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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99 100%認真的話: 解散立法會,令香港經濟加快復甦

Ivan99 100%認真的話: 解散立法會,令香港經濟加快復甦

在[今年71遊行的理由]Ivan 99 100%認真的話:

[解散立法會,令香港經濟加快復甦]

我就看不出原因, 更覺是無知的說話。請認同他的辨論高手幫他一把。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6 12: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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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有見到高手出現, 沒有人可以說出解散立法會如何使香港經濟加快復甦。祇有一個人說曾經解散立法會,但當時目的及結果都不是加快香港經濟復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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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9# 的帖子

請祥細講解有什麼好處。解散法會後;行政會議, 三司十二局, 三權分立制度需不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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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三權分立係假象, 實情係法庭獨大, 做太上皇

法庭是要在法例及案例的框架內判案, 判詞也需解釋原因, 還有上訴基制。終審法院需由3位法官一同審理。在刑事罪行, 會用陪審員制度。還有, 審訊過程是公開的。相對於內地, 真正帝制或政教合一的地區已較公平。法庭的權力是大, 但不等於個別法官可以獨大, 做太上皇。同時, 法官犯法一樣會被審判; 甚至入獄。如果法官覺得需修定法例, 也祇可提醒立法會。這樣的法制不可確保不判錯, 最少也比較公平!事實亦不可能有不判錯的制度。

法庭可以推翻行政決定 (司法覆核) , 但司法錯誤無人能推翻、質疑

法庭可以推翻行政決定也算是種基制去制行政府。沒有這種制行; 我們的維多利亞港就會變成兩旁商廈臨立的維多利亞河!香港法庭有上訴基制, 人大更是有最終的基本法解釋權, 也試過推翻香港終審庭的判決。為什麼會無人能推翻或質疑?此外終審是需要的, 否則, 有錢或有權的人便可上訴至贏為止!

立法會成事不足, 敗事有餘, 只係攞住票數夠唔夠過呢關同行政 (政府) 玩吓權力鬥爭, 顯示自己嘅重要性垃圾會有權冇責, 從來冇能力監察政府, 只有馬後砲做事後孔明例如雷曼迷債事件, 同埋每年由審計署揭露政府部門腦殘兼大花筒。無謂死撐咩垃圾會唔係全部普選, 權力唔夠乜乜七七, bullshit

現時立法會議員可能未能盡本份。我們對內裡原因各有不同意見; 但怎樣也不可能說不需監察政府。在這十年內政府做錯了多少重要決定?立法會是一個架構, 究竟是架構不好還是議員不好完全是兩回事。

d 白癡以為咩雙普選會解決所有問題
睇吓台灣點衰法就知

雙普選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但解散立法會, 全由特首自己委任的問題就更大!本人也不讚同普選特首; 因特首的個人權力實在太大(行政會議成員及決策局的局長已是全由他委任), 但有獨立思考能力及分析力的選民就不足。選錯就真是大件事!選錯的意思是選了一個過份褊幫弱勢社群或富豪政商的特首。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7 17: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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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MY89 於 2009-7-6 20:36 發表


因為票源來自普羅大眾,制度會越走越失去平衡而終走向福利主義。  
祇要工會的權力不過大, 普選立法會議員, 我相信香港不會變成福利主意的地方。政策制定的權力是在特首, 行政會議, 三司十二局, 不是立法會。在外國, 政府的最大壓力是來自工會, 來自有動員能力的組織,不是來自議員。

政府的其中一個重要責任就是要平行民生和勁爭力。我也知道褔利主意的問題, 美國GM就是最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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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9-7-7 14:37 發表

你睇下個入息金字塔就知一人一票一定係會選左個褊幫弱勢既特首出黎喇,一人一票係計“獨立思考及分析自已利益”既票架.......h:" />h:" />
如果一個人有獨立思考及析能力, 這個人就不會祇是貪圖短期派發的糖果, 而是自己的長遠利益;幾千元的津貼相對於一份終身職業怎樣可以比較? 如果選出來的特首可以褊幫所有祇顧己長遠利益的選民, 國民生產總值及相關稅收將會以雙位增長上升。但我不相信會有這一天。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7 17: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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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9-7-7 14:32 發表

咁....

