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肺癆自由行 [打印本頁]

作者: 至尊豪庭9    時間: 2008-12-20 07:40     標題: 肺癆自由行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屍屠華    時間: 2008-12-20 09:11

好嘢!香港可以打造成肺癆港

[ 本帖最後由 屍屠華 於 2008-12-20 10:02 編輯 ]
作者: ali    時間: 2008-12-21 01:14

除咗肺癆,重有愛滋、HIV、肝炎病患者、性病、傷風咳嗽、肢體傷殘,
都應該拒絕入境。
作者: 屍屠華    時間: 2008-12-21 10:19

好嘢!到時班政棍又可到美国国會聽証會唱衰香港人權...........

[ 本帖最後由 屍屠華 於 2008-12-21 10:48 編輯 ]




歡迎光臨 香港 Xocat Forum 討論區 (http://p.xocat.com/p/)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