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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曾蔭權應向胡錦濤献計將大陸孕婦經黃崗口岸送羅湖醫院產子。 [打印本頁]

作者: 瀟灑哥    時間: 2007-1-22 04:22     標題: 曾蔭權應向胡錦濤献計將大陸孕婦經黃崗口岸送羅湖醫院產子。

曾蔭權應向胡錦濤献計將大陸孕婦經黃崗口岸送羅湖醫院產子。

現在廾四小時通關。從中環經西遂三號幹線到黃崗口岸,不用半小時。

胡錦濤下令深圳市各醫院接收大陸孕婦。有可難之。事在人為。

救護車用中國120車,可配香港醫生護士。若在救護車產子,因救護車是粵B字頭。出生小孩有中國籍。八榮之一。

至於費用,由深圳醫院收費。香港只供給警員開路和隨車醫護。
作者: vinka    時間: 2007-1-22 09:51

曾蔭權應該叫香港所有法官律師自動自覺地改錯,推翻莊思源一案的判決,只有香港本地產婦生的小孩才有居港權,不然的話,將這些滿口仁義道德,不理社會影響的法官律師, 用天星小輪運到非洲的埃塞俄比亞去做“人權豆豉”吧 !
作者: 我也是香港人    時間: 2007-1-22 10:18

引用:
原帖由 瀟灑哥 於 2007-1-21 08:22 PM 發表
曾蔭權應向胡錦濤Y計將大陸孕婦經黃崗口岸送羅湖醫院產子。

現在廾四小時通關。從中環經西遂三號幹線到黃崗口岸,不用半小時。

胡錦濤下令深圳市各醫院接收大陸孕婦。有可難之。事在人為。

救護車 ...
這群跡近是無賴, 就把大陸產婦分開對待, 其他國藉產婦可以她們就不可吧! 真的非要明白地歧視她們才行!
作者: 我也是香港人    時間: 2007-1-22 10:20

引用:
原帖由 vinka 於 2007-1-22 01:51 AM 發表
曾蔭權應該叫香港所有法官律師自動自覺地改錯,推翻莊思源一案的判決,只有香港本地產婦生的小孩才有居港權,不然的話,將這些滿口仁義道德,不理社會影響的法官律師, 用天星小輪運到非洲的埃塞俄比亞去做“人權豆 ...
為甚麼死活不能改法, 一定要釋法.?說呀!!!!!!!!!!!!!!!!!!!!!!!!!!!!!!!!!!!!!!!對你們的耐性實在已到極限了!!!!!!!!!!!!!!!!!!!!!!!!!!!!!!!!!!!!!
作者: KMY89    時間: 2007-1-22 10:32

曾蔭權應向胡錦濤說:

胡總,為什麼大陸女人那麼喜歡到香港生仔?

作者: vinka    時間: 2007-1-22 10:41

引用: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1-22 10:32 AM 發表
曾蔭權應向胡錦濤說:

胡總,為什麼大陸女人那麼喜歡到香港生仔?
曾蔭權     應該問     香港法官 !!!!
作者: KMY89    時間: 2007-1-22 10:45

引用:
原帖由 vinka 於 2007-1-22 02:41 AM 發表






曾蔭權     應該問     香港法官 !!!!
香港法官會知道答案?
作者: vinka    時間: 2007-1-22 10:46

引用: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1-22 10:45 AM 發表


香港法官會知道答案?
答案     is in       莊思源一案的判決 !!!!
作者: KMY89    時間: 2007-1-22 10:47

法律不是當權者的工具。
作者: vinka    時間: 2007-1-22 10:48

引用: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1-22 10:47 AM 發表
法律不是當權者的工具。
當權者    is guided by   法律  !

法律   can be used by   當權者!
作者: KMY89    時間: 2007-1-22 10:50

引用:
原帖由 vinka 於 2007-1-22 02:48 AM 發表



當權者    is guided by   法律  !

法律   can be used by   當權者!
那是文明的倒退
作者: vinka    時間: 2007-1-22 10:53

引用: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1-22 10:50 AM 發表


那是文明的倒退
法官律師 do not necessary care about 文明的倒退, 他們只關心法律條文 和   輸贏。
作者: sheepstreet    時間: 2007-1-22 12:41     標題: 回復 #1 瀟灑哥 的帖子

GOOD IDEA!!!!!!!!!!!
作者: Rubber    時間: 2007-1-22 13:36

It is very dangerous to let the judge decide not on the " written words of the law " but guessing the " intent of the legislators ".

