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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弄法紀漠視公義 淫媒司法一同腐臭

玩弄法紀漠視公義 淫媒司法一同腐臭

玩弄法紀漠視公義 淫媒司法一同腐臭
30/04/2008




壹 傳 媒 旗 下 刊 物 《 壹 本 便 利 》 , 前 年 六 月 炮 製 及 刊 登 當 時 年 僅 十 四 歲 的 女 歌 手 李 蘊 濕 身 性 感 照 片 , 涉 嫌 觸 犯 《 防 止 兒 童 色 情 物 品 條 例 》 , 成 為 首 間 被 以 有 關 罪 名 檢 控 的 本 港 傳 媒 機 構 , 去 年 被 判 罪 名 不 成 立 , 讓 壹 傳 媒 僥 倖 逃 脫 法 網 , 激 起 了 社 會 的 敵 愾 同 仇 。

在 強 大 的 民 意 壓 力 下 , 律 政 司 就 該 案 提 出 上 訴 , 昨 日 在 高 院 原 訟 庭 審 理 , 外 籍 暫 委 法 官 賴 磐 德 認 為 有 關 照 片 並 不 涉 兒 童 色 情 , 推 翻 控 方 的 上 訴 申 請 。

判 決 結 果 出 人 意 料
雖 然 法 官 尚 未 公 布 判 詞 , 我 們 暫 時 未 知 其 推 翻 上 訴 的 理 據 何 在 , 但 今 次 判 決 , 明 顯 與 社 會 輿 論 背 道 而 馳 。 由 於 當 時 有 關 事 件 曾 引 起 整 個 社 會 的 轟 動 , 從 影 視 及 娛 樂 事 務 管 理 處 共 收 到 一 百 四 十 多 宗 投 訴 開 始 , 到 法 庭 對 該 案 件 作 出 裁 決 的 過 程 中 , 關 心 社 會 風 氣 及 青 少 年 前 途 的 人 士 對 此 案 無 不 強 烈 關 注 。 在 大 部 分 人 的 心 目 中 , 壹 傳 媒 的 所 為 是 對 社 會 道 德 的 嚴 重 挑 戰 , 根 本 不 可 饒 恕 , 想 不 到 判 決 結 果 出 人 意 料 之 外 , 這 等 同 向 公 眾 傳 達 了 一 個 訊 息 , 傳 播 兒 童 色 情 的 淫 褻 意 識 也 可 受 到 當 局 的 保 護 。

今 次 法 官 的 裁 決 及 其 言 論 , 不 但 令 人 大 惑 不 解 , 而 且 足 以 衝 擊 整 個 社 會 對 道 德 標 準 的 認 識 , 所 以 , 我 們 不 得 不 提 出 質 疑 , 並 希 望 當 局 在 此 問 題 上 予 以 澄 清 , 以 免 誤 導 公 眾 , 造 成 不 可 挽 回 的 損 失 。

法 官 聲 稱 , 以 客 觀 審 評 , 並 不 認 為 有 關 照 片 達 到 色 情 程 度 。 既 然 法 官 提 出 「 客 觀 審 評 」 , 證 明 其 觀 點 亦 沒 有 足 夠 的 法 律 依 據 , 但 他 的 所 謂 「 客 觀 」 , 又 以 何 為 依 據 呢 ? 他 解 釋 道 , 就 算 任 何 一 個 裁 判 官 及 讀 者 , 都 會 覺 得 有 關 照 片 未 達 到 色 情 程 度 。 不 過 , 我 們 對 法 官 的 解 釋 絕 不 敢 苟 同 , 因 為 , 其 結 論 毫 無 根 據 , 而 且 有 強 姦 民 意 之 嫌 。

