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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嚴重投訴金巴多次強迫我跟他的喜好去犯規, 太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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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LYHAPPY 於 2009-5-12 23:01 發表
我有很多friend剛話返我知, 你將我的pm放晒上來, 哈哈@你以為這樣就會有人信你嗎? 我為人係點d度全部人都知道我係咩人, 我d       friend話你在我的pm度"加嫌加醋", 因個個都知我根本唔會講d 咁既野, 你d"電腦技術"真 ...
不知道pm 的意思是否〔 personal message 〕的縮寫?如果是的話,它好像是含有不可公開的意思。是甲和乙兩人之間私人通信,是有一定私隱性,是否適宜公開放在 forum 上?我們無權,唯有留待管理員定奪,各位以為是嗎?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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