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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太醫院---呂英凡

清代太醫院---呂英凡

明、清時代正陽門(俗稱前門)內的東交民巷(原名東江米巷)一帶,曾是許多衙署的所在地。在這老百姓望而生畏的地方,有一個頗為特殊的機構,那就是為皇家治病的太醫院。

(一)太醫院署址的變遷

明成祖朱棣定都北京之初,利用舊有官舍作為各衙門辦事的處所,多散處城區,雜然無序。明英宗正統七年四月(14425),始在大明門 (清時稱大清門,在正陽門內。解放後已拆除)東,新建許多官署。太醫院署也在這裡修建。清代太醫院因明署之舊繼續設於該處。其確切地點是在天安門前、欽天監之南,禮部正東,即現在的東交民巷西口路北附近。該院有大門三座,均向西。對面是照壁,有黑漆書寫太醫院三字的朱色立額。大門前為門役的住房。左為土地祠”(面向北),右為聽差處”(面向南)。署內有大堂五間,是主要的活動場所,其中懸掛著康熙御賜院判黃運詩:神聖豈能再,調方最近情。存誠慎藥性,仁術盡平生。大堂左側,有南廳三間,是御醫辦公的處所。大堂右側是北廳。後面是先醫廟,門稱欞星,內門稱鹹濟,殿名景惠,南向,殿內供奉著伏羲、神農、黃帝的塑像,有康熙禦書永濟群生匾額。先醫廟外北向者為藥王廟。廟裡有銅人像。連接大堂的過廳是二堂,後面還有三堂五間。

光緒二十七年(1901),帝國主義強迫清政府簽訂《辛丑合約》,把東交民巷劃為使館區,使館區範圍內的中國衙署都必須遷走。太醫院一時找不到新去處,只得暫借東安門大街御醫白文壽宅第應差。不久,太醫院又暫移北池子大悲觀音院。光緒二十八年(1902),才于地安門外皇城根、兵仗局東,另建新署,三年竣工(此址辛亥革命後,改為私立兩吉女子中學)。大門三間,隨門有房,西為聽差茶房東為科房。東有土地祠一間;西有銅神廟一間。宜門內,東西廳各五間,是御醫以下醫官辦公的地方。正北為大堂。後院是二堂,沿用原名仍稱誠慎堂。院內東房三間是首領廳,西房三間是醫學館,東耳房二間是庶務處,西耳房二間是教習室,北面還有諸生自修室。這個太醫院新署,現在遺址尚存。即今北京市東城區地安門東大170地安門東大街太醫院二堂街一百十一號北京三十二中工廠和一百一十三號文物局家屬宿舍。大堂已拆建,但仍能看見當年的礎石。二堂及東西廳房均保留著原來的建築,只是已成住房。但是從這些建築中,可以想像到當年太醫院那種森嚴華貴,神秘莫測的情景。

明太醫院的三皇廟內,曾有元元貞年間(12951296)所鐫、宋王惟德撰《銅人睮穴針灸圖經》全文的石刻,其碑之題篆為宋仁宗的禦書。石刻是元惠宗至元年間(1335—1340)自汴梁(今開封)移到這裡的。王惟德,又名王惟一,是宋代著名針灸學家,曾任翰林醫官、殿中省尚藥奉禦。天聖初年,奉命編修針灸書籍,他對古醫書中有關針灸的記載和針灸圖式詳加考訂,並對歷代醫家的針灸實踐進行系統總結,於天聖四年(1026)編成《銅人睮穴針灸圖經》三卷。天聖七豐(1029)由政府頒行全國,作為學習針灸及臨證取穴的標準。他還設計並主持鑄造明堂針灸銅人兩具。銅人的軀體、臟腑可分可合,體表用金字標有針灸穴位名稱,穴孔處塗以黃蠟,裡面是空的,可注水。如果按針灸分寸正確進針,裡面的水,便可自孔穴流出,否則不能刺入。它是當時作為針灸教學和考試醫生用的。兩具銅人,在戰亂中失落其一,所存一具,藏於明太醫院的藥王廟裡,但這具銅人,是經元世祖至元年間(1264—1294)重新修鑄過的。這些前朝遺物,因年代久遠,到了明英宗正統年間(1436—1449),石刻字跡已漫漶不清,銅像睮穴也已昏暗莫辨。明英宗命令新建太醫院時,礱石范銅,重修《針灸圖經》石刻和仿鑄針灸銅人,置於院署,以供法式。明嘉靖時,針灸學家高武曾鑄有銅人三具,男婦童子各一。明萬曆中,醫官楊繼洲,又於太醫院鑄銅人一具。所以自北宋以來,先後共有針灸銅人七具。清末地安門外太醫院新署銅神廟內供置的不知是哪一具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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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醫院的沿革及其制度