所 有 人 都 會 記 得 , 去 年 裁 判 官 宣 布 《 壹 本 便 利 》 無 罪 的 裁 決 , 引 起 了 社 會 極 大 爭 議 , 社 會 輿 論 表 示 , 法 庭 判 處 無 罪 並 不 代 表 社 會 道 德 可 以 接 受 。 代 表 了 香 港 基 層 民 意 的 十 八 區 區 議 會 , 更 是 高 舉 義 旗 , 先 後 提 出 對 壹 傳 媒 的 譴 責 動 議 , 並 聯 同 香 港 婦 女 團 體 上 街 遊 行 抗 議 , 向 政 府 傳 達 出 市 民 對 裁 決 不 滿 的 訊 息 , 希 望 政 府 正 視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 感 受 到 市 民 心 中 的 憤 怒 。 在 此 強 大 的 民 意 壓 力 下 , 律 政 司 才 向 高 院 提 出 上 訴 。 如 果 法 官 的 說 法 可 以 成 立 , 那 豈 不 是 他 一 個 人 的 意 見 , 可 以 取 代 香 港 的 民 意 ? 可 以 否 定 十 八 區 區 議 會 的 代 表 性 ? 可 以 由 他 個 人 對 社 會 道 德 及 兒 童 色 情 作 出 定 義 ?

一 向 以 來 , 香 港 司 法 界 人 士 都 「 依 法 論 法 」 來 理 解 法 律 的 真 諦 , 並 以 此 為 榮 , 但 是 , 當 涉 及 到 社 會 道 德 問 題 的 個 案 時 , 這 條 金 科 玉 律 顯 然 是 不 適 用 的 。 因 為 , 世 界 上 沒 有 一 本 法 律 可 以 為 社 會 道 德 作 出 準 確 的 定 義 , 所 以 , 當 碰 到 這 類 案 件 時 , 法 官 便 應 該 特 別 留 意 公 眾 對 社 會 道 德 標 準 可 接 受 的 範 疇 , 並 提 高 自 己 的 社 會 責 任 感 , 才 可 以 作 出 最 正 確 的 裁 決 , 才 不 會 與 民 意 背 道 而 馳 。

孟 子 說 : 「 左 右 皆 曰 可 殺 , 勿 聽 ; 諸 大 夫 皆 曰 可 殺 , 勿 聽 ; 國 人 皆 曰 可 殺 , 然 後 察 之 ; 見 可 殺 焉 , 然 後 殺 之 。 故 曰 , 國 人 殺 之 也 。 」 這 段 古 訓 對 今 日 的 司 法 人 員 來 說 , 亦 有 重 大 的 啟 發 , 雖 然 , 香 港 提 倡 司 法 獨 立 , 但 並 不 等 於 讓 司 法 變 成 某 些 人 的 專 權 。 換 句 話 來 說 : 「 高 官 權 貴 認 為 有 罪 , 未 必 需 要 理 會 ; 司 法 界 人 士 認 為 有 罪 , 也 未 必 需 要 理 會 ; 但 若 全 港 市 民 及 公 眾 輿 論 都 認 為 有 罪 , 那 就 必 須 高 度 重 視 , 然 後 認 真 審 理 , 找 出 罪 證 , 再 將 之 繩 之 於 法 。 」 市 民 的 共 同 意 願 是 需 要 重 視 的 , 否 則 , 所 謂 「 客 觀 審 評 」 , 便 可 能 會 因 為 某 些 官 員 的 固 執 己 見 , 自 以 為 是 , 給 社 會 帶 來 嚴 重 的 傷 害 和 造 成 無 法 彌 補 的 遺 憾 。

助 紂 為 虐 道 德 淪 喪
事 實 上 , 如 果 以 客 觀 角 度 去 評 審 此 案 , 壹 傳 媒 多 年 來 反 中 亂 港 , 誨 淫 誨 盜 , 過 去 干 犯 個 案 逾 百 , 目 前 尚 有 十 六 宗 涉 及 不 雅 案 件 待 審 。 這 些 洗 不 脫 的 污  , 早 已 令 壹 傳 媒 陷 入 千 夫 所 指 的 狼 狽 境 地 , 而 更 不 堪 的 是 , 壹 傳 媒 除 了 在 香 港 犯 案 纍 纍 , 在 台 灣 亦 臭 名 昭 著 。 最 近 , 台 灣 壹 傳 媒 捲 入 名 人 資 料 外 洩 案 , 事 件 愈 揭 愈 臭 ; 而 過 去 更 有 台 灣 壹 傳 媒 的 記 者 利 用 採 訪 的 機 會 , 取 得 富 豪 個 人 資 料 敲 詐 勒 索 。 可 以 說 , 壹 傳 媒 經 已 惡 貫 滿 盈 , 沒 有 人 可 以 將 它 救 出 生 天 , 就 算 司 法 機 構 有 人 懷 有 不 可 告 人 的 政 治 目 的 , 甘 心 助 紂 為 虐 , 最 後 也 只 會 被 拖 入 泥 淖 , 一 同 腐 臭 而 已 !