一群不好的議員提出的選舉方法又是否會好呢?
在這裡很多人還沒有分清楚每個角色的本份, 我再嘗試舉例說明:

議員是負責監察政府不是負責制定政策, 就像衛生督察祇是負責監察食市衛生, 食物是否做得美味不是他的責任。

特首, 三司, 行政會議, 決策局才是負責政策的制定, 就像總廚及其他廚師; 用什麼食材及 怎樣制作完全由他們決定。

現在港人祇可以幫襯曾特首這間酒樓, 所有食客已經常肚痛肚痾, 大家都話衛生督察做不好, 所以要取消這個職位! 原來這班衛生督察有半數以上都是酒樓股東的朋友和廚師的朋友!其如的才是食客找回來的!很可惜, 食客沒有什麼專業知識去揀衛生督察; 於是有些食客見意還是由總廚去揀比較專業D, 可能大家以後就不用肚痾!由食客找回來的衛督察就話: 全部督察都是由食客決定就最好, 總廚都由食客決定就更好。但是食客內沒有食家!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7 18: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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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09-7-7 18:09 發表


你呢一大堆民主、三權分立八股文我都唔想浪費時間去逐樣反駁
你喜歡信乜係你嘅自由, 我改變唔到你想法, 你亦改變唔到我

簡單講呢, 港燦被英國佬洗腦
將司法神聖化, 講到法庭係天國, 法官係上帝
卻唔 ...
我已講過法庭是會判錯的但這是比較公平的制度。如果有一個人可以推翻法庭, 這表是這個人在法律之上, 不受任何規律約制。這使我想起古代的君皇及希特拉!我不是要去改變你的想法, 而是從辨論中得到更多知識。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7 18: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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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毛球 於 2009-7-7 20:52 發表

閣下一篇篇用心的理論, 首先拜託儘量少點錯字效果會更好.

評論下你個比喻.
1. 我地果班食客找回來的衛生督察唔係淨係監察衛生, 衛生做得好了佢地會批評食物味道不好, 食物味道可以佢地會 ...
錯別字, 真是很難改

在香港, 還有很多人都祇可要求三餐一宿, 怎去食美國, 英國菜? 佰萬富翁, 中產人士正在減少, 到外國餐廳也不容易!食物祇是表面好, 例如搞什麼中藥港,母語教學, 85000, 表面好睇, 一食就痾!最後就話微調處理, 或說沒再介紹給你就等同菜式已取消了, 你唔知嗎?用了那麼多錢去買流感針, 有什麼副作用還是不清楚; 分分鐘肚痾!

食家是真正能提點酒樓老闆及總廚的資深食客; 即很有學識也能實淺的經濟學家。可能不夠貼切, 不過暫未見過搞到肚痾入院的食家。

言歸正傳, 到現在還沒有人講出解散立法會怎使經濟加快復甦!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8 11: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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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毛球 於 2009-7-8 13:24 發表

今次錯字少左, 有進步!

經濟掛帥社會有能力既人選擇多d係好正常, 既然有人去試過都會回流, 其他冇能力去試既留晌度都唔算咩問題.

搞下新菜式係進取既表現, 人成長過程亦經過跌跌踫踫從失敗中學習 ...
如果職位是一個Messager,讓他 跌跌踫踫中學習是應該的!如果是一個幾佰人公司的General Manager, 沒有老闆會讓他這樣做。 你們叫7,000,000 香港人 讓總廚煮新菜: 有母語教學雞泡魚一獲粥, 沙士E丸...., 食完肚痾, 痾完再食; 重話不需衛生督察檢查。我已講過議員不好和議員制度不好是兩回事。IVAN99和很多人 的point都是議員不好就等於民選議員制度不好, 解散立法會就可讓特首盡量發揮; 解散立法會就可解決問題。 你叫我點認同!?

