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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CY 強政第一波,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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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MY89 於 2012-4-17 09:01 發表
真係奇怪到不得了 ...

有居港權係基本法予在港出生嬰兒既權利

憑什麼說不能保證?

法大?或特首大?

真係廢話   
係咪要睇哂佢講嘅內容先好質疑?
全文晌今日明報 :
引用:
梁振英表示,有決心亦有辦法解決雙非孕婦問題,釋法是其中一個途徑,但亦有其他法律方法,法律問題可繼續與專家研究。

梁不贊成10年後釋法

據接近梁振英的消息人士透露,在雙非問題上,梁不贊成就2001年的莊豐源案終院裁決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推翻終院給予內地孕婦在港產子居港權的裁決,因這裁決已生效逾10年,成為了香港法律的一部分,不宜突然釋法推翻,否則會衝擊香港的法治。

據了解,梁振英諮詢了多名法律專家,認為較合適的做法是由港府修訂法例,停止向雙非孕婦在港誕下子女發出永久居民身分文件,這樣必然會引發訴訟,等官司上訴至終審法院,政府便可以邀請終院重新檢視內地居民在港出生子女是否享有居港權,過程需要一至兩年,其間要靠收緊孕婦入境安排、限制醫院預約配額等行政措施阻遏,若終院最終作出容許雙非嬰有居港權的決定,政府才考慮是否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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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周五一次郎 於 2012-4-17 13:28 發表
小弟愚昧的問一句,“雙非”到底是指所有的國籍還是只是中國內地?
如果只是針對內地,那豈不是帶有歧視成份?
到時候會否有人到平機會投訴政府,又有打官司?
以我理解 " 雙非" 只係指大陸人
而 " 歧視" 就冇大陸人份 - 有人會話你歧視賓賓、阿星哥....
但唔會有人話你 歧視大陸人
比如有歐美人士晌香港打工或居住
佢哋晌香港生下一件當然跟父母國籍﹐但同時擁有居港權 - 從來冇聽過港燦話個鬼婆係雙非
又比如有對泰國或者印尼夫婦嚟香港旅遊突然生下一件﹐亦唔會被指為雙非

港燦人人可以辦個回鄉證返大陸 ( 除咗某 d 搞屎棍 )
而大陸人就唔可以人人都辦個通行證隨時入香港
又比如你娶個越南妹或者泰妹做老婆﹐可以即刻嚟香港辦身份證 ( 你娶個鬼妹更不在話下)
而娶個大陸妹就唔可以立刻嚟香港﹐要等大陸公安批 - 醜人梗係俾人哋做好 d
其他好多例子如大陸醫生資格不受承認﹐歐美醫生就冇問題﹐補少少手續就掂
呢種情況港燦唔認為係歧視﹐認為係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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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i 於 2012-4-17 18:09 發表

周五一次哥
真係好耐冇見,今日係星期二咋喎!

你提出咗我想問的問題,現時只有等答覆。
我一直堅持在港出生的嬰兒應跟隨其生母國籍,「落地生根法」應速速廢除。
問題家下唔係國籍問題而係居港權問題
香港居民本身唔係一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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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MY89 於 2012-4-19 00:13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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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 – 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4:38


星島唔知佢有咩把握啫
但明報有講吖嘛
法律係人定嘅唔係上帝定
係香港咁死能自己定法律卻無權解釋自己法律嘅原意 :

據了解,梁振英諮詢了多名法律專家,認為較合適的做法是由港府修訂法例,停止向雙非孕婦在港誕下子女發出永久居民身分文件,這樣必然會引發訴訟,等官司上訴至終審法院,政府便可以邀請終院重新檢視內地居民在港出生子女是否享有居港權,過程需要一至兩年,其間要靠收緊孕婦入境安排、限制醫院預約配額等行政措施阻遏,若終院最終作出容許雙非嬰有居港權的決定,政府才考慮是否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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