供奉于內廷的醫師或醫療機構,我國自古已有,但其職官設置及其體制,各朝之間互有異同。周官有醫師上士、下士,掌醫之政令。秦置太醫令。西漢時太常、少府都有太醫令。屬太常者為百官治病,屬少府者為宮廷治病。東漢、曹魏沿置。隋唐設太醫署,其主管官員為太醫署令。宋有醫官院,金代始改名太醫院,其長官為提點。元代亦稱太醫院。明、清兩朝相沿。


清代的太醫院,制度大體如下:

(一)
機構及品服:

清初,各官品級滿漢間有所不同。康熙九年(1670),由於政權已較鞏固,為消弭漢人的仇視心理,標榜所謂滿漢一體,將官制改歸劃一,所乙太醫院的官員,無分滿漢,職掌皆同。但在乾隆三十五年(1770),仍設特簡管理院事滿大臣一人,作為太醫院的最高長官,直到乾隆五十八年(1793)才撤銷。此後,太醫院各官皆由漢人充任,有時任用少數滿人。其人員情況人體是:院使一人,是該院行政及醫療事務的主管官員,左、右院判各一人,是該院的副主管官員,御醫十至十五人,吏目十至三十人,醫士二十至四十人,食糧醫生(或稱糧生,主要擔任繕寫等工作)、切造醫生(負責藥物的炮,炙調製)各二、三十人。上述員額,清代各朝雖有增減,總的說來,體制未變。該院醫官通稱太醫或御醫。

太醫院醫官的品服,康熙九年(1670)規定,院使正五品,左、右院判正六品,御醫正八品,吏目從九品。雍正七年(1729)規定:御醫均授正七品,許用六品冠帶。各醫官的品服,歷朝也有變動。

(二)
設科及侍直:

清初太醫院按明代舊制共設十一種,即:大方脈、小方脈、傷寒科、婦人科、瘡瘍科、針灸科、眼科、口齒科、正骨科、咽喉科、痘疹科。嘉慶二年(1797),將咽喉與口齒、痘疹與小方脈各合為一科,遂成九科。嘉慶六年(1801),將正骨科劃歸上駟院。道光二年(1822),由於認為針刺火灸究非奉君之所宜,從而廢止針灸科。同治五年(1866),將原來的傷寒、婦人兩科,歸入大方脈,加上小方脈、外科、眼科、口齒科,共為五科。光緒朝一仍其舊,未曾有所更改。

院使、院判、御醫、吏目、醫士各以所業專科,分班入宮,輪流侍直。在宮裡的稱為宮直;在外廷的稱為六直。宮直在內藥房及各宮外監獄侍直;六直在外直房侍直。清帝駐蹕圓明園時,宮直在圓明園藥房侍直;六直在圓明園外直房侍直。光緒十三年(1887)議定,西苑(現中南海及北海)壽藥房,每日須有兩名太醫院官直宿,藥庫的庫掌、筆帖式等,遇差傳喚;乾清官禦藥房,每日由太醫院大、小方脈二科各一人直宿,以供進禦。

為便於侍直,在宮內及園苑,太醫院沒有公所或他坦”(《清文匯書》釋為出外住立處,即休息處)。圓明園東南一畝園有公所一處,原有房八十餘間,禁城內東牆下,上駟院北,南三所東,亦有一處。遺跡早巳無存。

(三)
教育及考核:

清代造就醫官人才,分為內教習與外教習兩種。內教習是教授內監中的學醫者,外教習是教授普通平民及醫官子弟中的學醫者。內教習是由太醫院選派學識素著的醫官擔任教學工作,設教於東藥房。教授內監醫學,按制由光祿寺提供廚役及膳食。外教習人員的選拔及培養,均極其嚴格。按照規定:初進醫生,自取同鄉京官印結,赴院(太醫院)具呈報明,經本院首領廳驗看後,再取本院醫士、醫官保結,由堂官(院使,院判等)面加考試。醫學可造就者,准其在院候試,挨次頂補
[1][1]