Just like someone build a faulty bus engine and everybody is blaming the driver instead of the bus manufacturer...
作者: KMY89    時間: 2007-1-22 13:57

(節錄Yahoo Website)

入境處本周會在主要陸路口岸試行限制內地孕婦入境安排的流程,其間與醫管局等部門合作。

衛生署提供一名醫生及一名護士在試行口岸協助入境處人員,判斷旅客是否懷孕。

新措施下月一日正式實施,拒讓懷孕七個月或以上無預約醫院的內地孕婦入境

作者: ivan99    時間: 2007-1-22 14:06

引用:
原帖由 vinka 於 2007-1-22 09:51 發表
曾蔭權應該叫香港所有法官律師自動自覺地改錯,推翻莊思源一案的判決,只有香港本地產婦生的小孩才有居港權,不然的話,將這些滿口仁義道德,不理社會影響的法官律師, 用天星小輪運到非洲的埃塞俄比亞去做“人權豆 ...
釋法最有效率,經濟講效率,100%贊成釋法。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22 14:40

我就唔覺得係道德既問題

係既得利益者被分去利益下的歧視
反對者絕大部份沒有得益,只感到利益被奪走

我表明我沒有大陸的妻子
只是感覺為什麼港人選擇大陸配偶會受到這樣的際遇
難怪到現在生活在大陸的人老是說香港人看他們不起

當然如果父母都不是香港人
那麼沒有任何權利亦不算過份
因為那些才是借香港來拿著數的

那麼在大陸結婚的香港女孩子
是否都不應該得到醫療的權利呢

[ 本帖最後由 kenny01 於 2007-1-22 02:41 PM 編輯 ]
作者: 虫虫    時間: 2007-1-22 15:17

唔係依家觉得你地香港人睇唔起我地大陆人,而係你地D香港人由始至终都睇唔起大陆人,以港产片为例,讲到D大陆人去到香港好似乞儿一样,甚至连乞儿都不如.
作者: loksiu    時間: 2007-1-22 15: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22 15:31

引用:
原帖由 虫虫 於 2007-1-22 03:17 PM 發表
唔係依家觉得你地香港人睇唔起我地大陆人,而係你地D香港人由始至终都睇唔起大陆人,以港产片为例,讲到D大陆人去到香港好似乞儿一样,甚至连乞儿都不如.
係你地d戲乜都唔比拍0者......

例子

公安又唔可有貪污
又唔可以拉唔到d賊

壞人一定要坐牢或死

有講鬼既就要你改到七彩

港產片以前就乜都比拍
唔好話大陸人好似乞兒
香港人去到外國慘過隻狗又有
香港人返到大陸比人折磨到死又有

可能就係好多國內人覺得睇戲就等於現實既原因
所以先有咁多野唔比拍
作者: breatharian    時間: 2007-1-22 16:15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1-22 15:31 發表


係你地d戲乜都唔比拍0者......

例子

公安又唔可有貪污
又唔可以拉唔到d賊

壞人一定要坐牢或死

有講鬼既就要你改到七彩

港產片以前就乜都比拍
唔好話大陸人好似乞兒
香港人去到外國慘過隻狗 ...
諗起[無間道]為左要係大陸上專登拍個大陸版ending就好悲
作者: 至尊豪庭2008    時間: 2007-1-22 18:37

引用:
原帖由 vinka 於 2007-1-22 09:51 AM 發表
曾蔭權應該叫香港所有法官律師自動自覺地改錯,推翻莊思源一案的判決,只有香港本地產婦生的小孩才有居港權,不然的話,將這些滿口仁義道德,不理社會影響的法官律師, 用天星小輪運到非洲的埃塞俄比亞去做“人權豆 ...
一早就係千古罪人李國能同其班狗(法)官加上聞鼠黨班契弟所作所為,禍港殃民也.
作者: 我也是香港人    時間: 2007-1-22 19:05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1-22 07:31 AM 發表


係你地d戲乜都唔比拍0者......

例子

公安又唔可有貪污
又唔可以拉唔到d賊

壞人一定要坐牢或死

有講鬼既就要你改到七彩

港產片以前就乜都比拍
唔好話大陸人好似乞兒
香港人去到外國慘過隻狗 ...
港產片先至用得多香港黑暗事物做題材
作者: Skype    時間: 2007-1-22 19:06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1-22 02:40 PM 發表
我就唔覺得係道德既問題

係既得利益者被分去利益下的歧視
反對者絕大部份沒有得益,只感到利益被奪走

我表明我沒有大陸的妻子
只是感覺為什麼港人選擇大陸配偶會受到這樣的際遇
難怪到現在生活在大陸的人 ...
You are right!!!!!!
作者: 我也是香港人    時間: 2007-1-22 19:07

