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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父母寧信祈禱不就醫 美十一歲女孩死於糖尿病

【轉載】父母寧信祈禱不就醫 美十一歲女孩死於糖尿病

今日晚報 2008.03.28

父母寧信祈禱不就醫 美十一歲女孩死於糖尿病
中央社


     芝加哥警方今天表示,一名十一歲罹患可治療糖尿病的小女孩,由於父母堅信靠祈禱比找醫生有用,使她在二十三日復活節當天下午,因血糖過高陷入昏迷和呼吸停止,最後不治死亡。

     警方在當天接到小女孩遠在加州的姑姑打來的電話,表示她剛接到消息小孩子已經停止呼吸,要求警察到她位在威斯康辛州農村的紐曼家裡調查。

     艾佛瑞斯特都會警官史利特指出:「這對父母的信仰使他們相信祈禱可以治療孩子的病。因此他們選擇祈禱,而沒有帶她去看醫生。」

     他形容這對父母在偵訊時「看起來相當平靜」。

     「他們沒什麼情緒波動,他們對信仰非常堅定,認為所做所為都是對的。」

     紐曼夫婦告訴警察,他們不知道女兒得了糖尿病。她已經有幾個禮拜看起來病奄奄的,很疲倦,然後在復活節前幾天病得很嚴重。

     警方表示:「他們知道事情不對勁了,因此打電話要求親友和其他祈禱團體一起為她祈禱。」

     這個家裡另外三名較大的孩子,分別是十三歲、十五歲和十六歲,都被社工單位帶走,並送到醫生處檢查,以確保他們沒有任何未就醫健康問題。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4+13200803280109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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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據《聖經》,「信主」的人的親友有病是不用看醫生的。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16:17-18)

    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也必成就。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2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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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8-3-30 07:09 發表
呢個係一條好有意思既問題. 我請教左幾位資深的基督教人士. 佢地既答案係不若而同地一致的:

就以上情況來說, 神覺得係時候要那個人回到佢既身邊, 所以就算人點祈禱醫病都唔會有幫助. 因為成件事既重點已經唔係有冇病, 而係神要個人返回佢既身體. 非基督徒唔明白個情況, 可以會話神好殘忍; 但基督徒就知道呢個道理, 所以事後可能會有些唔開心, 但都係相對地平靜的. 因為所謂死左既人, 只係去左天堂, 依家不過係暫時離開左人間. 當遲o的大家死左後, 到時就會在天國永遠重逄.

以上情況要係咁樣解的, 而唔係執著於祈禱醫病有冇效.

另外長氣地講多少少, 以上既解釋並唔係某間教會獨有的, 你可以隨意問身邊既資深基督教朋友或去任何一間教會問, 佢地都係俾呢個解釋你.
現在不是係唔係執著於祈禱醫病有冇效,而係耶經白紙黑字話信的人有奇能,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甚至不用祈禱),祈禱可移山填海。證明不能就含糊其詞一句「唔係執著於」就想蒙混過關?還有沒有再賴皮D?!

另外,無論有幾多間教會俾呢個解釋都不代表什麼,因為事實上並非信主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他們不能說成信主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就算真的所有教會都不承認「信主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是耶經的謊言,用轉移的手法去蒙混過關,只能說明所有教會都賴皮!另懇請閣下不要罔顧事實。明明有新聞有人寧信祈禱不就醫,你說「任何一間教會」?有教會宣揚祈禱神效(例:蒙恩見證:藉著祈禱死人復活),之前已有新聞講美國有教會(East London Holiness Church)相信聖經說信耶穌的人能拿蛇而不受害,便進行儀式讓教徒用手拿毒蛇。結果一個女教徒被咬傷,中毒身亡(http://www.truthbible.net/biblehorror/bibletragedy/#playsnake)。

長氣地摘錄多一次,根據《聖經》,「信主」的人的親友有病是不用看醫生的。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16:17-18)

    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也必成就。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21:21-22)


[ 本帖最後由 誠惶誠恐 於 2008-3-31 06: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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