。這些經過重重考核、確系通曉醫理、身無過犯者,才可以進入外教習廳學習。其執教醫官,也是選拔御醫,吏目中的品學兼優者充任。學習的功課主要是醫學經典著作,及有關專科書籍。乾隆七年(1742)吳謙等奉勅編成《醫宗金鑒》,於乾隆十四年(1749)刊行,即作為醫學教科書,一直沿用到清末。外教習的肄業生,除每年按季進行考試外,每曆三年,由禮部堂官到院主持進行一次考試,被錄取者稱為醫士。習業荒疏未被錄取者仍准照常肄業,以待下次再考。太醫院還規定,凡肄業一年以上,經過三次季考名列一等的,經呈報禮部可遞補食糧醫生的缺額。雍正八年(1730)添設食糧醫生十名,並改名為恩糧生,從此可不經考試,只須由太醫院呈報禮部,便能遞補。

鴉片戰爭後,太醫院經費不足,教學、考試制度日趨廢弛,教習廳亦任其傾圮。至同治年間,禦史胡慶源奏請整頓醫官以正醫學,遂于同治六年(1867)改教習廳為醫學館,太醫院派教習三人,收掌三人,執掌醫學館,按春秋二季對醫士、恩糧及肄業生進行考試,然後列定等第,按名頂補。每屆六年,太醫院會同禮部主管官員,對在太醫院供事的醫官等進行一次全面的考試。這種考試,除院使、院判及在內廷侍直的御醫,經奏明皇帝可不參加外,其餘吏目、醫士及肄業等員,須一律應試。


光緒三十四年(1908),設新醫學館,基本按照各省學堂的章則,以院使、院判為管學,派醫官二人為教習,另設稽察、監學、庶務、書記各一人,分掌有關事務。除管學外,其餘人員都須在太醫院供職。在舊肄業生中考選二十人為學員,學習期限定為四年。晚清太醫院的人才培養和選拔制度雖已日益鬆弛,但因該院所承擔的任務重要,故在醫官的教育和考查方面也還是十分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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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事制度:

太醫院的人事制度,在通常隋況下,是嚴格按照品級等第,一步步升遷調動的。院使員缺,由左院判升補;左院判員缺,由右院判轉補;右院判員缺,由御醫升補;御醫員缺,由吏目升補;吏目員缺,由醫上升補;醫士員缺,由醫生升補。醫官的題授大體是:除院使、院判外,自御醫以下遇有缺出,該院堂官首先在內直醫宮中選拔提名,申遞禮部轉諮吏部任命,如內直醫官補完,才可從外直應升各宮中選拔,並按俸開列申送。呈報前,有的還須經過考試。這是一般晉升的情況。還有兩種特殊情況:一是該院各官員缺,如有奉旨特用的,則遵渝補授;一是該院出現差多人少,不敷遣用時,曾在直隸省民醫及舉貢生監有職銜的人員中,揀選精通醫理並情願效力者,按一定手續頂補錄用。但這類特殊情況,總是不多的。

(二)
其他職責:

太醫院的主要職責是為宮廷侍直(如上所述)。此外,還承擔一些奉旨委派的臨時性任務和由該院直接委員從事的較為固定的任務。奉旨委派的臨時性任務大體有如下三種:第一,凡諸王、公府及文武大臣請醫視疾;第二,外藩、公主、額駙及台吉大臣有疾請醫。第三,軍營需醫,奉旨差官醫治。由該院(或會同有關部門)委員從事較為固定的任務,主要有兩項:第一,文武會試(由禮部、兵部),順天鄉試(由順天府)各諮取醫生二人,入場供事。至期由院遴選通曉醫理之大方脈科、瘡瘍科各一人,申送委用[1][2]

。第二,刑部監獄,由院選派醫生二人供役,每月給發藥價銀米。效力滿六年,割回到院,升授吏目[1][3]

