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06 19:11 乘坐的士KB4XX4由紅磡萬國殯儀館至灣仔鵝脛橋,司機一出海隧立刻兜至銅鑼灣告士打道沿世貿中心對線兜個大圈才到景龍街沿告士打道西行,我質疑地問司機為何不選擇出海隧時靠右上路馬地橋然後靠左落橋經堅拿道東轉到目的地鵝脛橋,司機態度惡劣地說我沒有說出此行車路線,我說這樣兜路會遠很多,他便對我說,自己一向都這樣行的,我說要投訴,他說不要阻他"搵食"同時我發覺原來他一直沒有展示司機証,所以跟本無得投訴,並懷疑該的士司機故意不展示而令乘客無從投訴,由於車內所展示的交通投訴熱線在假日是休息的,所以我立刻致電999報案,在等候警察期間,司機拒絕停止咪錶,直至警員到場他才肯聽從警員說話停錶,當警員到場時,我說出事件並即場要求警員作証,司機沒有展示司機証,還這樣兜路,很可能此司機很有"兜路"經驗而不被遊客投訴,警員便說已記錄事件並見證司機一直沒有展示司機証,報案編號為060XXXXXXX[灣仔警處],警員還表示如果投訴可向交通諮詢委員會投訴,本人即晚便透過互聯網於交通諮詢委員網址填寫有關事件發生過程,翌日下午4時許接到該處X小姐回覆表示已收到該投訴,但她竟對我說:[你可以向警察交通部作出投訴!],我便表示警察叫我向你們作出投訴,現在妳又說我要向警方作出是次投訴,那你的部門到底是負責什麼?她說:我們衹會記錄你的個案,如果一年內司機有兩次投訴記錄我們便會作出警告!我便說:那你們不會作出調查而衹憑記錄有兩次投訴便警告他,對那司機、對我公平嗎?她聽了後便轉給主任與我對話,然後就轉了給Z小姐(主任),那主任了解事件後便說會給我轉介到警察交通部,我質疑交諮會既然在每輛的士內都貼有該處熱線給乘客投訴,但竟然與他部門無關,那何不直接了檔叫乘客致電警察交通部呢?之後我便問她:主任,咁你知唔知司機無展示司機証的罰款是多少,她竟然說不知道!?此等部門叫人如何諮詢???
交諮會電話 28899999
網址
http://www.info.gov.hk/tcu/chi/complaint/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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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車行初哥賣車人 於 2006-11-21 02:23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