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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零網民反警權遊行

奇怪
點解你地唔提裁判官鄔O件事嚗v響力 ?
唔敢 ? 睇唔到 ?  唔識分 ?


被 告 無 權 分 別 淫 褻 不 雅
主 任 裁 判 官 郭 偉 健 指 , 控 方 以 自 招 嫌 疑 而 反對 被 告 申 領 堂 費, 但 法 庭 深 思 後 ,
認 為 被 告 無 權 分 別 何 謂 淫 褻 或 不 雅 , 所 以 控 方 不能 以 被 告 曾 經 在 警 誡 下 ,
承 認 相 片 為 淫 褻 而 剝 奪 他 申 領 堂 費 的 權 利 。

(咁即係上次控方反對被告保釋,  但法庭深思後,
認為被告應該先縣K個星期再講 ?)


但 郭 亦 指 出 , 雖 然 案 件 未 經 正 式 審 理 , 但 法 庭 極 有 理 由 相 信 被 告 曾 上 載 涉 及 藝 人 的
照 片 ; 他 批 評 被 告 的 行 為 在 道 德 上 令 人 極 反 感 , 他 上 載 照 片 時 相 中 人 完 全 無 法 防 範,
對 知 名 人 士 傷 害 尤 深 。 郭 指 , 人 與 生 俱 來 最 重 要 的 就 是 尊 嚴 , 他 們 有 權 決 定 身 體部 分
是 否 暴 露 人 前 , 被 告 行 為 或 會 令 相 中 人 形 象 及 事 業 受 傷 害 , 踐 踏 相 中 人 尊 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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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urus 於 2008-2-16 18:15 發表
律政司昨日決定撤回對鍾亦天「發佈淫褻物品」的控罪,鍾君在這方面已可告一段落。遺下的問題是他在未經法庭定罪的情況下,白白被羈留16個晚上,警方有否濫用職權的情況。鍾君會否向警方索賠,或警方會否主動賠償, ...
何止未定罪, 直頭審都冇審
但法庭話 : 極 有 理 由 相 信 被 告 曾 上 載 涉 及 藝 人 的照 片 ;
他 批 評 被 告 的 行 為 在 道 德 上 令 人 極 反 感

點睇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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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 taurus 的帖子

仲有
如果海關突然拉你
告你侵犯達賴喇嘛肖像權, 老翻達賴肖像可供販賣用途
法庭 "深 思 後, 認為你的行 為 在 道 德 上 令 人 極 反 感 ,
決定重判你死刑  -  緩刑兩年
  

咁我地應該去遊行抗議海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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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urus 於 2008-2-17 01:11 發表


裁判官的判決是絕對正確,既然控方都唔上訴,本人亦不宜置評。況且 閣下在另一條 THREAD 亦已詳細列出,故此亦不再覆述。

本人完全同意裁判官的說法,並不認同鍾亦天或其他人等上載藝人裸照的行為,這是不應該的 ...
你自己在上面話 :  未經法庭定罪的情況下,白白被羈留16個晚上,警方有否濫用職權的情況。
警方冇權羈留被告, 除48小時以外那怕係一個晚上, 係裁判官同意並決定還押八星期
既然你自己又話 裁判官的判決是絕對正確, 咁就唔係你所謂白白被羈留16個晚上
你又話 " 法庭每一項的決定都會以法例為依歸 "
咁即係法庭認同 " 警方只憑鍾亦天家中有十九幾張信用卡, 又拖欠一屁股卡數
就懷疑牽涉銀行詐騙案 " 都係合法懷疑, 有法理依據啦
否則法庭就應該拒絕警方反對保釋

又既然未經正式審訊更未經定罪
點解你又一口咬定係鍾亦天 " 上載  " 藝人裸照 ? 因為法庭相信係你就認為係 ?
到今日全香港傳媒都仲係稱相中人為 " 疑似 " 藝人
鍾亦天反而肯定係上載相片 ?
更何況連淫審處都只評定鍾亦天涉案照片為 " 不雅 "
市面大把成人雜誌刊登  " 不雅 " 裸照
係咪所有成人雜誌不應該出售 ?  在道德上令人極反感 ?

