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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哈,港有港法!

入鄉隨俗,入境問禁,
記者們千祈唔好將自己在香港的做事方式照搬往大陸,
人家兩次暴亂死左成二百人,
人家的壓力幾大,真係做到火滾,
叫極都唔聽一定照打,記者在中國唔係有特權,
夾硬來蝕底的一定係自己。

在中國法律不同,治亂世用重典,
在香港用大頭針拮人肯定輕判,
點會諗到在中國要坐十五年監。
不扮高深,只求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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