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雙程證來港不可進修
13/09/2007
個 案 一 :
香 港 居 民 周 女 士 之 內 地 友 人 將 獲 批 雙 程 證 來 港 旅 遊 及 探 親 。
查 詢 : ( 一 ) 友 人 於 留 港 期 間 可 否 報 讀 本 港 的 進 修 課 程 ? ( 二 ) 內 地 居 民 如 欲 來 港 就 讀 大 學 課 程 , 如 何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
解 答 : ( 一 ) 內 地 居 民 持 雙 程 證 來 港 獲 准 以 訪 客 身 份 逗 留 , 須 接 受 逗 留 條 件 規 限 , 包 括 : 訪 客 不 得 從 事 僱 傭 工 作 ( 不 論 有 薪 或 無 薪 ) , 開 辦 或 參 與 任 何 業 務 , 亦 不 能 於 學 校 、 大 學 或 其 他 育 機 構 就 讀 。 故 此 , 周 之 友 人 不 能 在 港 就 讀 課 程 。
( 二 ) 如 欲 在 港 升 讀 大 學 課 程 , 內 地 居 民 必 須 先 已 獲 得 有 關 大 專 院 校 取 錄 修 讀 學 士 學 位 或 以 上 程 度 的 課 程 , 然 後 填 交 申 請 表 格 ID936 及 附 上 表 格 註 明 所 需 證 明 文 件 , 經 由 有 關 院 校 ( 以 保 證 人 身 份 ) 向 入 境 處 遞 交 申 請 。 有 關 申 請 獲 審 理 批 准 後 , 該 處 便 會 將 「 進 入 許 可 」 標 籤 交 予 在 港 的 保 證 人 以 轉 交 申 請 人 。 申 請 人 便 可 向 內 地 戶 籍 所 在 地 公 安 部 門 申 請 出 境 證 件 來 港 就 學 。 ( 090631 )
個 案 二 :
七 十 五 歲 的 鄭 伯 為 長 期 病 患 者 , 與 五 十 七 歲 妻 子 相 依 為 命 , 由 於 二 人 身 體 狀 況 欠 佳 , 欲 申 請 內 地 子 來 港 照 顧 。
查 詢 : 如 何 申 請 三 十 六 歲 子 來 港 ?
解 答 : 凡 欲 以 照 顧 在 港 無 依 靠 父 母 為 由 申 請 來 港 者 , 申 請 者 年 齡 需 介 乎 十 八 至 五 十 九 歲 , 在 港 父 母 年 齡 均 為 六 十 歲 或 以 上 , 且 在 港 沒 有 子 女 照 顧 。 符 合 資 格 人 士 可 將 申 請 表 連 同 相 關 文 件 , 交 由 戶 口 所 在 地 之 公 安 局 審 批 。 ( 072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