當講到香港政府的責任, 我在發表言論前都會到政府網址, 查清三司十二局, 行政會議, 立法會的職能才出的; 不是憑空想象!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8 15: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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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9-7-8 23:14 發表
總結一句,佢最錯既想法其實就係「一人一票永遠不會錯」.....

叫佢解釋台灣點解一人一票會選出個呀扁黎佢又唔肯面對,仲扮盲閃左過黎開題黎抽秤人添....

你話好似佢D咁既6.4/7.1/10.1打手“辯證”人材會選 ...




你是在論題 [今年71遊行的理由] 14# 問我, 我在15#的回覆是如下:

現在已在圍園。一些殺人犯用了刀去殺人,刀就是不好的東西,用了槍去殺人,槍就是不好?很明顯問題是在人性的貪心和自私!

問題不在於工具, 在於[人]。人人都想做主人, 但當一個人得到絕對的權力往往引來絕對的腐化。所以可見法治的重要。阿扁也陳經是一個青廉律師; 現在餘生可能都要在監獄渡過!

活生生的例子還有徐步高用警槍剎同僚, 槍就不好, 於是要所有警察不要帶槍?

我再重複說一次, 如果有一個人可以推翻法庭的判決, 這個人就不會受任何法律約制, 你是同意香港有一個這樣的領導人嗎?解散立法會就等同使特首在香港內不受任何制行, 你是希望香港有一個這樣的特首嗎?

我從沒有說過[一人一票不會錯], 我還說普選特首是不適合香港。普選祇是其中一種工具, 其他工具還有直接委任, 考試評核制度等, 用什麼工具去找[人], 就要看這個岡位是什麼角色, 專業學識的重要性, 經驗的重要性, 還是代表性比較重要!


我的意見是:三司司長, 行政會議委員, 決策局局長都是應該由特首委任, 因特首需要他們提供政府政策的專業意見, 立法會議員是應代表市民監察政府, 所以他們的代表性更重要。我的結論是不應解散立法會也不應全由特首委任。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10 01: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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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毛球 於 2009-7-8 22:53 發表

錯, messenger 會錯, general manager 會錯, 老闆會錯, 衛生督察會錯, 法官會錯, 議員會錯, 局長會錯, 你會錯, 我會錯, 特首都會錯. 你唔知 general manager 錯, 係因為晌一間公司唔會隨便俾其他員工知悉高層出錯, ...
就是人人都會錯, 所以更需互相制行的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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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毛球 於 2009-7-11 00:22 發表

刀和槍本質是有危險性的, 未經訓練及一般百姓亂用絕對違法.

選舉同樣是需要平衡的制度+選民的智慧, 有了這些條件選特首都沒問題, 時刻未到即使只普選立法會輕則浪費公帑重則拖垮社會.
刀, 你家裡一定有; 你也一定用過, 你受過什麼特殊訓練去用, 才不會錯用?? 作為一個普通市民, 自己沒能力直接監察, 去選60席 的立法會議員其中一席代表自己去監察政府都要受特殊訓練??

我說過普選祇是其中一種工具, 其他工具還有直接委任, 考試評核制度等, 用什麼工具去找[人], 就要看這個岡位是什麼角色, 專業學識的重要性, 經驗的重要性, 還是代表性比較重要!

