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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未有回收配套,不宜推行垃圾徵費 [打印本頁]

作者: linglingbb    時間: 2013-2-15 09:33     標題: 未有回收配套,不宜推行垃圾徵費

垃圾按量徵費背後的理念,是寓禁於徵,利用「罰款」來阻止人棄置「非必要」的垃圾,從而減少垃圾的總量。請注意,只要是一個人,就需要吃睡拉撒,垃圾必定有,多少而已。
邁可。桑德爾,《錢買不到的東西》指出了很多所謂利用經濟誘因來引導人行善的方法並不可行。其中有一個例子︰幼兒園苦於家長遲來接小朋友回家,令老師要加班。於是想出向遲到者徵收罰款,以鼓勵家長們早點來接小朋友。實行起來,情況非但沒有改善,還令家長們更放肆地遲到,「付費」了事。很多人都試過,開會遲到罰款十圓廿圓的「遊戲」,最後人人都以罰款來逃避責任,罰款不能改善出席者的態度,十之八九的罰款的「遊戲」最後都因效果而終結。1罰金徵費不多的話,收費不能改善人的惡習,反而令人覺得付了錢就算盡了責任。有錢人不介意一個幾毫去行使自己的方便,收了錢更加覺得可以肆無忌憚,社會亦不能再以道德譴責之。窮人本來消費不多,浪費極少,卻連垃圾也要徵費!垃圾按量徵費天生並不公義!
垃圾按量徵費之不可行,還在於香港的市區環境擠迫,遊客眾多,必須沿街設置垃圾桶以維持市面之整潔。如果香港仍然滿街垃圾桶,以香港人之「靈活」,吝嗇者絕對會為了一個幾毫,偷偷將自家廢物丟在路邊等待政府來收拾。政府必須多養一群「執法者」來監控,成本甚高,亦尾大不掉。執法又可能有偏差,有漏網之大魚,若果同時又有老弱貧寒者被檢控,又會激起市民之義憤。政府的管治已為人詬病,不義之刑控已經不少,何必再為垃圾與民為敵?
為甚麼我們恐懼垃圾圍城?為甚麼我們的要堆填的垃圾這樣多?當然,我們如果能減少物欲,人人生活簡樸,垃圾自然減少。烏托邦式的口號只能用在教育下一代的過程中,教化需要時間,非十年八載不為功,我城已來不及。況且,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大家減少消費,豈不是與錢為敵?急切之間,不能用為政策。
錢能解決香港的垃圾問題,但不是用收錢徵費這個手段。相反,香港政府應花錢在關鍵,解決垃圾圍城的問題。

首先,香港的回收業需要政府協助發展,而回收業最需要的就是土地。市區新建樓宇、新裝修的商場,強制其建立回收設施,有收集之渠道,才有集中處理之可能。單是回收廚餘,已甚可觀。動用政策,驅使囤積新界農地之富商土豪釋出土地漁塘以復耕復漁,回收的廚餘就有出路。經濟誘因在此!回收塑膠、玻璃、木材、金屬等,皆需要土地來再做工場,並由政府協助統籌處理污染的設施,以收規模效益。
其次,宜於社區會堂、新市鎮之街道,撥出空間,免費供小商人販售舊貨。香港之中上層,所謂「垃圾」,或潮流已過之衣物,或部件損壞之電器,略加修補,多有再用重用之價值,若能有效回流至貧戶,就能使「垃圾」變「黃金」,一面減廢,一面濟貧,還製造就業,一舉而三得,可苦而不為?
第三,香港的建築廢物佔堆填區總廢物接收量的兩成2,建築廢物不能焚燒,只能堆填。建築廢物哪裡來?不是修路拆樓,就是裝修。前者不能減,後者卻可避免︰香港各大商場,為了競爭,為了門面,兩年至三年左右就要求商舖全新裝修,實屬極大之浪費。宜規定面積若干以上的大型商場、價值若干以上之貴重商舖,凡新裝修未滿五年而拆猁怴A課以重金,以減少建築廢料。該等商舖業主,皆大富,坐而分享零售產品和服務之所得,取財於大眾。我們不要求他們負更大之責任,只要求他們減少極不恰當之浪費。
最後,香港市民應了解現代之垃圾焚燒技術已大大改善,日本和北歐都有很好的技術,既能用垃圾發電,又沒有嚴重的空氣污染。當然,我們需要政治家的大智慧引導市民,解決Nimby3
政府無能引導回收之事業,卻把手伸進小民的錢包,沒有道理。搞環保,也需要顧及公義公德。

白恩樑,活躍於《輔仁網》的網路評論家,曾多番對香港政治及社會時事作出評論,包括垃圾徵費、聯繫匯率、國民教育等議題。他在網頁自稱「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同時「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可見他關心時事,儘管網路評論的影響力有限,難以在主流媒體廣泛發佈,但他依然希望其評論文章可以對社會運動的推動產生積極的作用。隨著網路評論愈來愈普及和被受重視,相信網路評論家在社會運動將會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作者: 一樓一    時間: 2013-2-19 01:09

政府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有一個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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