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程序”无具体方案 (转)
“民主程序”无具体方案
港府11日发表的政制绿皮书中,并没有就被指为特首提名“筛选机制”的“民主程序”提出具体方案,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回应时否认“留白”,他只简单强调政府态度开放,没有既定立场,以免扼杀讨论空间。至于日后是否须就此进行释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强调毋须忧虑或揣测,相信有足够空间讨论。
政务司司长唐英年11日在立法会大会上以声明形式向立法会公布政制发展绿皮书的内容。对于《基本法》45条订明,普选特首必须由“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不过绿皮书中没有就备受争议的“民主程序”字眼提出建议。首位提问的民主党张文光质疑,政府会否利用“民主程序”进行政治“筛选”,甚至变相阻止泛民主派及少数党派参选,或“民主程序”会否妨碍市民选择不同政治力量的代表竞选特首。
唐英年强调,政府对“民主程序”没有立场:“政府目前对民主程序持开放、无既定立场,咨询是诚恳请各界提出意见供参考,期望可达成主流意见。”他随后在记者会上否认绿皮书就“民主程序”留白,并指出绿皮书中提及有多少候选人的方案正是让市民讨论“民主程序”及门坎问题,目前无具体意见,不想扼杀讨论空间。
至于将来政府会否就有关字眼提请人大再次进行释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强调社会毋须为此担心:“目前毋须忧虑、揣测要人大释法,我们有足够机会及空间决定如何修定《基本法》附件一。”
另外,唐英年11日还多番强调,最终的主流方案必须过三关,包括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通过、特首同意及中央批准。他被问到政府发表绿皮书前有否咨询中央意见,内容提及的选择又是否为中央所接受,他重申违反《基本法》的建议已剔除,其它在绿皮书中的建议均可讨论,相信中央不会对此开放模式有任何不同意见。
另外,三个月咨询期过后政府将揉合主流方案,但中央在过程中参与讨论,还是只担当作出否决的角色,唐英年对此未有正面响应,只重申日后的主流方案须全面评估是否能过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