當然如果父母都不是香港人
那麼沒有任何權利亦不算過份
因為那些才是借香港來拿著數的
----------------------------------------------
真的希望你先看清上文下理先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22 19:11

引用: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1-22 07:05 PM 發表


港產片先至用得多香港黑暗事物做題材
美國法國日本印度英國
全世界八成以上既巿場既巿場都會用黑暗事物做題材

枉你話你也是香港人,一d香港人既視野都無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22 19:12

引用: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1-22 07:07 PM 發表
當然如果父母都不是香港人
那麼沒有任何權利亦不算過份
因為那些才是借香港來拿著數的
----------------------------------------------
真的希望你先看清上文下理先
你以為我的回覆是回應你的嗎?
那我想你真的是看清楚了上文下理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7-1-22 19:18     標題: 回復 #1 瀟灑哥 的帖子

煲呔最應該去問何厚鏵
點解澳門冇呢種煩惱 ?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7-1-22 19:25

引用: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1-22 10:18 發表


這群跡近是無賴, 就把大陸產婦分開對待, 其他國藉產婦可以她們就不可吧! 真的非要明白地歧視她們才行!
歧視 ?  
廿九幾年來港人隨時可以請賓妹, 泰妹, 印妹...做女傭
偏偏講中文鴾j陸妹就唔可以來港做女傭
咁算唔算歧視 ?
香港人阿豬阿狗隨時可以入大陸打工
大陸人就唔可以落香打工 - 除非甚麼優才計劃
咁又算唔算歧視 ?

[ 本帖最後由 飛毛腿 於 2007-1-23 05:49 PM 編輯 ]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7-1-22 19:35

引用: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1-22 10:20 發表


為甚麼死活不能改法, 一定要釋法.?說呀!!!!!!!!!!!!!!!!!!!!!!!!!!!!!!!!!!!!!!!對你們的耐性實在已到極限了!!!!!!!!!!!!!!!!!!!!!!!!!!!!!!!!!!!!!
你老哥舖話法真係....
基本法按中英聯合聲明做藍本
係兩國簽署國際條約
你估話改就改
仲要為呢亭雞毛蒜皮小事去改 ?
定係你老哥等極都唔見大陸佬話基本法作廢而失去耐性 ?

大陸又唔似美國咁超強
上一任總統協議翵妘議定書
到布殊呢任就話唔算數  - 冇人敢吠佢半句
胡錦濤應該學布殊, 話中英聯合聲明唔算數 ?  
作者: 無聊居士    時間: 2007-1-22 22:25

最有效的方法,cut綜援,並立刻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申請綜援,如果要為十八歲以下者申請,父母兩方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才準許申請,現在根本是特衰政府低智,正如成語所講:「開門揖盜」就係香港情況啦!
作者: sheepstreet    時間: 2007-1-22 22:51

[quote]原帖由 無聊居士 於 2007-1-22 02:25 PM 發表
最有效的方法,cut綜援,並立刻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申請綜援,如果要為十八歲以下者申請,父母兩方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才準許申請,現在根本是特衰政府低智,正如成語所講:「開門揖盜」就係香港情況啦! [/quote

你話我涼薄我都係咁話: 讚成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23 09:40

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7-1-22 07:18 PM 發表
煲呔最應該去問何厚鏵
點解澳門冇呢種煩惱 ?
以我所知...澳門是有的
只我過我們不是生活在那裡

像黑工嚴重巿民越多越難找工作....
全民精英都係入賭業亦唔係好事....
地產物價越來越高, 人們怨氣亦開始出現

另外澳門的生活水準比低
和大陸的相差也比較細
作者: ivan99    時間: 2007-1-23 14:19

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7-1-22 19:18 發表
煲呔最應該去問何厚鏵
點解澳門冇呢種煩惱 ?
澳門邊會有呢種煩惱,長毛莫講話攪事,連境都冇得入,無線d記者,不在指定範圍採訪,拍照,俾司警打到豬頭咁,每個國家俾唔俾一個人入境,絕對有解釋權。
作者: ngtungsee    時間: 2007-1-23 14:49

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7-1-22 07:18 PM 發表
煲呔最應該去問何厚鏵
點解澳門冇呢種煩惱 ?
香港福利好,冇錢唔緊要,唔做工唔緊要,香港政府養佢一世.佢一出世就可以等政府養.唔來香港生就笨.多謝果E成日口邊掛住民主,平等,人權N議員.
作者: ngtungsee    時間: 2007-1-23 14:58

