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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牛奶蛇 於 2008-5-6 01:03 發表
蛇先輩這個名諱,愧不敢當,怨小弟愚瞞,先輩一詞是否與先人同義呢.
不錯,我覺得此論壇缺少第一身描述,流為一般性的資料搜集和引証,與本版的命題「追憶」有不相符之處,憶者記憶也,如果要處處作資料搜集與引証,那是考古了.如要考古,google上面多得很.第一身描述與年之長幼無關,反而與是否有心去憶述有関.同樣描述一間茶樓或學校,與其互相引証其位置,何不說些閣下與該茶樓或學校曾經發生过的人和事,和眾讀友分享呢.我在此欄寫的東西絕大部份是親歷其境的描述,寫時全憑記憶,真誠坦率,從不求証,不竟这不是學術論文,有錯又何防.
竊以為「先輩」之稱,乃尊敬長輩之意﹔幸得先生斧正錯處,免晚輩示醜於人前。特此為冒犯之處,賠先生不是。
先生所言不虛,兒時回憶每見流於主觀、富情感投射、少涉理性分析,自然難有對錯之分,只要看官們看的過癮,共鳴易生,遂激發互動與交流,此乃論壇衆生樂見之事。
然而,先生也不容否定,不少的回應與互動的產生,大多是源自一帖簡單的資料轉載或報導、又或是一幀古意盎然的舊照、一幅老地圖,甚或一段「考古」論文又如何?只要能勾起看官們的童年往事,觸發起某人心底裡的舊記憶,怎樣說,他們到底也是對論壇有所貢獻,行為本身是值得欣賞的,貼文的內容是否對胃口,則又另當別論。
先生指出論壇正步入「趣味流失」和「乏人垂注」的階段,又不吝點出問題的癥結是「缺乏第一身的描述」和「流於一般性的資料搜集」。這樣的論證是否恰當?試分析之。
1)「 第一身的描述」是靈丹妙藥?
從來,趣味的由來,與文章是親身描述、轉述甚或代筆也好,是互不掛鈎的。文章的內容才是靈魂,描述的角度和身份,只是一層外衣,像女士們穿的一襲貂鼠毛裘大衣,實用為次,包裝炫耀才是目的。然而,文筆的高低與內容卻有互為關係,精彩的文筆是有能力讓單調沉悶的內容起死回生,妙筆是能生花的。相反,縱有精彩的構思與內容,若文筆拙劣、詞不達意,文章的可讀性便會大打折扣,趣味性亦只好敬陪末座吧。
2)「 趣味流失」如何得知?
另一方面,趣味性的產生,對看官而言,也是因人而異的。一帖談灣仔的貼文,獲諸位看官的青睞,回應紛至沓來。相信回帖者中大不乏為該區的舊街坊,自然貼文以「第一身的描述」佔多。若以此帖為例,先生的立論便大可成立 ——
親身描述多 > 趣味增加(前設)﹔趣味增加 > 多人垂注 (立論)。
但假若我出一帖題為「追憶打鼓嶺蓮麻坑」,內文盡是「第一身」的敍述,不附任何相片資料。敢問先生,這帖文會否如灣仔的回應者多呢?恐怕不,是因為我的敍述不夠「
主觀直接」不夠「
真誠坦率」嗎?非也,共鳴者少是主因。
我只想說明,先生所說的趣味,應另有所指,可以是個人口味(或品味?)的問題,與「缺乏第一身的描述」是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我談你熟識的舊地和舊事,包括一花一草、一事一物,在你眼中也是獨有不凡,印象難忘的,趣味亦自然而生。不熟識的,一讀無妨,要回應也是點到即止,隔靴搔癢的感覺,正是回帖不多的絆腳石。「乏人垂注」?是的,但非戰之罪,不足為掛。
3) 何謂「流於一般性的資料蒐集」?
跟據先生思路,「流於一般性的資料蒐集」是另一導致論壇走下坡的原因。先嘗試引申先生的另一論證﹕
一般性的資料蒐集 > 趣味流失(前設)﹔趣味流失 > 乏人垂注 (立論)
先生於補充回應中指出,「一般性的資料蒐集」,是指如互相引證位置和歷史。哪「
非一般性的資料蒐集」理應會為論壇帶來趣味,令人氣回升。但甚麼是「非一般性」的資料蒐集?若考古學術文章或能夠在網上找到資料都只是「一般(性)」貨色,哪無中生有或天馬行空式的資料蒐集,會不會才是先生你那杯茶?還是「一般性」只是一條「
從不求證」的語氣虛詞?
縱觀各帖,無論是第一身回憶敍述,或純粹互相引證位置和歷史,均同樣佔據帖中不少篇幅。這說明後者是前者無可避免地滋長出來的壞腫瘤?還是回憶的扶手杖,令主觀回憶得到客觀事實的支持,更覺充實?這留待看官各自定斷。
4) 「第一身描述與年之長幼無關」是嗎?
從先生所作的年齡統計,又或按常理推測,得知網絡世界始終以少、青、壯年為多(包括鄙人)。而現今社會,影像光影似乎比閱讀文字來得更有影響力,新生代亦早演化(或退化?)成
visual animal了。更好的文筆、更好的內容,往往不及一幀圖片吸引。
假若有一年幼之輩,思路與先生同出一轍,拜讀先生的真誠回憶後,對先生提及的茶樓和學校留下印象,望與先生討教一番。但先生是有信之人,堅持不找史料舊聞來灌,亦不喜位置和歷史的引證。年幼者只好自我考古,最終發現茶樓和學校早已灰飛煙滅,丁點兒舊址的痕跡也給帶走,更遑論切身處地談回憶。失望之餘,仍堅持先生所堅持,不資料蒐集、不灌文,並嘗試把自身回憶作第一身描述——包括談談他那家千禧年落成,座落於將軍澳填海而成的36區之上的「舊」校、playstation由第一代到第三代的變化、到麥當勞shake shake薯條粉口味選擇的繁洐… 起初,他的貼文是乏人垂注,後來,他的朋友、到他的同學、到他的朋友的同學、直到他的同學的朋友,都愛上了這論壇﹔因為他的回憶是「全憑記憶」、「親歷其境」、並「用心」而寫的,共鳴了同輩,並引發了其他更有趣的童年往事給大家熱烈討論如xbox360跟PS的經年門爭史、追憶陳冠希七年歷任女友對照談等。到此,論壇又重回昔日人氣之盛況…
5) 「有錯又何妨」對得很!
一般個人回憶敘述,行文目的純為表達內心情感,哪怕是為文造情、道聽塗說、或穿鑿附會均好,只要是自家手筆便可。相信這裡不會有「道德憤青」給先生判以行文「不真誠坦率」、「不求證」和「回憶與史料不符」的罪狀的。亦不會有憨笨者如我,會把先生回憶的感情部分,拿來作資料校對,不竟感情是不分錯對,對不對?
以上除首段外,純為戲言,望先生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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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aifaisir 於 2008-5-7 23:0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