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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啟示 – 本人與 網民 – wan 1 沒有任何關連

純屬好奇一問:我們又如何得知這位自稱joe_lo的朋友正是蘋果日報
專訪內的Joe Lo
日日做到無停手,總有收獲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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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bbear 於 2007-7-16 15:20 發表

咁當事人都已經坦白承認一切, 仲要證明d咩呢??
有被告也得要有原告,「案件」才可得以處理,以求查出真相。

涉嫌「侵權者」雖已經坦白承認一切,但既然有人在本網自稱是「被侵權者」,
我們也得求證一下他的身份。

小弟建議這位joe_lo可用其網頁(或公認和Joe Lo先生有關連的網頁)的官方電
郵,將本文第一樓的聲明電郵至本網電郵:

[email protected]


至此被告、原告的真正身份也得確定,XOCat相信亦會盡快作出適當及公正的裁
決。
日日做到無停手,總有收獲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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