你就認為現時政府是不需任何制行, 所以不需有立法會, 即使有都應該由特首委任。現在無論選什麼的角色, 委任制就最好, 我有沒有理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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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毛球 於 2009-7-10 23:59 發表

何謂"制衡"? 如何防止濫用所謂制衡, 肆意醜化, 描黑政府的行為, 動不動要求政府官員下台, 為博取市民選票, 窒礙整體發展及政策, 居心不良的民選議員?
象皮圖章的委任議員就最好? 特首想點就點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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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ublic59 於 2009-7-8 11:44 發表



如飛毛兄所說, 判決的結果取決於法官個人的看法, 這是否公平,合理.
個人不認為上訴庭法官的能力一定優于高院法官, 在沒有全新證據下,  憑甚麼可以撤銷前任法官的裁判.又如果前任法官真是有判錯, 他是否須要承 ...
法官也會看漏眼, 所以需要上訴基制, 沒有全新證據下, 裁判官有可能沒有考慮到一些資深法官知道的法律觀點。不由法官去做審判, 由邊個去做? 特首? 教會?超級電腦? 我說過是一個比較公平的方法, 但沒說絕對公平!

如果一個裁判官經常錯誤, 我相信他想升都很難, 什至被解除職務。這算不算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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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毛球 於 2009-7-11 03:14 發表

屋企把刀當然唔係人人可用, 小朋友唔可以用, 精神有毛病唔可以用, 小孩長大了父母認為可以了才讓你用, 點解?

刀同槍係你既比喻, 依家唔係講緊市民要受過特殊訓練先可以有普選, 係要平衡的制度+選民的智慧, 選民 ...
你說委任制度唔代表唔負責任, 唔代表會任用庸才, 那麼副局長全由特首委任, 招聘了什麼人? 有沒有亂花公帑?

沒有質素的監察同制衡, 總比沒有質數的委任好, 至少沒有利益輸送, 沒有貪污。如果監察的人真是那樣沒有質素, 在立法會內政府的官員可理直氣壯的回應, 為何經常都用人肉錄音機的回答方式?

動物世界需要生態平衡, 不能讓食物鏈中其中一員座大, 否則鏈內所有生物都會滅亡。互相制衡的目的就是平衡各方力量。任何一個政府都應以平衡民生及勁爭力為目標, 沒有制衡的制度, 政府為一的目標就祇會是稅收及自肥自己的部門。你們不相信制衡及監察, 但相信政府高官是"我為人人"且有遠見好官, 我也不想多說。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13 17: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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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其他討論區對香港政府的平語, 如果他們所講的全是錯的, 我就會認同解散立法會, 不需監察政府。

HP 88:
最嬲係曾特首以前話金融業真係可以養起全港市民,一到金融風暴就扮失憶,雞手鴨腳走做show攪振興產業,又係舊酒新瓶,全無新意。黑箱作業安排自己友做政助副局,浪費公幣!俾生果金老人家就左推老搪,到市民不滿就急急改。只識攞着數有功就攞有鑊就卸,無擔當、無遠見!
唔係乜都入佢數只係佢管治差,又只識攞威攞着數,無遠見無擔當,連毒品泛濫都無能為力咁!社害下一代!咁又如何帶香港走出低谷!

同德:

70年代, 無人請無工開都仲可以推車上擺街邊頂住先..今日時代進步, 無牌小販會比公職人員拉.
早在老董時期, 都講左乜鬼知識型經濟, 台灣 南韓 都著力發展科技產業, 惟獨香港政苦得個講字..