。另外,還有一項關外差遣任務。康熙三十四年(1695)決定,向黑龍江默爾根地方派遣良醫二人,前往應診。每年輪換一次。康熙四十五年(1706)停止。這類差遣為時不長。

(三)
禦藥房:禦藥房是內廷採辦、儲存、配製藥品和太醫分班侍值的重要機構。禦藥房分東西兩處。西藥房歸太醫院院使、院判、及御醫、吏目分班輪直;東藥房則歸御醫、吏目及醫士分班輪直。禦藥房與太醫院之間的關係,有個發展變化過程。順治十年(1653)規定,禦藥房隸屬於太醫院。藥品的出入帳目則須申報禮部。順治十六年(1659)決定,將禦藥房所有事務都劃歸太醫院管理,不必再向禮部申報。順治十八年(1661)決定,將藥庫撥歸禮部管理,太醫院需要辦置的藥物,則須預先開具藥單送交禮部。康熙十年(1671)決定,禦藥房不再隸屬太醫院,直接劃歸內務府,這是個較大的變動。禦藥房直接劃歸內務府後,其所需之藥品,每月兩次,按應用的種類、數目,則徑向太醫院傳取。每三個月,繕折奏銷一次。至於禦藥房配製藥物所用的食品、樹枝及用具等,則向有關司署傳用。如所用紅棗、膠棗、荔枝、龍眼等,行掌儀司(掌內庭禮樂之事,並考核太監品級);兔雀等,行都虞司(總管內府山澤之事),等等。


凡宮中傳喚太醫院侍直的醫官入大內看病,都得由禦藥房太監帶領。診治皇帝疾病,須與太監一起就內局合藥,並須將藥方連名封記。隨之具本開列本方的藥性和治療大法,醫官、太監在月日下署名,進呈皇帝閱覽。奏本既具,即行登記入冊,由太監收掌,以憑稽考。煎調禦藥,太醫院官與太監一同監視。以兩服藥合為一服。煎好後,分別倒入兩杯。一杯由主治醫官先嘗,再由院判、太監依次飲嘗;另一杯進皇帝服用。如果配製藥品,不依照原方,及未開明藥名品味分量或雖開而遺漏舛錯的,都將以大不敬論罪。乾隆五年(1740)以後,藥物都改由內臣烹調,醫官才不再會同製藥。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說:按照常例,皇帝得病,每天太醫開的藥方都要分抄給內務府大臣們每人一份,如果是重病,還要抄給每位軍機大臣一份。在現存內務府、軍機處等檔案中,還可見到這種抄發的太醫處方,看來上述說法,是確實的。由於禦藥房的重要性質,使它一向成為內庭禁地,防範極嚴,據《明宮史》載:祖宗以來,無一人敢無享私人藥房者,防至密也。清代禦藥房的情況,雖未見諸文字,但其嚴密程度也是可以想見的。不過到了晚清,為方便等原因,各宮都設有藥房可煎藥,就連皇帝也不再在禦藥房煎藥。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說:我每次生病,都由永和宮的藥房煎藥。永和宮是端康太妃(光緒之瑾妃)住的地方,她的藥房比其他太妃宮裡的藥房設備都好,是繼承了隆裕太后的

太醫在宮中為皇太后、太妃、皇后、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等診治疾病,處方用藥,傳診宮眷的名位和應診醫官的姓名,都須按規定登記簿冊,以備查考。如太監、宮女等有病診治,也是如此。

禦藥房除承擔上述主要工作外,還有一些其他差事。首先是每逢暑令與太醫院共同負責,在乾清門、圓明園宮門各處安設供防暑飲用的香薷湯,每到除夕,則在各宮殿焚設蒼術,並管理製造誦經殿堂中的大巴苓等。其次是奉旨施藥。順治十一年(1654)子景山東門外蓋造藥房三間,由醫官施給醫藥,以惠濟滿漢軍民人等。康熙二十年(1681)於五城地方設藥廠十五處,每廠有醫官和醫生各一人,為在京百姓免費治療。康熙二十一年(1682),改設東西南北四廠,發放帑金,差醫官施藥,定為常例,直到乾隆十四年(1749)停止。

禦藥房需用藥材的來源,自道光(1821年至1850)朝以後,有所變化,即各省除例貢藥材徑交內務府外,其他出產藥材都議為價款,由內務府或禦藥房隨時向藥商購買,此後太醫院的藥庫,實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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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醫的甘苦和遭遇

