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港奸剋星 於 2010-1-2 17:06 發表 1.盡快恢復「環首死刑」,並重改法例,任何涉及犯毒、殺人、國家安全,都應該以「依例方式」進行死刑處分。至於其他例如強姦等嚴重罪行,便修改以死刑為最高罰則。 2.盡快重推國家安全法例,應以思想入罪為宜.並在特區政 ... 相信上述此,西環當局比特區政府更加聰明,識得點做。
原帖由 港奸剋星 於 2010-1-3 00:54 發表 總好過大陸都被香港累死先至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