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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都誘惑之夜

事件在調查中,本文暫時上鎖及置頂。
沒有了你。。。
明天還要繼續,曼聯仍是會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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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arljohnson 於 2009-2-25 20:16 發表

兩位不要假猩猩好了,護短就是護短!不要強加冠冕堂皇的理由到自已虛假的身上吧!
本人剛剛已發信致大老闆,查問有關事情,雖然以過往xocat既做法,本人都不存任何希望,不過亦想將信中內容公開給大家看看,以正視聽!

各師兄弟,其實係本人將glurena禁訪後,畢突同anakin已先後請求本人將其解禁,本人為了給予他倆面子,最終將禁訪處理改成禁言三個月,但看來兩位並未滿意,並自行修改成他們上述所說的七天給扣分處理,並要求大老闆將本人的版主之職奪回。他倆何以咁做,相信明眼師兄應該估到!如此版主,如此之地是否適合自己玩,自行決定吧,祝閣位囡運亨通,有緣再見!

大老闆,請問點解我的版主身份被除去?
事件中,我並未發現自己有任何問題,加上,即使有任何問題,你連一句說話或者意見都無同我講過,就將我除名,好似有d過份喎。。。
老實,事件中好明顯地係兩位版主畢突同anakin想維護佢地犯版規既朋友,我不知佢地同你講左d咩而令你咁做,但我認為如果真係要除名既都會係佢地而唔係我囉!
第一:係呢度從來你都無講過我地唔可以越區執法,咁我越區執法有咩問題呢?
第二:係你話,如有人引發罵戰、人身攻擊等等的話,可以將其作禁言處分!咁有會員引發罵戰,甚至挑戰由你選出黎既版主"我",我已經作出首次警告不果,我再將其禁言,我睇唔到有問題喎!
第三:版主已經將某會員作禁言處理,有其他版主認為處罰過重,要求該版主解除禁令,甚至自行更改禁令!你認為咁做都可以接受的話,版主既威信何在?咁即係話,只要有某人與任何一位版主認識,就根本可以將其餘管理人員視若無睹,招搖過市?
第四:畢突同anakin兩位,可以因為被禁言者係自已認識既朋友,而莫視其他版主對其所作既處罰,自行更改,並在自已版面上假猩猩,作出所謂的"正確處理",意圖影響別人視聽!但護短之心路人皆見!咁樣既版主,合格嗎?
本人在此請求大老闆正視此等版主之問題,並懇請給予本人一個交代!以正此論壇日益衰落之名聲!
請版友 Carljohnson 在24小時內提供下列指控的証據:


引用:
事件中好明顯地係兩位版主畢突同anakin想維護佢地犯版規既朋友



引用:
並要求大老闆將本人的版主之職奪回




否則將以誣衊版友處理。
沒有了你。。。
明天還要繼續,曼聯仍是會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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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大淫狼 於 2009-2-26 17:21 發表

以事論事 處罰Carlijohnson前版主的原因都應該在第42樓的帖子交代清楚才是個厚道的做法。
直到呢一刻本人以及Anakin均無處罰過Carlijohnson。

至於Carlijohnson是被大版主免職,大版主亦已在「版主專區」內公佈
了理由。
沒有了你。。。
明天還要繼續,曼聯仍是會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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