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3-22 23:05 發表
版主請正視。這種做法和門口故意阻人出入冇分別。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3-22 23:05 發表
版主請正視。這種做法和門口故意阻人出入冇分別。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2 23:23 發表
俾你講哂,真低B.
原帖由 練 肉 於 2007-3-23 02:07 發表
比我就....
難得佢咁有雅興,睇佢可以維持幾奈囉,,,,,
有本事一年365日每日十題我就比個佢,,,,,,
不過有時d小朋友為左取得“績分”/“金錢”之類既野愛黎睇咸野/購買主題之類,所以短期內 ...
原帖由 Skype 於 2007-3-23 00:13 發表
呢d唔系低B!以事論事!成版十个主題,八个系同一人又九唔搭八主題。你会点睇呢?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7-3-23 17:06 發表
有 d 人一日到黑幻想自己被 "迫害"
填鴨式教育造成的悲哀![]()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3 09:22 發表
你了解主題"看來有人想出手,想flood文阻塞空間唔比人發文"
誰出手?點阻塞空間?點唔比低能兒發文?"
原帖由 練 肉 於 2007-3-23 19:52 發表
係喇~
又話風猛,又話地硬,總之厘度就明顯有野阻住佢地出野搞到得千零人去遊含好唔愉快起喇,,,,,,![]()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3-22 15:05 發表
版主請正視。這種做法和門口故意阻人出入冇分別。


原帖由 XKEX 於 2007-3-24 15:06 發表
而家 Xocat II Forum打算進軍大陸市場。左口魚點擊率很重要。
丁磊-----網易的老大,去年的中國首富,現在身十幾二十億美元。
網易在Nasdaq上市,成為了繼中華網和新浪網之後的第三支中國在美上市網路 ...
。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3-25 06:49 發表
閣下宜上上大陸網,其言論自由實不下於香港。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3-25 06:47 發表
心果句其實係:版主請正視,親中和反對泛民的不可以有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只是仇中者剝奪其他人言論自由?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3-25 09:35 發表
小弟新華網"三上三落" ,因為一d時事觀點比人連續刪過戶口三次,後來學識要隱隱晦晦講至可以存在," 言論自由" 係要好技巧地偷偷摸摸至有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3-25 09:37 發表
民建聯一日不就23條向市民道歉,身為該黨成員又不願意公開異議者恐怕冇資格去講人"剝奪其他人言論自由"




,怎知道有多少個異議者?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3-25 10:26 發表
點解冇資格?
點解要民建聯就23條向市民道歉,而該黨成員公開異議者才有資格批評人"剝奪其他人言論自由"?
民建聯是全香港會員最多的政黨:applau ...
。
KMY說民建聯是全香港會員最多的政黨(政黨,唔係社團)。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6 00:21 發表
我支持23條,so what?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6 08:59 發表
一個跛子,話自己冇行動自由,一個啞子,話自己冇言論自由,一個監犯,話自己冇出入境自由,一個低能香港人,話自己什麼自由都冇。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6 00:59 發表
一個跛子,話自己冇行動自由,一個啞子,話自己冇言論自由,一個監犯,話自己冇出入境自由,一個低能香港人,話自己什麼自由都冇。
原帖由 小道士 於 2007-3-26 09:13 發表
言论自由与人权也要有个限度,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说什么就说什么.
原帖由 知秋一葉 於 2007-3-26 02:25 發表
對, 約翰-斯圖爾特-穆勒(John S. Mill)曾經如是說: 自由言論必須受到限制, 例如當它"積極慫恿某些有害行為"的時候.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利弗-溫戴爾-霍爾姆斯(Oliver W. Hohnes)如此解讀: 在擁 ...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3-26 09:17 發表
建議勿用殘障人士做比諭。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6 13:26 發表
我無意用殘障人士做比諭,但又諗唔倒用什麼做比諭來得更貼切。
原帖由 練 肉 於 2007-3-26 20:23 發表
人猿?
no喇,,,,
我覺得用人糞就最好,,,,
佢又唔知自已發緊臭.........但係到佢想改變世界時佢又自覺得郁唔到
啱晒某類香港糞人,,,,,![]()
係佢門口,阻住佢出去遊行。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7 01:33 發表
D低能兒話有舊糞係佢門口,阻住佢出去遊行。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3-27 10:17 發表
話到口中留半句、理從是處讓三分。![]()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7 10:55 發表
在現實生活中,我一定會話到口中留半句、理從是處讓三分,但在網絡世界,寸盡又何妨。


不知这里那位人兄说过封了一个我,还有千千万万个我

原帖由 小道士 於 2007-3-27 11:01 發表
那也说的是,大不了封了ID再来过不知这里那位人兄说过封了一个我,还有千千万万个我
![]()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7 11:15 發表
人人品牌唔同,你上呢板日子短,我ivan99一寫文,其他人就知我講乜。
原帖由 小道士 於 2007-3-27 11:19 發表
也有看过,用白话就是说:踩尽天下狂热的所谓的争取自由民主的无脑人士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7 11:26 發表
![]()




同样今天那些天天喊着直选,民主,人权.还不是陈近南说的那回事

) 原帖由 練 肉 於 2007-3-26 20:23 發表
佢又唔知自已發緊臭.........但係到佢想改變世界時佢又自覺得郁唔到
啱晒某類香港糞人,,,,,![]()


原帖由 ivan99 於 2007-3-27 02:55 發表
在現實生活中,我一定會話到口中留半句、理從是處讓三分,但在網絡世界,寸盡又何妨。
原帖由 我也是香港人 於 2007-3-27 18:33 發表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4-2 09:10 AM 發表
點解被禁止發言了?![]()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4-2 09:10 發表
點解被禁止發言了?![]()
,佢都够分睇咸相架啦


原帖由 befefecc 於 2007-4-2 16:36 發表
我也是香港人究竟犯了什麼天條
以致被 ban
強列再強列請求板主給香港人兄復位
為了令香港人兄復位
政板三個素以臭名昭障,人身攻擊,粗口爛
舌,及以搗亂為樂的破壞分子...小弟,vinka,小道士
...
原帖由 befefecc 於 2007-4-2 04:36 PM 發表
我也是香港人究竟犯了什麼天條
以致被 ban
強列再強列請求板主給香港人兄復位
為了令香港人兄復位
政板三個素以臭名昭障,人身攻擊,粗口爛
舌,及以搗亂為樂的破壞分子...小弟,vinka,小道士
...



原帖由 crazybb 於 2007-4-2 08:52 PM 發表
哈哈...想以一換二....................![]()
......唔好咁大聲,有人聽到架
原帖由 befefecc 於 2007-4-2 09:34 PM 發表
薯......唔好咁大聲,有人聽到架
死左一件,仲差一件炸![]()
原帖由 KMY89 於 2007-4-2 09:10 發表
點解被禁止發言了?![]()
原帖由 crazybb 於 2007-4-2 21:38 發表
有乜緊要呢......
就算ban左佢地,佢地去換ip再login果新名入黎.........
最衰呢度唔係膠登....如果唔係就全部講得出位的.......都有機會見報上電台.........仲好玩過整到佢地俾人ban........
原帖由 szetokm 於 2007-4-2 23:43 發表
對於我兄被禁止發言, 我亦十分驚訝, 也感到不解.
我兄與司徒某人立場不同, 但司徒某人認為他的言論不算過份, 亦比很多人有禮貌. 因此, 司徒某人懇請版主立即恢復他的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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