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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居港權

回復 1# 的帖子

無神兄, 唔好意思, 小弟好似係帶有岐視眼光去外傭居港權…

咩叫岐視?  種族岐視, 性別岐視, 年齡岐視, 學歷岐視?

做倉工人想揾個 35歲, 男性, 小學畢業, 係咪岐視?

小弟讀得書少, d假仁假義說話, 唔係好識講.

小弟只係知道, 做人做事睇實際問題, 顧全大局, 面對現實.  比外傭居港權, 唔係問題, 問題係後面既社會問題, 外傭本身同埋佢家人, 由教育, 居住, 工作, 同福利問題, 邊個負責任?  尤其是係居住.  真係去揾呀李志喜大壯? 佢一句說, 呢個係香港法律問題, 唔關佢事.  最好笑係佢無講錯喎. 後果真係唔關佢事. 你有你屎, 佢有佢返佢既半山屋企, 做佢既大壯, 計繼續發佢既財.

小弟有自知之明, 小氣, 無知, 同埋岐視…, sorry,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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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ok...,
引用:
原帖由 kenny01 於 2011-8-23 09:45 發表
1. 咁點解你可以有? 因為你老豆老母比人早幾十年逃難來香港 ? 還是你是香港原居民 ?

因為所有香港合乎資格既香港都可以有權拿福利. 老豆老母幾時來, 係咪原居民都唔重要.


引用:
2. 響香港窮人永遠都係歧視比佢更窮既人, 同假仁假義有乜野關係,

響香港,"有部份窮人"永遠都係歧視比佢更窮既人, 亦有 "部份窮人"永遠都係歧視比佢更有錢既人.

咩係假仁假義? 首先,"仁義" 係道德行為標準.
而按照此標準行為, 定會有相對後果同責任.
所以作為一個 "真實" 或可 "付之於行" 既行為標準, 後果同責任必須得考慮, 同可以承擔. 否則, 只係道德高地, 空談闊論, 而責任推莊既 "假仁假義"



引用:
3. 呢件事既兩個重點係
1. 永遠都係要法理先行, 成q日話為香港好, 香港已經無乜野剩返係值錢, 係保障到個人私產, 如果你唔推法治尊重法律為第一位, 第日你有樓都會比人收左做國家建設, 所以第一個重點係, 我地唔會唔比菲傭或任何人, 做私法覆核, 而且會執行法庭判決, 不過唔代表我地唔會因應巿民所求, 收補漏洞.

尊重法律為第一位, 做私法覆核, ok. 無問題呀. 咁言論自由呢? 第幾位? 如果反對可唔可以表達?

引用:
4. 2. 可能真係太多小農dna, 大部份人心目中窮不與富鬥都係揮之不去, 個問題唔係比幾多資源窮人, 而係我地比人搶左幾多資源, 香港有14000億儲備, 極少數負債, 係全世界最最最有錢既地區, 點解我地咁多人要住棺材房? 活響貧窮線以下?響同樣最有錢既地方, 全部都係本地居民過得比新移民/外地勞工好, 佢地只會做本地人唔願做既職業, 日本如是, 杜拜如是, 點解香港唔係 ? 要對付就對付左地產霸權同官商勾結先啦

Ok, 呢個係閣下對香港社會所待既不滿意見. 而你覺得應該同外傭居港權同一起而言, 無問題, 可以理解.

引用:
5. 我從來都唔鐘意講公義, 唔用感性言論煽動, 但我會講公平公正, 做人基本既價值觀都無? 咁唔好做香港人, 去索馬里弱肉強食啦

做人係要有基本既價值觀, 而每一人都有, 只係大家唔一样.
至於咩係"公平公正"真係太過抽象. 但係如果將所謂 "法治精神" 等同 "公平公正" 咁就有d唔舒服, 當然包致金個姪女都應該會同意. Sunny Sheu


引用:
6. p.s. 以前我唔再響呢版留言, 而家唔同啦, 因為終於比我發現, 原來五毛響各論壇都係果堆人, 比個機會你地賺錢, 亦比個機會我搵夠料, 一次個踢爆.

討論有point, 可以執下d思維, 交流下已經開心到不得了. 呢個世界,邊有人係百之百啱哂.

