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ymen 於 2008-2-22 11:32 發表 懷疑涉及網上藝人淫照案件的二十三歲電腦公司職員, 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 案件押後三星期, 至下月十四號再提堂. 控方在庭上要求把案件押後, 以便取得更多資料, 獲法官接納. 另外辯方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