我 們 特 別 指 出 , 這 次 案 件 的 判 決 結 果 , 對 整 個 社 會 有 異 常 嚴 重 的 負 面 影 響 , 值 得 社 會 密 切 關 注 。 首 先 , 壹 傳 媒 犯 案 纍 纍 , 但 在 本 港 司 法 制 度 的 保 護 下 , 從 來 沒 有 得 到 應 有 的 懲 罰 , 縱 容 他 們 肆 無 忌 憚 , 視 公 義 和 社 會 道 德 如 無 物 ; 其 次 , 該 案 涉 及 販 賣 兒 童 色 情 , 影 響 到 下 一 代 的 健 康 成 長 , 性 質 異 常 嚴 重 ; 此 外 , 近 年 社 會 色 情 氾 濫 , 道 德 淪 喪 , 該 案 的 判 決 可 能 會 令 情 況 更 加 不 堪 。 如 果 司 法 機 構 認 為 壹 傳 媒 無 罪 , 那 等 於 嘲 笑 七 百 萬 香 港 市 民 對 法 律 一 無 所 知 , 等 於 砸 碎 了 香 港 社 會 傳 統 的 道 德 規 範 , 等 於 向 販 賣 兒 童 色 情 的 行 為 大 開 綠 燈 , 其 後 果 是 不 堪 設 想 的 。 我 們 可 以 肯 定 , 無 論 判 詞 如 何 妙 筆 生 花 , 也 難 顛 倒 黑 白 , 將 一 個 眾 人 皆 曰 可 殺 的 色 情 積 犯 救 出 生 天 !

被 譽 為 「 史 家 兩 司 馬 」 之 一 的 宋 代 史 學 家 司 馬 光 , 在 洛 陽 城 編 撰 《 資 治 通 鑑 》 時 , 曾 寫 下 《 過 洛 陽 故 城 》 一 詩 : 「 煙 愁 雨 嘯 奈 華 生 , 宮 闕 簪 裾 舊 帝 京 。 若 問 古 今 興 廢 事 , 請 君 只 看 洛 陽 城 。 」 司 馬 光 憑 詩 寄 意 , 暗 喻 世 人 之 所 為 , 都 會 成 為 歷 史 的 一 部 分 。 事 實 上 , 成 王 敗 寇 , 未 必 在 一 時 一 事 , 當 蓋 棺 論 定 時 , 有 人 名 垂 千 古 , 有 人 遺 臭 萬 年 , 這 絕 非 任 何 人 的 主 觀 願 望 可 以 決 定 的 。

「 若 問 香 港 荒 唐 事 , 請 君 只 看 此 不 平 」 。 司 法 機 構 的 判 決 並 非 最 後 的 裁 決 , 「 人 在 做 , 天 在 看 」 , 壞 事 做 盡 、 惡 貫 滿 盈 的 淫 賤 傳 媒 必 然 會 遭 到 天 譴 , 歷 史 將 會 還 我 們 一 個 晴 朗 的 天 空 !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redocean 體力 -16 2008-4-30 17:47
  • kcpw0n 體力 +10 我很贊同 2008-4-30 16:22
  • kcpw0n 威望 +10 我很贊同 2008-4-30 16:22
香港大漢奸公會 資深大漢奸
香港大走狗公會 御用大走狗
香港賣國賊公會 資深賣國賊
我日日做漢奸
愛国不等於愛黨 愛民主不等於愛民主黨 要愛公民黨
不管黑狗或白狗,能做走狗便是好狗
為漢奸加油,為走狗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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