引用: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1-23 02:19 PM 發表

澳門邊會有呢種煩惱,長毛莫講話攪事,連境都冇得入,無線d記者,不在指定範圍採訪,拍照,俾司警打到豬頭咁,每個國家俾唔俾一個人入境,絕對有解釋權。
每個國家俾唔俾一個人入境,絕對有權兼不須解釋.我試過旅行去美國在夏威夷入境就有一個單身女團友被拒入境.問領隊佢都話唔知,移民局都冇俾理由.
作者: ivan99    時間: 2007-1-23 16:07

引用:
原帖由 ngtungsee 於 2007-1-23 14:58 發表


每個國家俾唔俾一個人入境,絕對有權兼不須解釋.我試過旅行去美國在夏威夷入境就有一個單身女團友被拒入境.問領隊佢都話唔知,移民局都冇俾理由.
愈去得地方多,愈係閱歷多,愈覺得香港最民
主自由,直情去到人權泛濫地步。
真難想像有人話香港冇民主、自由、人權背後的動機。
作者: voltaren    時間: 2007-1-23 17:15

引用: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1-23 04:07 PM 發表


愈去得地方多,愈係閱歷多,愈覺得香港最民
主自由,直情去到人權泛濫地步。
真難想像有人話香港冇民主、自由、人權背後的動機。
香港自由同人權係好高.

但民主就唔入流
作者: ngtungsee    時間: 2007-1-23 17:28

引用:
原帖由 voltaren 於 2007-1-23 05:15 PM 發表

香港自由同人權係好高.

但民主就唔入流
比起97回歸前,民主已經好好多.起碼都有個小圈子選特首,而特首又係香港人.以前英女皇派邊個英國人來做港督就邊個,唔須要香港人舉手,連小圈子選舉都冇.
作者: voltaren    時間: 2007-1-23 17:40

我見倒好多人係咁怪終審法院判莊豐源案. 其實有幾多個人睇過該案o既Judgement呢?

該案的judgement可以o係港大網站找到.

以我睇法o係該案終審法院已經盡力偏幫政府. o係審案時有考慮該案會否令大量大陸孕婦來港產子. 但係我o地當年o既入境處處長o係終審法院度答:

唔會! (後來事實數字係證明佢錯o左)

所以先至會有咁樣的判決.

而當年o既入境處處長就係李少光. 而家竟然升官做保安局局長

而我從來冇見過傳媒有人提呢一點

真係唔明o的傳媒係做咩:bird::bird:
作者: voltaren    時間: 2007-1-23 17:48

引用:
原帖由 ngtungsee 於 2007-1-23 05:28 PM 發表


比起97回歸前,民主已經好好多.起碼都有個小圈子選特首,而特首又係香港人.以前英女皇派邊個英國人來做港督就邊個,唔須要香港人舉手,連小圈子選舉都冇.
個小圈子度真係選咩? 做場戲之嘛. 江澤民當年一開聲, 即刻自動當選. 事實上咪又係中央欽點.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7-1-23 17:53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1-23 09:40 發表


另外澳門的生活水準比低
和大陸的相 差也比較細  
最遲兩年內
澳門人均收入追上甚至超越香港
作者: voltaren    時間: 2007-1-23 18:01

7.2 The figures compiled by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

In submitting that the suggested test based on substantive (that is, real) effect is satisfied on the facts, the Director relies on the figures compiled by his Department which have been put before the Court. According to these figures, during the 43 months between 1 July 1997 to 31 January 2001, a total of 1991 Chinese citizens born in Hong Kong would qualify as permanent residents within art. 24(2)(1) if the Director's contention on that article were rejected. Their mothers were illegal immigrants, holders of two way permits or transient overstayers and their fathers were either temporarily or not resident in Hong Kong. This amounts to about 46 children per month, about 555 children per annum.

On the basis of these figures, the Director accepts that there is no indication that a decision against him will give rise to an immediate influx of persons from the Mainland.

In our view, one can go further. On the basis of these figures for the past 43 months, there could not be said to be any significant risk to Hong Kong resulting from a decision against the Director.

The figure of 1991 Chinese citizens should be contrasted with a total of 22,850 Chinese citizens born in Hong Kong during this period who would qualify even if the Director's contention is upheld. Although their mothers were illegal immigrants or holders of two way permits or transient overstayers, they would qualify because their fathers were either settled or were permanent residents in Hong Kong.