我越搞越難明
究竟家陣邊個屈緊鍾亦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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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urus 於 2008-2-17 01:14 發表


有關警方聲稱鍾君懷疑牽涉57萬銀行訛騙案,閣下又喴睇?
我地所以對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
因為執法者只係最前線 ---正如市政衛生最前線係掃街倒垃圾
檢控同法庭係專業人士去做
警方聲稱乜都冇用
檢控講求證據
如果口糠糠乜七證據都冇就話牽涉乜案物案
而法庭又接納用口講證據
咁就莫講大陸, 連納粹德國時代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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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4 taurus 的帖子

在下開明宗義就質疑究竟邊個先係導至鍾亦天 " 未有任何機會作出任何抗辯而被羈留16個晚上 " 主要責任者 ?
只係大師正如網上熱血青年等將矛頭指向警方
故意或無意地誇大警方有能力/權力去 " 濫用職權 " 羈留鍾亦天

觀乎事件發展到最後
因為淫審處將鍾亦天涉案照片定為 "不雅"
所以被指控 " 發放淫褻物品 " 罪名根本不成立
法庭自然毋須對一項唔再存在之指控繼續 " 正式審理"
本來就此放人, 法庭已盡其責
但似乎裁判官意猶未盡
繼續批評被告 "  曾上 載 涉 及 藝 人 的照片 "  " 批 評 " 被 告 的 行 為 在 道 德 上 令 人 極 反 感 ,
他 上 載 照 片 時 相 中 人 完 全 無 法 防 範, 對 知 名 人 士 傷 害 尤 深 。" ....云云
以再下膚淺之法律認知, 認為 :
既然涉案照片只被評為不雅, 為何稱為  " 道 德 上 令 人 極 反 感 " ?
會否裁判官大人之道德標準極為嚴格 ?
到今日為止, 從無任何藝人自稱照中人就係自己 , 而且有關娛樂公司最初報案稱照片為 "移花接木 "
既然照中人身份未確定, 何來有 " 對 知 名 人 士 傷 害 尤 深  " 呢個結論 ?

所以, 據傳媒上報導資料
在下有一種感覺係裁判官大人對被告呢種 " 疑似" 上載藝人淫照行為深惡痛絕
所以當日就批准控方要求將鍾亦天還押八個星期 ?
就算控罪撤銷, 尤感到氣憤難平 ??  

在下亦感覺到大師跟其他老中青一樣
對所謂 " 司法至高無上 " 已神性化, 近乎對宗教一般崇拜  - 只要信, 不要質問 !
話題到此為止
大師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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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下一宗案件去總結在下之疑惑
照計暴力襲擊他人點都比發放淫照嚴重得多卦 ?   


兩漢被控襲「神探」警司
15/02/2008
本 報 訊 】 被 冠 以 「 神 探 」 之 名 的 東 九 龍 總 區 刑 事 警 司 甘 文 龍 ( Cameron David ) ,
去 年 與 朋 友 往 西 貢 消 遣 時 遭 人 以 磚 頭 扑 穿 頭 , 其 一 名 同 行 女 友 人 也 遇 襲 。
警 方 正 式 控 告 兩 名 青 年 傷 人 及 襲 擊 致 造 成 身 體 傷 害 兩 項 罪 名 , 兩 名 被 告 昨 在 觀 塘 法 院
提 堂 時 均 不 認 罪 , 各 獲 准 以 一 千 元 現 金 擔 保 , 案 件 押 後 至 五 月 九 日 開 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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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7 Rubber 的帖子

睇見老兄呢堆說話
恕在下老實不客氣講句實話  
老兄對香港司法制度, 法律程序一無所知  
難怪老兄有咁多莫明其妙意見

順便稟告老兄
刑事檢控案件, 就算被告冇請律師代表
政府都會派一個律師去代表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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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亦天只好怨一句時也命也
同人唔同命
同遮唔同柄

