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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應該判什麼刑? [打印本頁]

作者: KMY89    時間: 2008-5-24 19:38     標題: 應該判什麼刑?

(節錄明報) 05月 24日 星期六

涉侵吞物資管理員被捕 中紀委赴川嚴防貪污

明報專訊】對於本周三有德陽羅江縣民眾懷疑當地有人涉及侵吞救災物資,從而引發大規模民騷亂事件,羅江縣地震救災指揮部表示,已將涉嫌者拘捕,將依法嚴辦。另外,成都亦有一家商店負責人涉嫌盜用紅十字會名義偷運帳篷圖利,被警方拘留。為嚴防賑災過程中有人貪污,中紀委監察部已派員趕赴四川密切監察

樹大有枯枝。如此昧良心行為,冷血無恥。

希望法院嚴懲


[ 本帖最後由 KMY89 於 2008-5-24 19:39 編輯 ]
作者: ngtungsee    時間: 2008-5-24 20:51

理應將其全部財產作為罰款,用作賑災之用.再判以死緩兩年,在哩兩年內要為災民服務.
作者: 毛球    時間: 2008-5-24 21:15

引用:
原帖由 ngtungsee 於 2008-5-24 08:51 PM 發表
理應將其全部財產作為罰款,用作賑災之用.再判以死緩兩年,在哩兩年內要為災民服務.
很有建設性的刑罰!
作者: peninsula    時間: 2008-5-24 22:52

引用:
原帖由 毛球 於 2008-5-24 21:15 發表
很有建設性的刑罰!
Good suggestion!
作者: 港奸剋星    時間: 2008-5-25 11:03

死緩?
恐怕不足以平民憤
槍決吧
無需審判
即時執行
大快民心
作者: ngtungsee    時間: 2008-5-25 11:49

引用:
原帖由 港奸剋星 於 2008-5-25 11:03 發表
死緩?
恐怕不足以平民憤
槍決吧
無需審判
即時執行
大快民心
死緩又冇話唔使死,只不過暫時唔使死之嗎.做完兩年服務災民再槍決都末遲.咁早槍決咪益咗哩啲冷血無恥發國難財的人.

[ 本帖最後由 ngtungsee 於 2008-5-25 11:50 編輯 ]
作者: YYzzoo    時間: 2008-5-25 13:58

死性不改的人類貪婪個性, 唔通要等上天再次收人 才醒覺嗎!!!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若然未報, 時辰未到。)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8-5-25 16:38

死援要死
作者: saltiwet    時間: 2008-5-25 19:14

任何地方都會有人發國難財. 問題係政府有沒有去正視問題和有沒有能力阻止.
作者: dickli    時間: 2008-5-25 19:55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8-5-25 16:38 發表
死援要死
死援是不用死的!两年以後给点钱就可改判无期…当然十万元起计,最低消费。
作者: FXO    時間: 2008-5-26 09:17

KMY最初不是義正詞嚴的要人出證據嗎?

現在證據陸續浮現了, 但不怕, 因有樹大有枯枝作後盾.

但真的是枯枝嗎? 可能是枯樹呢!
作者: saltiwet    時間: 2008-5-26 09:24

判什麼不重要, 最緊要係有人知. 等大眾去評論, 政府才會做事.
作者: KMY89    時間: 2008-5-26 09:24

引用:
原帖由 FXO 於 2008-5-26 09:17 發表
KMY最初不是義正詞嚴的要人出證據嗎?

現在證據陸續浮現了, 但不怕, 因有樹大有枯枝作後盾.

但真的是枯枝嗎? 可能是枯樹呢!

"枯枝"是指數量的比例。

無論'枯枝'、'枯樹'在具備証據的公正裁判下,Kmy都希望嚴懲這種人。

作者: FXO    時間: 2008-5-26 09:37

數量與質量的比較                      .
作者: KMY89    時間: 2008-5-26 09:48

引用:
原帖由 FXO 於 2008-5-26 09:37 發表
數量與質量的比較                      .
做乜咬住我唔放?
作者: FXO    時間: 2008-5-26 09:58

引用:
原帖由 KMY89 於 2008-5-26 09:48 發表


做乜咬住我唔放?
你係謙謙君子嘛, 咬你唔怕俾人小, 最多俾人BAN啫.
作者: 理魯竇    時間: 2008-5-26 10:04

引用:
原帖由 FXO 於 2008-5-26 09:37 發表
數量與質量的比較                      .
2005年8月美國新奧爾良風災

12月底,美國聯邦當局說,有49人被指涉嫌參與盜竊卡特林娜颶風受害者援助基金,而面臨刑事指控。

趁災打劫的貪官都處一樣,請不要特別高興,除非你同中國人有仇。
作者: KMY89    時間: 2008-5-26 10:59

引用:
原帖由 FXO 於 2008-5-26 09:58 發表


你係謙謙君子嘛, 咬你唔怕俾人小, 最多俾人BAN啫.
你係善長仁翁。

作者: KMY89    時間: 2008-5-26 11:02

引用:
原帖由 理魯竇 於 2008-5-26 10:04 發表


2005年8月美國新奧爾良風災

12月底,美國聯邦當局說,有49人被指涉嫌參與盜竊卡特林娜颶風受害者援助基金,而面臨刑事指控。

趁災打劫的貪官都處一樣,請不要特別高興,除非你同中國人有仇
佢只係同貪官有仇。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8-5-26 12:22

"在綿竹有人騎著摩托搶物資"真相調查
的確有災民搶劫救災物資,已經處理。
救災的物資始終無法同時送到所有災民手中,看著大量的物資在身邊經過,他們感覺自已好像被遺忘,捐款者希望每位災民都得到援助,民政部要加倍努力!
有興趣點擊下面的鏈接進入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0805/news-big5-611034.html

[ 本帖最後由 八皇爺 於 2008-5-26 04: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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