我用google再search返, o係港府網站度搵得返出o黎.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 ... p;FN=&currpage=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23 18:02

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7-1-23 05:53 PM 發表


最遲兩年內
澳門人均收入追上甚至超越香港
每個人都可以有所猜測
我本人就"絕對唔相信"
雖然人口小既澳門響呢方面有優勢

響經濟角度來說,亦接近不可能
睇人地好,唔代表人地無問題既
作者: 我也是香港人    時間: 2007-1-23 21:39

引用:
原帖由 voltaren 於 2007-1-23 09:48 AM 發表

個小圈子度真係選咩? 做場戲之嘛. 江澤民當年一開聲, 即刻自動當選. 事實上咪又係中央欽點.
我記起一個古仔: 有個人養一群馬騮,本來上午比十二個生果,夜晚比八個,後來因事要減上生果數量,馬騮唔高興,於是佢話不如上午比少兩個,晚上依然比八個。班馬騮想都冇想,馬上高興答應。

依家特首選舉同所謂港英時派總督,同樣只係同一數量生果,呢度比少D個度比多d,總數依然冇變。
作者: 無聊居士    時間: 2007-1-23 21:56

引用: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1-23 04:07 PM 發表


愈去得地方多,愈係閱歷多,愈覺得香港最民
主自由,直情去到人權泛濫地步。
真難想像有人話香港冇民主、自由、人權背後的動機。
香港無民主(呢點係事實,但而家無好過有);香港有自由(呢樣暫時有,尤其是言論及新聞自由);香港有人權(但不應該部分人有過多人權或讓人濫用人權,否則就是一部分人有特權)。
作者: 無聊居士    時間: 2007-1-23 22:04

周潤發「秋天的童話」一句柤口對白(重係二十年前),一個「鐵達尼號」內的某個所謂「裸露」鏡頭,都可以打電話去廣管局投訴,最奇怪更是居然受理(可能只係一個人投訴),咁o既民智水平(連大衛像都要看成淫褻物品),讓這些「智障生物」自主投票同行使所謂的「人權」,簡直是全民災難呀!

[ 本帖最後由 無聊居士 於 2007-1-23 10:05 PM 編輯 ]
作者: ngtungsee    時間: 2007-1-23 22:34

引用:
原帖由 無聊居士 於 2007-1-23 10:04 PM 發表
周潤發「秋天的童話」一句柤口對白(重係二十年前),一個「鐵達尼號」內的某個所謂「裸露」鏡頭,都可以打電話去廣管局投訴,最奇怪更是居然受理(可能只係一個人投訴),咁o既民智水平(連大衛像都要看成淫褻物品),讓這些 ...
點解咁多人濫用人權?咁就要問怞角敿狐菑H權果E垃圾議員啦.
作者: 港奸剋星    時間: 2007-1-23 23:51

一句到尾,如果唔為家庭二字
香港有咩好?也許可以講好多,但香港有咩唔好,只怕就算身為香港人,日後會愈講愈多
作者: 我也是香港人    時間: 2007-1-24 01:29

引用:
原帖由 無聊居士 於 2007-1-23 01:56 PM 發表


香港無民主(呢點係事實,但而家無好過有);香港有自由(呢樣暫時有,尤其是言論及新聞自由);香港有人權(但不應該部分人有過多人權或讓人濫用人權,否則就是一部分人有特權)。
以閣下的邏輯,因為"新牌仔"無論如何都會對交通構成不方便,那麼學車絕不能上路實習

幾乎所有的專權政權在開始執政時,都不約而同地用過" 不能濫用自由"作為理由。

佛朗哥在西班牙上台時,也是高舉" 天主教的傳統" 為旗幟,抑制"過火"的自由主義者。

問題是,邊個有權定義係咪"濫用"了自由,定義的那位又需不需向更高層次負責。要是"下定義"的那位本身無需向任何人負責,那那就只有看他的良心了。而歷史告訴我們,無需向任何人負責的政府或執政者一次不漏地最終自已" 總攬" 所有"自由",他最"自由",因為其他人的"自由"已經" 轉賬" 到他處。

民主的操作確實有很多方式,有直接,有間接,但歷史的定律是一個沒有任何制衡,無需向社會上其他人負責的政府,最後必定走向集權。

你懂得2003年上街反對23條,但我寧願由一個健全的議會替我在草擬階段就阻截它,我不想次次都要熱得發昏才可以阻截這般危險的立法我

[ 本帖最後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1-23 05:31 PM 編輯 ]
作者: ivan99    時間: 2007-1-24 09:29

引用:
原帖由 voltaren 於 2007-1-23 17:15 發表

香港自由同人權係好高.