人們所說的太醫,除指在太醫院任職的醫官外,還應該包括那些地方舉薦入都,供奉內廷的名醫。他們侍候于君王左右,為至尊診治疾病,遇有疑難大症,朝野矚目,責任極重。可是歷來皇帝後妃,大都養尊處優,每餐必膏腴雜陳,脯醢並薦,象這樣的生活方式,自然有損健康。身貴體弱,得病便不易治癒,反而責怪太醫無能。太醫進宮供職,有時須對內府官員、太監等納以賄金,不如此他們便會從中作梗,處處設置障礙,因此,即使是那些精于歧黃之術的太醫,由於多方掣肘,也難以一展身手。有的偶然幸中,醫治見功,雖賞賚有加,榮耀異常,似乎可以平步青雲,其實未必。甚至恩賜所入,尚不夠賄賂之所出。加上宮禁之中,勾心鬥角,爾虞我詐,政治風雲,變幻莫測,有時太醫則是首當其衝,難以逃脫。一藥誤投,生死所系,出了事故,要遭殺身之禍;所以有些名醫把應召入宮視為危途,甚而聞訊遠遁,希圖一跑了之。真正官運亨通的極為寥寥,屈指可數。世間流傳著太醫難當的說法,洵非虛言,其中甘苦,非個中人不可盡知。
試看下例,太醫治病之難可略知一二。

(一)有些皇帝以知醫自詡,對處方用藥,動輒指責,太醫縱操神技也只得勉為其難,遵諭施治。如光緒皇帝自幼體質瘦弱,成年以後則是疾病纏身,長期脾胃失調,且患有嚴重的滑精病,有時一聽到鑼鼓聲即刻遺洩,進而相繼出現潮熱、盜汗、咳嗽、心悸、失眠、頭暈、耳鳴、健忘等一系列症狀,又因其一生政治失意,生活寡歡,這種事業上的打擊和精神上的痛苦,更促使他萎靡不振,病情加劇。於是在性格上也就更加患得患失,怯懦多疑,孤僻固執。光緒帝稍通醫道,在病勢口重,求治心切的情況下,對太醫往往動以聲色,嚴辭申斥,並自以為是,詔令治法。光緒三十三年(1907),其病情已十分沉重,輾轉床褥,呻吟不已,該年八月二十二日(929)
的《起居注》曾記載:每遇藥方輕少之時,其竄痛(指腰胯)亦覺輕,屢試不爽。即如近一月來服力鈞(太醫)之藥,其方皆系五、六味,服之竄痛已輕減。近二日方劑稍重,此症亦複加增。蓋因服藥日久,臟腑不能勝藥力也。嗣後立方宜詳斟酌,總須少而專始無流弊。太醫只好遵諭照辦。此後給光緒開處方所用藥味都很少,而且用量很輕。這種不顧實際病情,唯聖意是遵的處方,不獲良效,應在料中。不僅如此,光緒還進而在殊諭中點名用藥,說:若常用熱劑一味峻補,恐前所發之恙複見於今。尚宜斟酌立方,如生地、元參、麥冬、菊花、桑葉、竹茹等清涼養陰之品,每日稍佐二、三味,以防浮熱時常上溢。於是在此後的脈案檔中,光緒欽定的藥品每多見及,不管這些清熱滋陰的藥物,當時是否完全對症,太醫也得依旨使用。