強姦犯都可以保釋

涉 強 姦 青 年 保 釋 讀 書
【 本 報 訊 】 因 特 委 法 官 向 控 方 特 赦 女 證 人 一 句 「 你 好 大 鑊 」 ,
獲 判 上 訴 得 直 推 翻 強 姦 罪 的 青 年 , 昨 被 上 訴 庭 頒 令 須 重 審 ,
但 批 准 他 以 現 金 及 人 事 擔 保 共 40 萬 元 保 釋 外 出 , 另 考 慮 他 需 往 日 本 求 學 ,
准 許 他 於 保 釋 期 間 往 日 本 , 但 必 須 居 住 在 日 本 指 定 的 地 方 。
22 歲 上 訴 人 謝 海 彬 , 原 被 控 於 05 年 10 月 6 日 在 旺 角 一 間 賓 館 內 強 姦 一 名 25 歲 女 子 ,
經 審 訊 後 被 裁 定 強 姦 罪 成 , 判 監 5 年 。

性交片上網逼復合覆核加刑
19/02/2008
金 舖 售 貨 員 疑 受 不 了 女 友 提 出 分 手 後 旋 即 與 富 家 子 結 婚 的 打 擊 ,
竟 於 去 年 情 人 節 將 兩 人 昔 日 的 性 交 片 段 及 女 友 裸 照 上 載 互 聯 網 以 報 復
事 前 更 知 會 大 批 網 民 觀 看 。 涉 案 售 貨 員 早 前 承 認 刑 事 恐 嚇 、 發 布 不 雅 及 淫 褻 物 品,
三 罪  獲 判 二 百 四 十 小 時 社 會 服 務 令 。

惟 律 政 司 認 為 判 罰 過 輕 , 提 出 覆 核 要 求 加 刑 , 裁 判 官 考 慮 與 訟 雙 方 陳 詞 後 ,
將 案 押 後 到 三 月 三 日 判 刑 , 保 釋 期 間 待 取 被 告 社 會 服 務 令 進 度 報 告 。
廿 九 歲 男 被 告 李 榮 峰 , 早 前 在 荃 灣 裁 判 法 院 承 認 刑 事 恐 嚇 、 發 布 不 雅 物 品
及 發 布 淫 褻 物 品 三 罪 , 裁 判 官 當 時 考 慮 被 告 認 罪 有 悔 意 , 故 判 罰 二 百 四 十 小 時 社 會 服 務 令 。
惟 律 政 司 認 為 本 案 案 情 嚴 重 , 被 告 事 前 不 但 恐 嚇 受 害 人 會 將 她 的 六 張 裸 照 及 八 段
兩 人 的 性 愛 片 段 上 載 以 要 求 復 合 , 但 對 方 拒 絕 , 被 告 不 但 付 諸 行 動 ,
更 將 受 害 人 的 中 英 文 姓 名 、 工 作 地 點 及 「 睇 醫 生 」 的 大 廈 詳 列 在 網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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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1 Rubber 的帖子

>>> 跟住除咗長毛, 無一個立法會議員會出嚟出聲

出聲有咩用 ?
自詡謂 " 公 "會個公代表公義, 唔係工會咁 cheap 果班大狀做過乜 ?
有冇義不容辭挺身為鍾亦天上訴要求保釋回家過年  ?

" 笨人出手" ? - 即係法庭愚蠢軟弱到任控方擺佈 ?
控方話乜就乜 ? 咁要法庭做乜, 不如由律政處去審案定案啦
人地強姦犯都可以保釋
比鍾亦天卑劣萬倍之人渣惡意上載真正淫褻照, 恐嚇全部定罪
都係判社會服務令
咁就歸功於警方仁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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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0 taurus 的帖子

>>>關於裁判官的批評,老納大e講句「可以不理」。這是他個人的看法,在法律上完全沒有約束力。

我就話關於一哥同佢隻馬九U一通, 我大聲講句「啋佢都傻」
佢地唔係法官, U乜春在法律上完全沒有約束力
但法官在莊嚴法庭上講, 我就唔可以 " 不理 " 佢講乜

>>>香整個社會的運作,都是由 香港法例 規範
你咁講就證明你對 " 法律 " 已經到鱆憧堸g信地步 , 以為家陣係司法治港
整個社會運作有不同層面, 法例最多規範公眾利益不受侵犯, 私人財產受保障,維護社會治安....
淨係講道德層面, 法例已經無從規範
法例有冇要人忠於配偶, 唔滾唔包二奶 ? 有冇要人孝順父母 ?
去到經濟運作更加不知何來 "規範 "  ?
法例規定銀行要去離島開分行 ? 規定超級市場要賣廉價貨照顧窮人?

睇薑j師當 " 法例 " 係如來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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