但民主就唔入流
香港民主就唔入流,但有的是假民主,假民主癱瘓所有大型基建,令香港經濟陷入萬劫不復深淵,當鄰近地區所有大型工程,娛樂設施已建好之日,香港仍處於諮詢,再諮詢階段,工人冇工開,伸手攞綜援,中產屌聲震天,呢d就係九七後的香港。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24 10:09

個人意見

"總有人係希望恢復帝制的
希望個個皇帝都係康熙
重要係微服出巡果個喎"

唔係話講恢氣說話
沒有制度下,怎可以補正 - 有好既領導人呢
有制度下雖然也不能擔保
但起碼不用流血就可以改朝換代

如果又要好,又要坐響度唔做野
連可行建議都冇....咁唯有上網吹吹水
作者: 我也是香港人    時間: 2007-1-24 10:43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1-24 02:09 AM 發表
個人意見

"總有人係希望恢復帝制的
希望個個皇帝都係康熙
重要係微服出巡果個喎"

唔係話講恢氣說話
沒有制度下,怎可以補正 - 有好既領導人呢
有制度下雖然也不能擔保
但起碼不用流血就可以改 ...
正是如此, 23條其實亦唔係真係上街直接促成通唔過.

我唔係好想下下要去到咁至生活得到. 冇制度保障, 出事係遲早問題, 國為統治者自己質素亦唔見得一定好. 另一方面, 唔想動不動要去到 "天下圍攻" 咁至可以挽回, 未必次次咁好彩會冇事, 香港完全可以走取大陸同台灣之間的路, "永遠的執政黨" 至會使社會不和諧當然, 有人認為"和諧"可以靠警察"鎮反" 得來, 對咁人我亦冇野好講)
作者: 我也是香港人    時間: 2007-1-24 10:47

個人意見

"總有人係希望恢復帝制的
希望個個皇帝都係康熙
重要係微服出巡果個喎"
-----------------------------------
清朝自康雍乾以後亦走下坡

呢d正係朝代循環, 每朝一定英主開國, 跟住有小亂, 跟住中興, 中興之後就走到亡國, 更差好似宋就一開始已經冇明主
作者: ivan99    時間: 2007-1-24 12:36

個人意見,23條通唔通過我唔關心,我最關心係經濟復甦,減薪俸稅。
作者: 無聊居士    時間: 2007-1-24 13:53

引用: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1-24 01:29 AM 發表



以閣下的邏輯,因為"新牌仔"無論如何都會對交通構成不方便,那麼學車絕不能上路實習

幾乎所有的專權政權在開始執政時,都不約而同地用過" 不能濫用自由"作為理由。

佛朗哥在西班 ...
新牌仔會對交通構成不便,所以的確不應在繁忙路面(例子:唔會在彌敦道或英皇道實習及考路試)實習,但為兼顧實際情況,所以只好在較為僻靜的路面,及有師傅在旁才可駕駛學車,而駕駛學院的出現,亦是希望令學習駕駛者盡量減少在路面學習呀!
作者: 我也是香港人    時間: 2007-1-24 14:12

引用:
原帖由 無聊居士 於 2007-1-24 05:53 AM 發表


新牌仔會對交通構成不便,所以的確不應在繁忙路面(例子:唔會在彌敦道或英皇道實習及考路試)實習,但為兼顧實際情況,所以只好在較為僻靜的路面,及有師傅在旁才可駕駛學車,而駕駛學院的出現,亦是希望令學習駕駛者 ...
你的意思是, 那怕有少少問題都不可以做, 選舉可能會有呢樣個樣問題所以唔可以做, 正正係即是既然新牌仔點都有可能妨礙交通, 咁隨非佢一落地就可以完美, 否則就唔可以掂馬路一個mm.

又駕駛學院唔係上路實習代替品, 學員依然要渣出街同一般個人學車一樣, 自己上有關網站睇, 不重覆了
作者: 飛毛腿    時間: 2007-1-24 17:58

真係奇
自溥儀之後中國有人話過要恢復帝制 ?  
在下就未聽過

定係要恢復英女皇帝制 ?   
作者: kenny01    時間: 2007-1-24 18:15

其無厘頭之處
不下於希望被外國繼續主政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1-24 21:49

「莊豐源案」體現一國兩制

港府於終審法院就《莊豐源案》作出判決翌日,清楚表達了不會尋求人大釋法,並將尊重及以行政措施落實執行判決,筆者對此表示歡迎。


若大家不是善忘的話,應會記得港府於今年初要求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終局判決前,先根據《基本法》158條第三款,以司法提請程序向人大常委尋求釋法時,已引起社會極大的迴響。


