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若真是「全知」,則我由生至死,其間每一刻每一最細微的行為、思想,祂都早已知得一清二楚,那我還有甚麼屬於我自己的行為和思想呢?我雖未做一件事,或甚至未想到會做這件事,「神」則早已知道我將會去做〈或不去做〉,而且預知這件事的一切後果,那我雖說是自由,但實質上我的所有行動及其後果卻是早已註定了〈除非神「估計錯誤」,那即證明祂不是「全知」〉。我就是有甚麼「自由抉擇」也是徒然的!試想想,我的兒子雖未出世,但他將來長大後會選擇甚麼職業,喜歡甚麼顏色,又或是他在學校第一次測驗的積分,他於十八歲生日那天早上說的第一句話,這一切,都早已為「神」所知曉,那還談甚麼自由意志呢!可見「全知」〈即對過去未來無所不知〉實是與「自由意志」互相對立,是最徹底的定命論,最極端的宿命思想!
「神」既是「至善」,那麼人世間為甚麼又會有這麼多痛苦呢?有人謂世上的痛苦是魔鬼製造出來的,但既然「神」又是「全能」,又豈會讓魔鬼到處橫行而束手無策呢?於是又有人說:人的痛苦是由於人類自甘墮落而生的,但我們剛剛看過,墮落由於自由意志,然而「神」的「全知」卻已抹殺了自由意志存在的可能性……看來我們是越說越糊塗了。於是又有另一種說法,謂人類的痛苦是神對人在世上的一種考驗,這些考驗一方面增強人對神的信德,另一方面則為人死後受「神」或賞或罰的依據。這種一廂情願的說法,實在是不堪細察的。一次飛機失事數十乘客全部罹難,一次颱風吹襲死傷數百人,幾日間的洪水奪去了上萬人的無辜性命,而更多人會因饑鋒與疾病在痛苦中死去,這些難道都是為了考驗信德嗎?一個「全能」的上主竟能看著千萬人死於非命,看著無數的人日夜受病痛煎熬而袖手旁觀,難道這就是「至善」?
讓我們看看以下一個例子:一對十分虔誠的教徒夫婦生了一個兒子,但這嬰兒一出世便患了不治之症,經過了數月的掙扎,終於在痛苦中死去。現在我們要間,神既是「全知」,即那對夫婦就是未結婚,或甚至二人還未出生,「神」便已知會有此事發生,而這一慘劇帶來了多方面無比的痛苦,一對虔誠的夫婦,一條純潔無知的小生命,受害者都是無辜的,「神」既是「全能」,為甚麼不阻止此事發生呢?我們無以為答,只好說這是「神」對那夫婦的信德考驗,但考驗的目的是甚麼呢?是看看他們的信德夠不夠堅強,會不會動搖?那麼:〈一〉以這樣殘酷的手段來作測驗,是否有此必要?犧牲了一條無辜的生命來考驗本已十分堅強的信德,這樣的一個「神」也配叫做「至善」嗎?〈二〉考驗的本質在於我們不知道或不清楚其結果如何,但「神」是「全知」的,那末祂當然一早便已知道這個考驗的結果〈即信德是增強了還是動搖了〉,既一早便知後果,那麼所謂考驗還有甚麼意義呢?
世界上不公平的事實在太多了,有些人一生下來便終生不愁吃不愁穿,享盡榮華富貴,有些人則一出世便身為奴僕,吃不飽穿不暖,受盡折磨;有些人良善正宜,卻終枉死,另一些人窮兇極惡,喪盡天良,卻是一直逍遙法外,最後還盡享天年,哀榮以終。「全能」的上主為甚麼不揚善抑惡,消滅世上所有壞人呢?有謂上主特意讓人們在世上任意欲為,好待他們死後審判時,依其在世上的德行賞罰,好人升天享福,壞人則打入地獄,永遠受著無邊的痛苦。但上主既是「全能」,那麼他為甚麼不一開始便使所有人皆慈愛為懷,個個死後升天享福,而偏要壞人得逞,至死後才使他們受苦呢?我們若真要解說,惟有認為上主是真有一種不健全的報復心理而已!
再說「神」既是「至善」的,而祂又是萬物的泉源,那麼世界上為甚麼又會有「罪」呢?天主教-基督教皆講「原罪」,「罪」這個觀念究竟是從何而來的?就算我們承認了人有自由意志,而「罪」這觀念是從人心中而來,但「神」既是「全知」也就是說祂早已知道人類所產生的罪惡思念,甚至乎早於人類的墮落,更甚至早於人類的被創造!換句話說,罪惡的意念在人類之前便早已存在。歸根究底,最醜惡的念頭如殘忍、陰險、狡詐、淫邪、貪婪、驕奢等最先存在於哪裡呢?答案是:存在於「神」的意念之中!
回顧上述幾節簡單的討論,便已足夠使我們認識到:「神」這一概念本身是如何充滿矛盾。這裡只描述了其中的一小部分,還有其他很多方面,讀者可以自己細加分析。這種種矛盾並非一些語言上的掩飾或高度技巧的理性化〈或非理性化〉可以抹殺。除非我們又訴諸無知,說這「不是人類所能了解的。」否則,「神」這個千瘡百孔的含糊觀念,也很應該壽終正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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