以前個post, 我講, "比外傭居港權, 唔係問題, 問題係後面既社會問題". 但係其實, 香港可以比全世界人都有居港權, 然後每人派一百萬都唔係問題, 真開心. 不過咁, 後面就..., 當然啦, 只法律係咁寫就同李大狀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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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無神論狂徒 於 2011-8-23 15:49 發表

你呢啲唔係叫歧視∼
佢哋入到嚟∼香港仲有排亂∼國內大肚婆入港生仔,大量新移民湧港,已經生出好多問題∼
佢哋就顧著生細路,養細路啲錢就香港人比∼條數點都唔啱∼
好多 ...
無神兄, 我都係覺得係歧視,

因為歧視係一種意見, 或者偏見. 我既偏見或者係錯, 但係基於我對目前理解和聯想得到既外傭居港權引申社會問題, 我係唔同意外傭居港權.

所以, 我對外傭居港權所引申既問題係帶有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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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ok, 已經明白和清楚閣下有閣下既討論和思維模式, 無問題, 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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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eted...

[ 本帖最後由 kenny01 於 2011-8-24 09: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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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6# 的帖子

單一獨立留言case來講, Delete 左, 對件事係好既, 開心既, 邊Delete個都好, 我支持.

差不多有5年, 我只係在xocat政治版留言,

無他, 吹水發洩下之余, 都要有point, 可以平心靜氣,交流下先開心.  其他forum, 一面倒大叫只係發洩, 唔好玩, 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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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咁點解你可以有? 因為你老豆老母比人早幾十年逃難來香港 ? 還是你是香港原居民 ?
A: 因為所有香港合乎資格既香港人都可以有權拿福利. 老豆老母幾時來, 係咪原居民都唔重要.

其實, 討論未完, 接下來可以係:-

Q: 咁點样先可以成為 "有居留權合乎資格既香港人"?
A: 跟據香港法律.

Q: 咁, 同样係人, 都係同样法律, 點解rainybreeze可以成為 "有居留權合乎資格既香港人" 而Aunie 唔可以? 係咪歧視Auntie窮?

A:
第一, 法律上觀點, Rainybreeze 跟 Auntie 既法律地位係咪一样, 唔知, 依家打緊官司.

第二, 就算, 法律上承認Auntie有居留權, 我都係唔同意比Aunite同佢地既家人定居香港. 的而且確係歧視, 所以之前我已經大大聲同無神兄講,我係帶有歧視.

但係我歧視並唔係Auntie同佢地既家人窮唔窮, 而係"對外傭居港權所引申既問題係帶有歧視."

香港有幾多Auntie? 佢地有幾多家人? 同一時間內, 會有幾多合法新港人. 後面既社會問題, 外傭本身同埋佢家人, 由教育, 居住, 工作, 工資, 工種, 福利問題, 邊個負責任?

做人處世, 做決定行動一定要考慮責任. 而目前為止, 我睇唔到, 有人提出面對既方案或者辦法.只講法律而唔講責任, 我唔受.

說話講番轉頭, "尊重法律為第一位, 做私法覆核, 我真係無問題" 李志喜大狀覺得, 呢個係香港法律問題, 責任唔關佢事. 我係唔同意但係明白既單一立場. 但係佢係有立場.

反轉頭, 睇下公民黨其他成員既反應, 大家對"缺鈣"就可以有個新參考指數.

[ 本帖最後由 Rainybreeze 於 2011-8-25 17: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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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無神論狂徒 於 2011-8-25 17:33 發表
李志喜係個律師,佢比人罵,我有保留架∼
如果發現法律有問題,律師係有責任提出去完善∼佢係個律師,佢係要做佢要做的事∼
不過如果佢真心認為外傭有居港權,咁就好有問題∼
無神兄係個好人... ..., 亦好似阿倫演唱會要唱live一样, 我會評估你係個有原則既人.  
但係除左個人道德價值觀以外, 何解你認為:-
"如果發現法律有問題,律師係有責任提出去完善∼佢係個律師,佢係要做佢要做的事∼"
仗義每多屠狗輩, 負心都是讀書人.  

有綱友提出, "去索馬里弱肉強食啦"
其實, 唔須要去索馬里, 呢個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都係"弱肉強食". 在香港, 大家係進行緊基於法律規則下"弱肉強食".

問題係, 一個社會比唔比到機會弱勢社群去改善生活, 而個機會既實際絛件有係點?
至於呢個問題可以係幾嚴重...? 大家就可以明白點解歐美國家要債台高築來增加政府開支, "創"做就業機會去維持經濟.

依家香港仲有d咩工種? 有d咩就業機會?
只要Auntie同佢家人成為香港人, 香港社會就有責任照顧佢地後面既生活.

做人既野, 飲大左講野就算, 開車就唔好. 如果撞車害到人地, 先講大家都唔想, 不如揾個好d既律師把啦.

[ 本帖最後由 Rainybreeze 於 2011-8-28 10: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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