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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唔係街市 不可討價還價

引用:
原帖由 八皇爺 於 2008-3-27 11:52 發表
何來被下令繼續執行社服令
(星島) 03月 27日 星期四 11:11AM

因為違反社會服務令而被法庭通緝的保育人士何來,被下令要在原定時間內完成社會服務令。何來今早去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她因為參與保衛天星碼頭行 ...
法律不外乎人情。判佢社會服務令目的都係對佢好,等佢對社會、社區學習盡責。硬要一個窮鬼花費做社會服務,衹會令佢更覺社會存在不公平,缺乏公義和人情。  唔通呢 d 就係個官想要既結果?

況且,大嶼山冇社區可以服務咩?何必刁難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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