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資格責難日本嗎?
三四十年代,被日本皇軍強迫成為性奴的婦女的磨難是不爭的事實,日本對這些事情的責任也無可抵賴。
戰後,在遠東法庭的準備階段,盟軍知道這些罪行,但出於種種理由,決定不予追究。
一個理由是美國佔領軍享用日本政府為他們設立的妓院體系,雖然美國當局也知道這些婦女是被迫賣淫的。在那時,那些婦女在戰爭期間和戰後的狀況沒有引起他們的興趣。
如今,在六十多年後,美國政府的一個分支認為日本政府應該懺悔道歉。
面對美國眾議院關於慰安婦問題的決議,第一衝動是為之喝彩,因為日本政府在這個問題上一直不是十分坦率,而且曾經盡力從歷史教科書和集體記憶中抹去。為了歷史真相和道德公義,應該對此予以反對。
應該敦促日本精英承認事實。但問題是誰來敦促。更準確來說,有兩個重要的問題:一,一個政府應不應該責備另一個政府及其前任的罪行?二,眾議院121決議的真正功能何在?
第一個問題比表面上更難答,因為它是一個總的特性。不干涉別國內政原則的基本原理在於干涉對國際秩序是個威脅,壞處多於好處。
至於這裡所討論的這種干涉(即一個意圖糾正另一個政府的錯誤的決議),是否也必須問問眾議院行為的合法性?有無可指摘的政府嗎?指責他人過失的政府難道不是在提高自己的道德優越性嗎?
為了給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引入該決議,該委員會主席蘭托斯(Tom Lantos)表示戰後德國作出了正確選擇,而日本積極推動歷史健忘症。
為什麼討論德國?在二戰前和期間,德國和日本政府犯下了可怕的罪行。人人都知道。但為什麼不提及跟國內更相關的事情?
美國政府有沒有為在越南丟掉性命的數百萬人或至今仍然遭受橙劑(Agent Orange)余波影響的人道歉?有沒有為廣島長崎道歉?
該決議的支援者會說這些過去的戰爭跟日本政府對性奴問題的抵抗無關。沒錯,但是它們跟通過該決議的實體的道德威信有很大關係。
一個可以接受美國軍隊在其他國家每天殺戮無辜平民的政府實體譴責其他政府的道德缺陷,難道不奇怪嗎?
然後進入第二個問題:該決議的真正功能何在?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通過一項議案(雖然在法律上無約束性)的通過來譴責另一個政府,宣稱了這樣做的道德權利。該決議不大可能對日本政府或性奴的生活產生影響。
然而,在阿布格萊布、關塔那摩、中情局秘密監獄和其他道德高路的坑洞的時代,對別人非難而未受挑戰將是美國政府重新收回全球刑警隊角色的一大步。這個角色基於什麼理由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來源:日本《日本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