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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涂謹申稱警車響號不代表司機要停車讓路 [打印本頁]

作者: 飛鳥    時間: 2009-3-11 15:00     標題: 涂謹申稱警車響號不代表司機要停車讓路

涂謹申稱警車響號不代表司機要停車讓路
2009-03-11HKT14:32
警署警長陳家偉前往處理一宗車禍途中,駕駛的電單車在旺角與小巴相撞,傷重不治。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說,肇事小巴司機是否違法,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警員肢體上有否作出清楚指示,要求停車。
涂謹申說,警車響號只是一種警告,不代表司機要停車讓路。

香港警察真難做!
作者: 屍屠華    時間: 2009-3-11 16:42

抗議涂謹申包庇小巴司機
作者: kcpw0n    時間: 2009-3-11 17:35

香港有咁廢嘅議員真是香港之恥,
紀律部隊是因執行工作任務才需響號爭取時間,
這是經過研究之一種響號機制,
既要在指定時間到位,
完成服務承諾,
如其他人仕不予讓路,
救傷扶危承諾由誰去做,
快叫民主黨摺埋,
涂謹申下台吧!!!!
作者: ringoykh    時間: 2009-3-11 17:42

涂謹申包庇小巴司機,快叫民主黨摺埋, 涂謹申下台..................................
作者: 屍屠華    時間: 2009-3-11 18:12

香港有出入境自由不代表立法会政棍可以自由進入澳門

[ 本帖最後由 屍屠華 於 2009-3-12 10:09 編輯 ]
作者: keve0223    時間: 2009-3-11 20:13

條頸伸政治生涯快到度頸時期!
作者: hi1234    時間: 2009-3-11 21:27

唉 而家有人死咗啦 搵嗰似人D人講番D人話
作者: peninsula    時間: 2009-3-11 21:50

引用:
原帖由 飛鳥 於 2009-3-11 15:00 發表
涂謹申稱警車響號不代表司機要停車讓路
2009-03-11HKT14:32說,肇事小巴司機是否違法,取決於 ...
Run over the jerk!
作者: netvigator    時間: 2009-3-12 02:05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引用:
涂謹申說,警車響號只是一種警告,不代表司機要停車讓路。
涂狗,

你身為律師竟然講呢番說話, 你個牌買返褸ョH
差人係咪曾經殺過你老豆, 姦過你老母?
點解你成日都衝住差人薛p
作者: sai_taka    時間: 2009-3-12 02:26

涂謹申好能白痴 虧佢講得出咁既說話
拿個比喻:白車趕住去救人 係咪響號只是一種警告 不代表司機要停車讓路!
咁好啊 最好保佑佢全家無病無痛 唔好叫白車 等佢自己現眼報 大快人心 !
日日有咁多人死 點解硬係唔見呢d人死 吹能脹
作者: 飛鳥    時間: 2009-3-12 10:13

陳家偉在為白車開路,趕去車禍現場救人,被不讓道的小巴撞倒,白車上的救護員即時落車急救,但陳家偉已經無呼吸脈搏。

涂謹申為不讓道的司機辯護,緊急車輛因此不能在服務承諾的時間內到達現場誰受影響?誰負責?

作者: public59    時間: 2009-3-12 11:55

不知所謂
對這些所謂議員極度失望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9-3-12 13:34

引用:
原帖由 netvigator 於 2009-3-12 02:05 發表


涂狗,

你身為律師竟然講呢番說話, 你個牌買返鈬嘎?
差人係咪曾經殺過你老豆, 姦過你老母?
點解你成日都衝住差人鈬吠鮋
因為佢係所謂垃圾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乜乜七七
全職去踩保安局兼紀律部隊

慘得過香港偏偏有一大堆腦殘白痴含洋腸洋奴去撐呢種狗奴政客咩
呢舖金融海嘯再熬多陣
我印印腳睇住班腦殘白痴洋奴點樣隔日就一個個去燒炭
作者: kcpw0n    時間: 2009-3-12 15:46