Kurisu66:
香港出O左咁多賴地硬O既垃圾, 都係教育出問題先會搞成咁
政府錯

Caihk:
正苦要倚賴高地價去保護庫房收入, 保護公墓園有糧出, 所以正苦唔可能得罪地產商, 如果佢地唔買地, 邊度搵錢去糧比班高官 ? 到時班公墓園真係吃M都唔掂. 正苦強調以基建發展經濟, 起橋起路無非都係想D地值錢D, 個地價靚D, 咪又係講緊地產, 正苦同地產實在有千絲萬柳既關係. 點解正苦擁有既地唔可以發展一下工業或其他產業 ? 既然要推動電動汽車, 點解唔可以撥地起間電動車廠, 而要同日本仔買, 因為日本仔D車靚D ? 點解D地總係要拎去賣, 拎去起住宅起商場 ? 究竟正苦係唔係有心支持本土產業發展 ? 又好似正苦要發展創新科技, 咁每年幾間院校出咁多中醫中藥畢業生, 點解唔可以考慮起一間中醫院去研究中醫藥, 將中醫藥現代化呢 ? 好明顯中藥港呢樣野到今屆正苦手上正式難產. 所以好多人成日話正苦一味得個講字真係唔係無道理架. 最終都只係食老本,靠炒賣, 靠問阿爺擺著數過活..
其實一講呢句一個金融業可養活全港七百萬人就知奶野, 正如理大陳文鴻都講過, 香港既金融市場只不過係一個賭局, 只有股票衍生工具係度炒炒炒, 又冇期貨市場 (呀香港好似有個黃金市場差D唔記得), 又冇債券市場 (呀葉劉都概嘆點解香講唔早D出債券呢如果唔係雷曼單野冇咁大鑊), 仲有大陸都鼓勵企業係國內上市, A股回歸 .... D全部都金融風暴之前既事, 香港D官為左一句"紐倫港"就自我感覺良好, 亞洲金融中心非香港莫屬云云. 好啦, 正當呢班仲自我陶醉既高官仲發緊夢時候, 金融風暴殺到 ... 之後D野唔洗講啦. 反而有樣野就好似一盤水淋落班官身上, 中央要打造上海做金融中心, 無左全球發展最迅速既中國支持, 單靠呢班口裡常常講背靠租國既高官去建立一個金融中心你估掂唔掂丫拿 ? 依家又推出什麼六大產業, 教育、醫療、檢測及認證、環保、創新科技、文化及創意, 咁紐倫港呢, 係唔係又冇左啦 ? 之所以話點解香港市民對正符冇信心就係咁解, D野可以轉得咁快, 定係當制定大方向出左問題 ? 香港就係欠缺一個有前瞻性, 有膽色, 有能力既人去掌舵, 香港百幾年既基業, 曾經好令人響往既城市, 慢慢地 ............




如果他們講的都是事實, 解散監察政府的立法會就等同加速香港經衰退!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13 17: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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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毛球 於 2009-7-13 23:40 發表

利益輸送, 貪污, 撈取選票, 本來就係同一科, 我地仲有個ICAC, 如果懷疑有利益輸送或貪污, 可以去舉報. 濫用所謂制衡, 肆意醜化, 政治化, 描黑政府的行為, 動不動要求政府官員下台, 為博取市民選票, 窒礙整體發展及 ...
你的要求果真低, ICAC不能立案的高官就OK!所選的副局長所以就沒任何問題!

多個前局長都在退休後再受聘於大型發展商, ICAC 不是你想像的萬能, 它也受到法例的約束, 不是即時的利益沖突,即時利益輸送, 或即時收取服務根本就不能成案。做了幾十年官, 不是白做的, 做到處長級的對法例的認識一定不會低!可惜很多高官祇用於私利!這也是其中一點法庭或執法機構不可能完全公平的原因。香港官員多是厚顏的, 不可能小小的聲音做可以叫他下台。2003年7月1日遊行是很特別的一次。這次遊行是為了說明市民對政府的失誤已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 沒有遠見, 官僚, 擦鞋都可以算, 不肯聽取前線醫護人員意見, 最後害死多個醫護人員, 還有淘大E座幾十條人命, 你們可以接受這樣的錯誤中學習, 稍有良知或智慧都不能!在SARS中死去的人是故意用自己生命去描黑政府嗎?

政府很多政策都可由特首和決策局決定, 不是每件事都要經立法會, 祇要決策不需立或改法例, 不需額外撥款都可由決策局高官各自決定, 例如, SARS 時封院, 銀行賣雷曼迷責, 賣地(及其用圖, 高度限制), 樓面面積計算方法, 那些是illegal structure 要先拆, ....數之不盡!

