人 發 展 成 密 友 , 戴 更 管 有 徐 的 住 所 門 匙 。

到 友 人 家 中 打 麻 雀
由 於 家 庭 環 境 問 題 , 徐 的 長 子 早 被 送 往 男 童 院 , 只 在 假 日 回 家 暫 住 , 去 年 七 月 十 二 日 徐 誕 下 涉 案 女 嬰 。 戴 於 七 月 十 九 日 到 徐 家 , 發 現 被 告 將 男 童 及 女 嬰 獨 留 家 中 , 遂 致 電 徐 , 並 告 誡 她 不 可 獨 留 兒 童 在 家 。 不 過 , 徐 其 後 三 番 四 次 將 女 嬰 獨 留 家 中 , 且 每 次 均 被 戴 發 現 , 其 中 一 次 戴 更 驚 見 女 嬰 被 被 褥 蓋 頭 , 但 幸 無 大 礙 。

去 年 九 月 廿 二 日 晚 上 , 戴 懷 疑 徐 因 外 出 打 麻 雀 又 將 女 嬰 獨 留 家 中 , 曾 試 圖 聯 絡 徐 但 未 能 成 功 , 故 他 只 好 留 在 徐 家 等 候 。 直 至 凌 晨 一 時 許 , 戴 見 被 告 尚 未 回 家 , 憤 然 報 警 。 徐 終 於 凌 晨 三 時 許 回 家 , 隨 即 被 警 方 拘 捕 。 警 誡 下 , 她 承 認 獨 留 女 嬰 前 往 葵 涌 探 朋 友 。 其 代 表 律 師 求 情 時 指 , 徐 其 實 十 分 疼 愛 子 女 , 但 因 自 小 在 農 村 成 長 故 對 獨 留 子 女 所 構 成 的 危 險 認 識 不 多 。 事 發 後 , 女 嬰 一 直 由 被 告 照 顧 , 而 在 社 署 協 助 下 , 徐 正 學 習 為 母 之 道 , 回 想 過 去 她 深 感 歉 疚 。

女 嬰 曾 遭 被 褥 蓋 頭
裁 判 官 指 , 被 告 接 二 連 三 將 子 女 獨 留 家 中 是 危 險 及 不 負 責 任 的 事 , 且 涉 案 的 女 嬰 在 案 發 時 只 是 八 天 大 , 又 指 女 嬰 被 獨 留 家 中 時 曾 一 度 被 被 褥 蓋 頭 , 可 見 當 中 危 險 性 , 裁 判 官 更 反 問 被 告 : 「 係 唔 係 要 等 到 子 女 身 體 受 傷 始 識 得 反 省 ? 」 法 庭 直 言 不 能 接 受 被 告 行 為 , 但 會 先 索 取 報 告 才 判 刑 。

案 件 編 號 : FLCC 3308/07
作者: KidHung    時間: 2008-1-23 23:12

本人對這一篇有疑問!
首先係人都明白,BB要食母乳,不過在另一角度來看,即係BB都坐監!

另外,九歲長子為什麼會送去男童院?除非個小朋友係犯事,如果唔係,
正常係送去保良局/兒童之家!

還是政府對早親家庭的人是有點不公平的?
因為在多人角度來看,根本冇可能會送去男童院的!
即係一家大細都坐監?!
作者: 理魯竇    時間: 2008-1-23 23:26

引用:
原帖由 KidHung 於 2008-1-23 23:12 發表
本人對這一篇有疑問!
首先係人都明白,BB要食母乳,不過在另一角度來看,即係BB都坐監!

另外,九歲長子為什麼會送去男童院?除非個小朋友係犯事,如果唔係,
正常係送去保良局/兒童之家!

還是政府 ...
你有什麼更公平、更妥善的做法?
願聞其詳。
作者: KidHung    時間: 2008-1-24 00:30

始終都覺得個小朋友唔應該住男童院!
更好的方法是送佢去兒童之家!

而且,男童是在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二,他大可以跟他的家姐,家姐都已經廿二歲!
又或者和他3歲的妹妹一起,由母親的男性密友照顧。
作者: saltiwet    時間: 2008-1-24 04:30

男童院是給少年犯住的 training camp. 越住越壞果d. 真係唔明點解要比佢入男童院, 唔通報紙佬又亂寫.

[ 本帖最後由 saltiwet 於 2008-1-24 04:33 編輯 ]
作者: KidHung    時間: 2008-1-24 14:05

我睇就唔似寫錯啦,因為幾份報章都係咁寫的!
佢地話個男童批了單程證來港,之後被安排入住男童院,只有星期六,日先可以回家!

我就係唔明點解個小朋友會入住男童院,係政府出錯,還是個小朋友曾經犯事?!
但係哪有人一來港就被安排入住男童院的?再說男童又唔係冇屋企,點解會入住男童院的?




歡迎光臨 香港 Xocat Forum 討論區 (http://p.xocat.com/p/)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