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消防員真係丟臉,紀律部隊真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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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屍屠華
時間:
2009-5-26 09:50
標題:
香港消防員真係丟臉,紀律部隊真丟臉
案件速遞
消防拍裙底春判感化
2009年05月26日
【本報訊】消防員於女友寓所附近,尾隨一名女子進入電梯,企圖用手提電話拍攝裙底春光。事主從電梯門的反影,看見他的不軌舉動,回家後報警。警方根據閉路電視影像,拘捕涉案消防員。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昨日獲判 12個月感化令。被告鄔肇賢( 33歲),去年 11月 25日於慈雲山慈樂邨一部電梯,企圖拍攝一名 21歲女子的裙底。代表律師求情指出,雖然手機內沒有圖片,但被告自覺愧對事主與家人。被告昨日獲其母、女友及上司出庭支持。
案件編號: KTCC981/09
作者:
ali
時間:
2009-5-26 17:33
企圖用手提電話拍攝裙底春光?
請問該名女子當日是否穿超短迷你裙?
作者:
khadafy
時間:
2009-5-28 03:04
人就係人....
就算消防員,警察,法官,校長,神父,牧師,總統....等等..
都是人....
都會做出一 D 為世人所不許的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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