港府承諾 消除終院兩難局面


港府當時就已清楚地闡明在《莊豐源案》中,無論終審法院最後決定是否接納港府釋法的要求,均不會使用行政手段自行尋求釋法以推翻終審法院的決定。


港府的最新公佈,只是實踐其年初的承諾而已。筆者當時亦於報章撰文,指出港府當時的承諾只可以在這一案中消除了終審法院面對的兩難局面。


但這一種就個別案件作出的權宜措施,於穩定香港居民對政府維護法治及司法獨立的信心所能產生之效果,就遠不及港府清楚承諾一九九九年所採之釋法措施乃可一不可再的做法。


至於人大法工委七月廿二日發表聲明,對於判決未與人大常委一九九九年六月廿六日釋法內容完全一致表達關注,筆者認為根本無此必要。


中央不輕言批評 免瓜田李下


要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這史無前例,亦極具創意的憲制新秩序,中央人民政府必須自行約束,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絕不輕言批評,更遑論沾手。


任何可被視為中央可能干預特區的動作,為免瓜田李下,也該敬而遠之。


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的判決書中,刻意地重申特區法院於理解《基本法》條文時,必須服從人大常委根據《基本法》158條第一款或第三款就有關條文已作的解釋。


人大常委根本沒有理由懷疑終審法院意圖對其解釋《基本法》的權威作出挑戰。


應採用普通法原則解釋


終審法院審理案件,遇到人大常委從未解釋,亦屬特區高度自治範圍內的《基本法》條文時,根據《基本法》第8條、18條第一款、84條和87條第一款等規定,應該採用普通法原則來解釋。


根據普通法原則,法院是在「三權分立」建制下擁有法例解釋權的最高機關。


人大常委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廿六日,是根據《基本法》22條第四款和24條第二款第三項「必不可分」的關係而決定釋法。故該次釋法是有針對個別條文的。


其中提及籌委會於一九九六年八月十日《關於實施〈基本法〉第24條第二款的意見》,亦該被同樣的針對性所限制,不能視作人大常委已悉數接納整份意見,視如己出,並為《基本法》第24條第二款中其他不涉及該次釋法的項目也一鎚定音。


不受人大釋法限制


既然人大常委從未解釋《基本法》第24條第二款第一項,終審法院在審理《莊豐源案》時,也就不受人大常委6月26日的釋法限制,可以並應該採用普通法原則來根據條文的字義來理解其立法意圖。


籌委會在一九九六年八月十日發表的意見,是《基本法》於一九九零年四月頒佈後才出現,根據普通法原則,不能幫助終審法院理解《基本法》條文的立法意圖。



梁家傑資深大律師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作者: 八皇爺    時間: 2007-1-24 21:54

要解決大陸孕婦來港產子,就要終審法院推翻自已的判決,咁就一天都光晒了,搵梁家傑去搞搞佢啦!
作者: 無聊居士    時間: 2007-1-24 21:56

引用: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1-24 02:12 PM 發表


你的意思是, 那怕有少少問題都不可以做, 選舉可能會有呢樣個樣問題所以唔可以做, 正正係即是既然新牌仔點都有可能妨礙交通, 咁隨非佢一落地就可以完美, 否則就唔可以掂馬路一個mm.

又駕駛學院唔係上路實習 ...
小弟的理解是現在香港的民智,較二十年前還要有所不及,二十年前會否有人因一句電影對白打電話到廣管局投訴?大衛像於二十年前會否被投訴為淫褻物品?(這種道德塔里班,眼中只有自己的人權及道德潔癖,就剝奪其他人的權利,又難道是真正的民主嗎?坦白講,這種人在今天的香港絕對不是小數)一個反智的社會,連最基本的邏輯思維也欠缺的香港巿民,就算行民主,也不見得對香港有任何好處,雖然現在香港政治情況不理想,但實現普選後,小弟感覺只會更差,難道明知會拖垮香港,也要不惜一切去進行測試?這種代價又是否太大呢?

坦白講,小弟也認同民主是好,但問題是大多數香港人根本不具備這種見識(甚至在可見將來,大量劣質移民移居香港,小弟對未來情況更不表樂觀),每天只是高談民主的好處,大家也識講(因為這是制度上的好處),但實際運作時帶來壞處,高談民主者又是否有考慮到呢?

[ 本帖最後由 無聊居士 於 2007-1-24 09:58 PM 編輯 ]
作者: 無聊居士    時間: 2007-1-24 22:05

引用:
原帖由 八皇爺 於 2007-1-24 09:54 PM 發表
要解決大陸孕婦來港產子,就要終審法院推翻自已的判決,咁就一天都光晒了,搵梁家傑去搞搞佢啦!
限定綜援要十八歲後才可申請,未滿十八要由永久居民的父母代為申請,問題已一了百了,根本唔使搞咁多野,而家係綜援制度出問題,唔係邊境入境管制出問題(當然入境處有權唔俾任何人士入境而不須任何解釋),何必要自毀法治精神,影響外國投資者對香港法治信心呢?
作者: 無聊居士    時間: 2007-1-24 22:13

如果社署配合,即使父母為香港永久居民,也改變現行綜援制度,規定領取時限,過了半年後就要強制就業,兩年後才准再次申請,已經可以大大解決濫派綜援問題,連福利問題都可借助現在反對大陸大肚婆的民意聲音(既然咁多人認同民主,就用民意解決問題)一併解決,一石二鳥,何樂而不為呢?