痴聯會,大妓院是典型反中反共組織,
都不會公然亂港,
估唔到民主黨涂謹申公然對香港之緊急事故響號機制批評,
刻意混淆香港恆之有效和讓路給救傷扶危之正確使用道路規則
這種亂港行徑實在可恥!!
尤其對為今次事件身故之警署警長不敬,
理應道歉和辭去立法議員資格.
作者: 全軍盡    時間: 2009-3-12 23: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da1128    時間: 2009-3-13 00:15

依家係死人事件,白痴桃,好心你積d陰德,不要令死者家屬再添難過
作者: netvigator    時間: 2009-3-19 01:21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則指出,襲警南亞漢並非觸犯嚴重罪行的「殺人犯」,警員即使遇襲,亦可考慮暫時「掉頭走人」等候支援,容後與增援同袍合力將其制服,毋須即時開槍造成死傷

涂狗真係語不驚人誓不休
作者: 屍屠華    時間: 2009-3-19 09:23

到時佢又話警察怕死,\...........
作者: 屍屠華    時間: 2009-3-19 09:52

香港人權協會羅沃啓又有show做了,又有機會去美匪國唱衰香港



僅用廣東話警告 團體質疑歧視少數族裔
警涉濫用暴力轟斃尼漢

19/03/2009

何文田開槍案引起人權組織和關注少數族裔組織強烈關注,質疑警員只用廣東話喝令死者,對方未必理解而引發衝突,枉死槍下,香港融樂會更炮轟警方濫用暴力,歧視少數族裔,要求警方徹查真相,還死者一個公道。而死者身份亦初露端倪,是在港土生土長的南亞裔人士,警方正找尋其家人。

土生土長疑失業露宿

警方發言人證實,初步相信死者在香港出生,其身份有待進一步調查,今日將驗屍確定死因,開槍警員因受傷仍在休假。有消息指死者為土生土長的尼泊爾人,領有身份證,疑因失業被迫露宿街頭。

昨晨警員在現場向路經的晨運人士查問,另外,約三十名機動部隊警員下午重返馬頭圍配水庫現場,地氈式搜索一粒還未尋回的彈頭,惟沒有發現。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懷疑死者有枉死之嫌,至今只是警方一面之詞,死無對證,促請警方憑良心交代真相。他說,當時有居民拍到案發經過,清楚聽到警員曾用廣東話向死者警告,但對方是南亞裔人士,未必聽懂廣東話,亦無召翻譯人員到場協助。

羅指出,有些少數族裔人士會恐懼警員,截查他們時應考慮對方精神狀況,即使遇上襲擊,亦只可用最小暴力控制場面,而今次事件,反映警員對種族敏感度不足,建議警方加強前線人員少數族裔語言及文化訓練,減少衝突。


居民指死者表現友善

香港融樂會倡議總監王惠芬表示,警方歧視少數族裔情況普遍,過往兩年曾處理過百宗在港少數族裔投訴警員事件,其中二十多宗更告上法庭,她解釋,個案中大都投訴警員態度惡劣,欺負他們不了解香港法律及應有人權,有時語出挑釁,拘捕過程中甚至過分使用暴力,不排除今次事件,警方濫用暴力。

現場街坊昨晨亦議論紛紛,其中居於樂民新尷滷i先生(十七歲)表示,經常遇上警察不禮貌對待,查身份證時惡言挑釁,令人反感,曾試過頂撞警員,即被拳毆訓。王婆婆則稱,死者死得「好陰功」,平日見到街坊,亦會點頭打招呼,表現友善,有街坊更不時將剩飯放在山邊給他。
作者: whisky    時間: 2009-3-19 11: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飛鳥    時間: 2009-3-19 12:41

警車響號不讓路。
遇到襲警要逃跑。
香港警察真難做!

作者: kcpw0n    時間: 2009-3-20 18:15

為反對而反對,公然鼓勵他人違法,
屠狗實在可惡,
怪不得他老婆.....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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