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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公廟真係咁準,二十七籤,下籤(轉自屍屠華的時事政治政局討論區 貼子)

引用:
原帖由 Dough 於 2009-5-9 20:34 發表
我拜車公十年喇 !!!!!!!!!!!!!!!!!!!!!!!
係都拜我雄公啦, 我受命於聖, 講野最權威.

[ 本帖最後由 雄叔2009 於 2009-5-13 11: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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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使我們成聖(約一七:17)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章十七至十八節向世人宣告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有關生命定義的問題: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
令。”(約一○:17-18)

  這就是主能夠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六節宣告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的緣故。祂宣告祂就是生命,原來祂對生命有絕對取捨的主權,其實祂就是生命之主。故祂才能說我就是生命。我們卻不能說我就是生命,我們充其量只能說:“我有生命”,但我們對生命卻沒有自由取捨之權,我們生為何人就是何人,生於何處就成為何處人,生為男人就是男人,生為女人就是女人,生為中國人就為中國人,甚至美醜,肥瘦都無從揀選。唯獨主耶穌,祂對生命有絕對的取決權。祂說“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主的生命是怎樣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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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i 於 2009-5-12 19:43 發表

笑到幾乎賴...............尿
好在o岩o岩屙完先上網!
你唔識聖經, 所以先至笑, 我唔會怪你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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