[ 本帖最後由 無聊居士 於 2007-1-24 10:14 PM 編輯 ]
作者: MI7    時間: 2007-1-26 00:00

引用:
原帖由 無聊居士 於 2007-1-24 10:05 PM 發表


限定綜援要十八歲後才可申請,未滿十八要由永久居民的父母代為申請,問題已一了百了,根本唔使搞咁多野,而家係綜援制度出問題,唔係邊境入境管制出問題(當然入境處有權唔俾任何人士入境而不須任何解釋),何必要自毀 ...
限定綜援要十八歲後才可申請未必完全有校控制他們來港產子,來港產子的拿綜援百份比有多少呢? 中國那麼多富有人,隋便都比得起39000大元,拿不到綜援當兼小D,但居港權才是最重要,要好多錢好有料和好有名才拿到。

小弟才疏學淺,其實我都不明白為可不修改或釋法,從新介定居港權的定義那不是一了百了嗎?

望請居士指教。
作者: 我也是香港人    時間: 2007-1-26 00:21

引用:
原帖由 MI7 於 2007-1-25 04:00 PM 發表



限定綜援要十八歲後才可申請未必完全有校控制他們來港產子,來港產子的拿綜援百份比有多少呢? 中國那麼多富有人,隋便都比得起39000大元,拿不到綜援當兼小D,但居港權才是最重要,要好多錢好有料和好有名 ...
講白佢,北大人就係怕改法先例一開,即係比民主派有機會同有方法啟動機制,所以死唔肯改法,寧願晌短短幾年間不斷釋法囉。

依家基本法釋法機制已經變得好兒戲,十足打機一過唔到關,唔用腦諗下就入cheat code跨過規則咁,再來多幾次真係連成部法都冇晒信用,反正一有事人大話晒事,法律等於冇寫過一樣。最慘係香港好一部人只係貪圖短期效果,好似打機但求過關唔想花心思咁,所以香港最後係比香港人自已玩死,唔係比邊個超過你,我一直相信呢點。政制冇根本改變,香港邁向衰落只係時間問題!
作者: vinka    時間: 2007-1-26 07:32

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7-1-22 07:18 PM 發表
煲呔最應該去問何厚鏵
點解澳門冇呢種煩惱 ?
澳門  冇   李國能  呢條油仔 !!!
作者: voltaren    時間: 2007-1-29 21:22

引用:
原帖由 無聊居士 於 2007-1-24 22:05 發表


限定綜援要十八歲後才可申請,未滿十八要由永久居民的父母代為申請,問題已一了百了,根本唔使搞咁多野,而家係綜援制度出問題,唔係邊境入境管制出問題(當然入境處有權唔俾任何人士入境而不須任何解釋),何必要自毀 ...
如果我冇記錯, 父母唔係港人而申請綜援o既個案so far只有十幾宗.

其實綜援至今唔係太大問題, 佔用醫療資源就係大問題
作者: voltaren    時間: 2007-1-29 21:29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07-1-23 18:02 發表


每個人都可以有所猜測
我本人就"絕對唔相信"
雖然人口小既澳門響呢方面有優勢

響經濟角度來說,亦接近不可能
睇人地好,唔代表人地無問題既
澳門GDP per capita同香港已經差唔多.

澳門得幾十萬人又有大量賭場, 人均收入可以追過香港唔出奇.

溫馨提示: 香港GDP per capita已經微高於日本
作者: voltaren    時間: 2007-1-29 21:34

引用: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1-24 09:29 發表


香港真民主就唔入流,但有的是假民主,假民主癱瘓所有大型基建,令香港經濟陷入萬劫不復深淵,當鄰近地區所有大型工程,娛樂設施已建好之日,香港仍處於諮詢,再諮詢階段,工人冇工開,伸手攞綜援,中產 ...
咁都要抽水

香港真係有雙普選的話, 我覺得好大機會會減綜援.

你試o下隨街問十條友, 睇o下有幾多個認為要踢走窮人新移民同減綜援

香港得頂多得幾十萬人領綜援, 一人一票冇咩可能唔輸俾做到隻狗咁o既大多數港人.

[ 本帖最後由 voltaren 於 2007-1-29 21: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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