(
)內府治病,首重療效,御醫須得小心翼翼,謹慎從事,但又難子奏效,這樣一來,太醫輕則遭到申斥,重則受到嚴厲懲處。如康熙四十五年(1706)十一月二十四日,太醫院院使孫之鼎等承旨治療正黃旗內大臣頗爾盆痔漏復發症,康熙對他們的治療情況非常不滿,曾在硃批中大發雷霆,寫道:庸醫誤人,往往如此。封建皇帝,具有無上權威,這樣一批,太醫如何經受得起。又如光緒帝死前的一兩年間,因病情複雜,太醫難以治癒,而光緒本人又怨天尤人,他在自書的病原中,曾多次對應診的太醫惡語相加,發洩不滿。光緒三十四年(1908)五月二十六日說:
近來耳響作堵,屢易方藥,仍屬加重。腰胯酸痛,亦未稍輕。+6540
總系藥不對症!”“治此疾必先明其病之原因,細按先後症情,乃可施治無差,豈可草率立方哉!七月十七日(813)說:服藥非但無功而且轉增,實系藥與病兩不相合,所以誤事!”到了八月,原有諸症不僅沒有好轉,而腰胯疼痛、耳堵、腹痛等病更行加劇,光緒怒不可遏,對太醫嚴加訓斥:所用諸藥非但無效,而且轉增諸恙,似乎藥與病總不相符。每次看脈,忽忽頃刻之間,豈能將病情詳細推敲,不過敷衍了事而已。素號名醫,何得如此草率”“名醫伎倆,僅止如此,亦可歎矣!”那時光緒因戊戌變法失敗,雖被慈禧太后幽禁,但在名義上他還是皇帝,太醫為其治療是不敢馬虎的,用藥無效,實因病人膏盲,已非人力所及,怎麼怨得了太醫,可是光緒偏認定是治療不當造成的,太醫們也只得俯首認錯,恭聆皇帝的辱駡。皇帝患病,不論何種原因,醫治無效而死,即所謂龍馭上賓,都要給太醫以處分。光緒帝死後,太醫院院使張仲元、御醫全順、醫士忠勳等,均以未能力圖保護,厥咎甚重之類的罪名,受到即行革職,帶罪當差等例行處分。君主專權的社會,有理也是不能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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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至於那些因一定機遇,進劑獲效,榮受天眷的太醫,其處境也非全如人意。給慈禧太后治過病的薛福辰就是一例。薛福辰字撫屏,江蘇無錫人。精於醫學,名馳南北。慈禧患病,召之入都。經精心施治,效果頗佳。慈禧病癒後,自撰職業修明四字匾額,賞賜薛福辰。醫功告成,本應載譽回籍,但是老佛爺卻不准他即時出京,因為在西聖(慈禧)新恙悉愈[1][4]
之後,還須舊恙一一就痙,方許報安,這叫做請太平脈",如此還得在京躭擱下去。不料就在薛氏為慈禧治療期間,他的家鄉,疾疫流行,眷屬俱病,其次女竟致殤歿,薛福辰之弟致沈某函中曾慨歎地說:撫兄(薛氏)以回天妙手,而眷屬皆不免于病,所謂木匠缺床足不能自理者非耶。可以想見,薛福辰當時的悲憤痛苦心情,必是有言難訴的。薛福辰在接受慈禧恩賚之後,並不感到是幸事,反而憂心忡忡,寢食不寧。其弟為其擔驚受怕,在他的信中說:
得悉撫兄近況,醫事近稍順手,技窮勢絀,漸自弓[退。又說:此事擔荷至巨,未知何時可了!”薛福辰自己也感到進退兩難,在致友人函中說。醫事千回百折鄙人此次之事,系勉竭駑鈍,倖免大戾,然竟將太醫及天下諸名醫得罪矣
[1][5]
。這些話,都是薛福辰當時那種戰戰兢兢,心情極其矛盾的真實暴露。

有雲伴君如伴虎,在太后、皇帝身邊的太醫,又何嘗不是如此。薛福辰這樣的遭遇就是明證。至於封建王朝太醫院裡的相互嫉妒、彼此排擠、上下其手、結黨營私等種種黑暗,更是難以盡述的。當然,清代太醫,大多是醫理精通,經驗豐富,獨具特色的醫學家,曾為祖國醫學寶庫添加了光彩,它在摒除丹石,調治兼顧,活用經方,善使引藥等方面部有一定貢獻,這些成就是不容否定的。
今天當我們站在原北京太醫院故址門前,探索歷史陳跡的時候,能不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社會主義祖國的日益富強,以及醫療衛生事業的蓬勃發展,由衷地感到欣喜和驕傲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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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太醫院》卷1105。

[1][2]


《欽定大清會典》卷810。

[1][3]


《欽定大清會典》卷810。

[1][4]

引自鄭逸梅《太醫李德立幾遭殺身之禍》,《紫禁城》1983年第5期。
[1][5]

引自鄭逸梅,《太醫李德立幾遭殺身之禍》,《紫禁城》198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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