你們可以繼續不相信制衡及監察, 繼續相信政府高官是"我為人人"且有遠見, 一點也不自私的好官,所以委任制是最好的,特首沒有任何制行就最好。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14 01: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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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ublic59 於 2009-7-14 16:49 發表
[quote]原帖由 takbo 於 2009-7-11 01:28 發表

法官也會看漏眼, 所以需要上訴基制, 沒有全新證據下, 裁判官有可能沒有考慮到一些資深法官知道的法律觀點。不由 ...
法官錯判, 你還可上訴, 經常錯還會被免職, 法官錯了, 怎也不能接受。政府錯了, 可當無事發生, 月薪二三十萬HK$D高官繼續做高官, 你們都覺得沒問題, SARS 如是, 85000 如是, 雷曼事件如是。雙重標準!?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18 11: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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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van99 於 2009-7-14 09:34 發表

成日講SARS,成日講利益輸送;現在香港唔會有利益輸送,死城一樣;SARS係意外,SARS報告係一班低能立法局議員以今日認知批判當日做法,我絕對理解同支持當日有份參與決策的人,包括楊永強,高永文,馮富珍。
肺炎是非典型;  官僚是典型的。不是意外, 是高官不聽取前線人員意見!

SARS 是舊文, 你不如幫政府解釋下其他: 賣雷曼迷責, 賣地(及其用圖, 高度限制), 樓面面積計算方法....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14 2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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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9-7-15 00:47 發表

一講到人命你就熱晒血上晒腦扮晒死者家屬咁真係比你吹脹...

話比你知,每年必然引致香港最大意外死亡率叫車禍,你不如去搞搞點“制衡”佢做地球上最大救世主先喇......   
在觀塘繞道, 警方用市民及他們的車做人肉路障封鎖所有行車線阻擋非法賽車, 議員也不應過問警方?現在去問, 又是馬後炮?如果有市民因此傷或死, 又是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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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毛球 於 2009-7-15 16:17 發表

呢d野淨係靠傳媒同公眾輿論壓力已足以監察, 駛鬼等班議員出風頭.
是的!?  傳媒非常有良知!? 大部份傳媒都不會祇顧銷量或廣告收益!?  會幫雷曼苦主, 會幫SARS後患骨枯的人跟進!? 所有議員就是祇會出風頭, 坐在辦公室等出糧!?所以淨靠傳媒就掂哂!?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17 22: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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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全軍盡 於 2009-7-15 14:47 發表


咁咪係囉...

咪應該建議用坦克欄路咁先至係有見地既非法賽車制衡囉,一味講乜野市民呀議員呀晌最低層次度空談有屁用咩....         

不過又講番轉頭,唔計非法賽車,每年做成最多意外死亡 ...
外國是有接受過專門針對攔截超速車輛訓練的交警付責;

Sample 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oKZbOSvVa0,
Sample 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4i5j4DhJ_w&feature=fvsr
用坦克係你D智箱先至相想得到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17 19: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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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毛球 於 2009-7-16 19:06 發表

報導新聞唔駛非常有良知架, 事件如果同事實不符唔代表當事人係啞架. 仲有唔好假設性班議員做過既野冇左佢地就冇人做野呀, 佢地出得糧梗要搵d野做架啦.

講左咁耐大家都係自說自話, 算吧啦.
[佢地出得糧梗要搵d野做架啦] 果然高見。 D高官及特首份糧多過議員幾倍, 唔怪得錯完又錯, 都要繼續做啦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18 10: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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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毛球 於 2009-7-17 23:12 發表

你又晌度自說自話呀?
更正, 不是多一兩倍, 係多幾倍

固定月薪(不計其他津貼)
特首:HK$351000
政司司長:HK$32
政司司長:HK$31
務司司長:HK$33
立法會議員:HK$65,260




[ 本帖最後由 takbo 於 2009-7-18 11: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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