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港網民、廣大市民、各傳媒機構及社會團體:
近日有關藝人裸照風波的廣泛報導,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但大家有沒有想到,這次風波的重點其實不在於相片的真偽,而是香港法治精神的矛盾?
首先,我要說明一點,香港的大部份網民對裸照事件持有的立場是:我們堅決反對任何不道德以及違法的行為。可能大部份人都認為,網友對裸照的尋求和發佈只出於好奇心或“八掛”,但這並非事實的全部。我們起初搜尋有關相片是出於追求事實的真相,而當警方警告發佈淫褻物品仍違法及開始調查後,大部份網友已停止該行為。此外,大部份網友亦強力譴責任何利用移花接木相片而令人聲譽受損的行為,以及拍攝淫褻相片以供私人收藏或張貼的不道德行為。
但我們關心的是,在這次事件中,香港的法治精神再一次顯現出其矛盾。
姑勿論相片的真偽,即使有關方面曾發表“移花接木”聲明或網友利用專業技術鑑定相片未經任何轉接,我們都非常質疑香港司法、執法制度是否公平、公正、公開。有關方面報警後,兩位事件中的主角可以不落口供,也不用會晤警方,而警方也可以即時採取行動,拘捕疑犯提堂審訊,但警方居然聲稱目前會晤有關人對案情無幫助。令人懷疑警方完全無視事實真相,為求保障受害人利益及自己名聲不惜胡亂找人“祭旗”當替死鬼盡快了結事件。
另外,我們亦懷疑為何在審訊的同時,政府代表律師要強調被捕人欠卡數,這不是刻意影響公眾對疑犯的觀點?此外,互聯網上每天有千千萬萬人張貼其它各類有問題的相,警方今次高調行動,這豈不是選擇性執法?現在網上社區人人自危,只因害怕政府“見人拉人”,把事件進一步變成白色恐怖。
我們最擔心的是,香港再一次違背了法治精神中的公平、公正、公開。今次被捕的疑犯一經定罪,將面對極嚴厲的法律制裁,但有錢人若犯上更嚴重的罪行,卻大多輕判草草了事。
這類事件已經非第一次發生--藝人頂包妨礙司法公正輕判監禁十四日、有錢人駕名車撞死人罰款了事、”非法下載侵權問罪公堂,作曲家抄歌侵權無人理會”…… 事例多不勝數,每一件案件都令我們相信香港法律是偏袒有錢人,執法雙重標準。而更嚴重的是,警方在是次風波中曾向各大討論區施壓,要求刪除有關討論以阻止消息流通,使網友感覺香港政府打擊網上言論自由。
最後,我希望提醒各位,是次風波已非起初只波及藝人聲譽,而是顯示出香港的言論自由及法治精神已出現空前危機。這已經不是一件普通八掛新聞,而是每一個香港人的事。因此,我謹請各界人事注意事件,並支持我們未來的行動。
一位小網民
http://www.copycat2u.com/bbs/vie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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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breatharian 於 2008-2-2 23:0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